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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多年前苏区反腐肃贪的“红色风暴”

毛泽东指出:“共产党的旗帜就是要打倒一切贪官污吏!”“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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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苏维埃,反对贪污腐化。”

在中华苏维埃工农检察部(后更名为中华苏维埃工农检察委员会)旧址的白色墙壁上,依然张贴着颜色泛黄的反腐宣传标语。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中央红军长征启程地瑞金,通过走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检察部、最高法院及审计委员会旧址,解密80多年前苏区反腐肃贪的“红色风暴”。

目录

苏区廉政运动编辑本段

首启大规模反腐风暴编辑本段

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斗争,由来已久。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毛泽东当选为主席。同月,中国共产党苏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召开,通过了《关于党的建设问题决议案》,提出了反腐的要求。

“有了政权,就会伴生官僚、特权、腐败,这似乎是带有规律性的历史问题,在刚诞生的红色政权内部,也不同程度地滋生蔓延着形形色色的消极腐化现象,如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有的还比较严重。”瑞金市革命史作品审查组成员严帆告诉记者,为此,从红色政权建立初始,就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

毛泽东指出:“共产党的旗帜就是要打倒一切贪官污吏!”“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当国民党贪官污吏布满全国,人民敢怒而不敢言的时候,苏维埃制度之下,则绝对不允许此种现象,苏维埃工作人员如果发现了贪污腐化、消极怠工以及官僚主义的分子,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这些人员的错误,而苏维埃则立即惩办他们,决不姑息。”

为此,1932年初开始,苏维埃中央政府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以肃清贪污浪费为主要内容的廉政运动,正式开启中共党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腐败行动。

1932年2月,中央苏区政府会议作出决定,对于政府工作人员中的贪污分子进行严办,号召群众检举揭发驱逐政府中的贪污分子。随后,在中央苏区的各级政府、各单位,各村、街道和路口,都专门设置了一种特制的木箱——控告箱。

毛泽东当场表态:打响苏区惩腐第一枪。

控告箱设立后,很快就收到了关于谢步升的举报材料。

谢步升,在今天看来是一个陌生的名字。然而80多年前,这个名字却名噪一时。

家境贫穷的谢步升起初给地主打短工,1929年参加工农武装暴动,任暴动队队长,1930年入党,并当上了瑞金县叶坪乡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掌权后,很快就堕落了。

“一苏大会”召开前,谢步升负责筹集会议所用粮食。他用大斗收,小斗量,卖给“一苏大会”筹备处,还将剩余的3000多斤大米私自卖给米贩子,大赚一笔。

任暴动队队长期间,谢步升将打土豪所得的金银首饰、食盐、衣物等私自侵吞,藏匿于家中。之前,他还将一名红军军医秘密杀害,吞没了对方的金戒指、毡毯等物。

谢步升还偷盖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管理科的大印,伪造通行证等证件,私自贩运水牛到白区出售,每头牛获利大洋3元。同时,他生活腐化,与一个大地主的小老婆勾搭成奸。

“此案正是时任中共瑞金县委书记的邓小平亲自指示查处的。”严帆告诉记者,刚开始时,办案遇到了阻力,因为谢步升的入党介绍人在苏区中央局任职,他认为谢步升并无大错,是调查员故意发难。

于是,苏区中央局领导没有调查就通知瑞金县裁判部释放谢步升。

邓小平十分气愤,拍着桌子说:“像谢步升这样的贪污腐化分子不处理,我这个县委书记怎么向人民群众交代?”他决定亲自去中央局反映谢步升的犯罪事实,同时,要调查员去向毛泽东汇报情况。

毛泽东当场表态:“与贪污腐化作斗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天职,谁也阻挡不了!”

1932年5月5日,瑞金县苏维埃裁判部对谢步升进行公审判决,判处死刑。谢步升不服,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提出上诉。

1932年5月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最高法庭开庭审理,否决了谢步升的上诉,维持原判,并判决:把谢步升处以枪决,在三小时内执行,并没收谢步升个人的一切财产。当日下午3点,谢步升被执行死刑。

一道清脆的枪声,划过瑞金城西的田野和山冈,震撼了整个苏区。这是党在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后反腐败的第一枪。谢步升也成为我党在反腐败历史上被枪毙的第一个贪官。

首个反腐法令编辑本段

贪污500元以上处死刑编辑本段

1933年12月15日,毛泽东签署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二十六号训令,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个反腐法令。

训令对贪污腐败行为规定了具体的惩处标准,如: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公款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以二年以上五年以下监禁等。

“按照当时物价计算,1元钱可买2担谷子。贪污500元,相当于1000担谷子。”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石平告诉记者,训令的颁布,对腐败分子产生了极大的威慑作用,也使苏区的反腐败斗争有法可依。

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检察部旧址,记者看到有一批党员干部因违反训令而受到惩处的案例,如于都县军事部长刘仕祥勾结科员李其采等3人,共同造假账收据,向中革军委总供给部冒领动员费400余元,用于分赃;福建苏维埃政府文书金华堂则因为贪污了4.2元、手表1只、风衣1件被撤职;少共中央巡视员郑茂德,因将公家的一匹骡子和一匹马出售卖钱,被开除。

据介绍,在中央苏区,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步步深入,一些大案要案被纷纷“曝光”。按照临时中央政府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其犯罪事实一经查明,一概立案依法处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政策和法令的威慑下,一些犯有贪污罪行的人纷纷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叶坪景区讲解员赖莎介绍,在萍乡、上饶等苏区,还出现了父亲检举儿子、妻子动员丈夫去政府坦白的事例。

可以说,在中央苏区,凡经发现的贪污腐败分子和贪污浪费行为,都像“过街老鼠”一样,没有藏身之地。

当地民间流行的一首歌谣,十分生动地记叙了当时的情景:“《训令》如霹雳,震得天地响。蛀虫再狡猾,休想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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