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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文名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属性
国家权力机关
任期
五年
驻地
浙江省

目录

浙江人大浙江人大
  根据《

浙江人大浙江人大
  法制委员会

内务司法委员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教科文卫委员会

民族

浙江人大浙江人大
  主 任: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据浙江日报2018年5月31号报道,5月28日至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在杭州举行第三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浙江省2018年省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决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审议了《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初审《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批准了4件报批法规。会议经表决,接受刘建超请求辞去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任振鹤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投票表决任振鹤代理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会中还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专题讲座。

车俊指出,要在开局良好的基础上,按照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两个计划,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振奋精神、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

车俊强调,要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为抓手,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思想,推动全省上下作风大转变、工作大提高、事业大发展。要强化职责与使命担当,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重点任务,一步一步抓好实施,一项一项加以落实。要着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各项举措,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不断提高人大及人大机关履职能力,努力建设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人大工作队伍。

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8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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