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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目录

借款合同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1.

1、两者标的物不同。

2、标的物的性质不同--非消费性与消费性。

3、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不同。

4、合同内容大不相同。

合同内容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法合同法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

借款合同范例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违反责任

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

1、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民间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生活较为宽裕,资金使用效益被受到重视,民间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增多。那么,怎样才能较好的保护民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有序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我们的处理经验是 :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

借款合同如何变更终止

遇特殊情况,借款合同如何变更或终止

一、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二、 借款人

借款合同印花税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凭证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  印花税的税率有2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应税凭证类别 纳税人

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立合同人

书据 立据人

账簿 立账簿人

证照 领受人

印花税 纳税申报表

哪些单位实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缴纳印花税的纳税单位均应对应纳税凭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个人缴纳 金融票--印花税单

印花税的,只贴花完税暂不实行纳税申报。  

哪些凭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购销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借款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技术合同等。 印花税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单位设立专用登记簿包括哪些内容

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哪些单位可不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  

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日序时逐笔登记。  

纳税申报工作应由纳税单位的哪个部门负责?  

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 印花税征收

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采用哪几种方式完税的应进行纳税申报?  

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应在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  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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