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与上帝
- 作品名称
- 《魔鬼与上帝》
- 外文名称
- Le Diable et le Bon Dieu
- 作品别名
- 恶魔与上帝
- 作者
- 让-保罗·萨特
- 国家
- 法国
- 创作时间
- 1951年
- 文学体裁
- 戏剧
- 幕数
- 11
目录
《魔鬼与上帝》是法国作家
《魔鬼与上帝》描写的是大半生都沉浸在战火中的军事天才格茨弃恶从善的经历。格茨原本打算围攻并血洗沃尔姆城,神甫海因里希为了保护教士将城池地下道的钥匙交给了他,但他后来却突然放弃了计划打算弃恶从善,海因里希与他打赌他不可能办到(受人爱戴),并以一年零一天为期限替他见证。他抛弃了深爱他的卡特莉娜,不听劝阻地将他的土地分给农民,险些爆发起义。只身一人行尽善事,指责教会用来骗钱的赦免状,不仅得不到众人的理解反而遭受仇恨。后来从希尔达口中得知卡特莉娜濒死的消息,因为她这段时间来一直受尽侮辱,筋疲力竭。他来到卡特莉娜身边,顶替神甫来接受她的忏悔,并在众人不再是制造了假神迹赢得了众人的信任,建立了一个充满“爱”的“太阳城”。后来农民起义爆发,这个“太阳城”面临战争的危险,格茨离开这里企图劝阻战争但是以失败告终。格茨的群众卷入战火并遭到杀戮唯独希尔达活了下来,同时农民起义也陷入困境,死伤惨重。格茨和希尔达在“太阳城”的废墟上安静的生活了一段时间。直到格茨的时间已到,海因里希找到了格茨,判定了他的失败并企图杀死格茨,却反在格茨的反抗中被杀。之后格茨和希尔达离开了“太阳城”废墟,启程去支持农民起义,重新回到了战火之中。
格茨
作家笔下的格茨两次追求绝对的恶和绝对善的失败,让他不得不放弃或当魔鬼或当圣人的伦理之战,也有评论侧重分析“道德实践中动机和效果的悖论”。
格茨没有遵循自己定下的完全作恶的伦理要求,不仅是因为海因里希以自己惊人的洞察力和智慧,不失时机地给格茨以激将,更重要的是他毕竟是一个有理性意识的人,他也有人类所普遍具有的伦理情感。当他知道自己的兄弟被狼咬得面目全非时,他说“这笔账让我来跟它们算。我要率领整个军队去打狼,我要把阿海梅森林里的狼全部剥了皮”。当银行家为了推脱责任,告诉他大主教是热爱和平的,孔拉德才是这次战争的罪魁祸首时,格茨声色俱厉地反驳:“是这头老驴把他逼到绝路……”。于是我们看到了以作恶著称的格茨的另外一面,看到了他内心深处无法割舍的伦理亲情。如果他和普通人一样,有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凭借其杰出的军事和领导才能,他极有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管理者或改革者。他的作恶行为,完全是在私生子身份这一诱因的激发下,兽性因子所体现的自由意志的泛滥的表现,所以他的作恶的行为,事实上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他真的毫无人性,不会受到丝毫理性意志的约束,那么海因里希的激将也不会起到任何作用,沃尔姆城的居民在那个晚上就无法免遭浩劫。他作恶仅仅是自己对私生子身份无能为力的反抗,也是他对自己合法身份的积极追寻。
格茨向善的行动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但是在这个的阶段,他的选择和行动几乎都是在理性意志的指导下完成的。他把土地分给农民,虽然正如纳斯蒂预言的那样会引发暴乱,农民根本无法保住土地,但是他的确是希望农民可以过得好一些。他拒绝让农民参加战争,不仅仅是因为他宣扬爱可以斥退战争,拒绝以暴力的形式进行革命,更重要的是他了解农民的战斗力,如果让他们参加战争,无疑是让他们白白牺牲性命。因为他们既没有武器,也没有知识,人多是唯一的的王牌,如果参加战争必将造成大批无谓的牺牲。当纳斯蒂以要牺牲两万人来救十万人的高调言论争取更多的农民加入战争时,格茨据理力争:“要是我有把握就好了! 纳斯蒂,你可以相信我,我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如果我们卷入这一次的战争,我们只有百分之一赢的希望。”格茨的分析无疑是正确的,在农民的基本素质和战斗力无法得到训练和提升的情况下,他们取胜的可能微乎其微。他本着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农民的生命负责的态度,拒绝加入其他地区的农民战争。虽然他用爱来斥退战争的构想,在当时的伦理环境中基本无法实现,但是正如格茨预言的那样,他们不会打仗,如果挑起战争,他们也就完了。
或许格茨应该对在大火中丧生的农民负责,因为在战与不战都要面临死亡的情况下,勇敢战斗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定格茨在理性意志指导下的思考和做出的选择。如果说他真的错了,那就错在他以圣人作为自己追求的伦理目标,对于战争,他主张用爱来斥退,因为他不允许暴力的存在,不允许恶行的存在。对于自己,他试图把兽性因子从身上完全排除出去,因此我们看到了一个自我折磨的格茨,一个竭力克制自然本能需求的格茨,如果不是希尔达的帮助和照顾,他必定早已魂归天国了。希尔达告诉他:“如果你的灵魂中不是经常保持着一个欲念的话,你就有可能把自己忘了。”希尔达以此来劝慰格茨,因为灵与肉的完全背离终将会导致悲剧。人们可以主观地怀着成为圣人的美好愿望,并以此作为自己的伦理追求,但是事实上却几乎无法做到。因为无论是社会中的人还是文学作品中的人,都是作为一个斯芬克斯因子存在的,没有纯粹理性的人,也没有完全是兽性的人。那些出现在宗教和道德理想中的圣者或恶魔形象,其目的只是为我们树立效仿或警戒的榜样。但是兽性因子的存在并不可怕,因为它不是定义我们成为怎样的人的决定因素,只有发挥人性因子的主导作用,让理性意志约束自由意志,我们才能成为有理性的人。当格茨认识到自己完全作恶和向善的行动都不可避免地以失败收场时,他才顿悟:决定作恶和行善的都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在这个时代,好与坏是不可分割的,没有绝对的善,也没有绝对的恶。
海因里希
海因里希是格茨行动的见证者和评判者,他在关键时刻保全了教士和沃尔姆城居民的性命,对格茨的人生进程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他的人生也同样充满了悲剧性。教会哺育了他,教给他知识,让他成为了教士,教会对他有养育之恩,但是他却以穷人的神甫自居,他爱穷人,并愿意和他们一起受苦。在他看来,他可以既属于教会,也属于穷人,但是在教会和穷人的天平上,他却难以找到平衡点。所以,他只能在穷人在受苦时,站在穷人的一边,穷人想杀害教士时,他站在教会一边。他和格茨一样,也有自己无法摆脱的在夹缝中生存的身份,他得不到农民首领纳斯蒂的信任和理解,其原因就像纳斯蒂说的那样“你得罪我们的是:你是一个神甫,而一个神甫不管他怎么样,却终究是个神甫。”海因里希因为和穷人的关系而受到教会的排斥,但是他也无法和穷人完全站在一起。他想成为教会和穷人斗争中的调停者,但却事与愿违。当教会和穷人都把他当作叛徒时,他感到委屈,并竭力为自己辩护,因为他不明白自己怎么可以同时背叛所有人。
当他在教会和穷人之间无法取舍时, 又莫名其妙地拥有了决定两百个教士和两万农民的命运的权利。命运给他开了个如此大的玩笑,让他无法玩弄平衡的伎俩,必须在两者之中做出选择。正如他向大主教抱怨的那样:“要么穷人杀死教士,要么格茨杀死穷人,要么死上两百个教士,要么死上两万个老百姓,你要我作一个左右为难的抉择。”一边是恩深似海的教会,一边是情同手足的穷人,我们可以想象他选择时的痛苦。他忍受着内心的煎熬,艰难地来到格茨的营帐,当他犹豫不决而又想离开时,他才意识到自己逃走或者自杀都无济于事,因为两者都是他保持沉默的方法。格茨说他像“落入捕鼠器的老鼠”,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格茨以私生子的身份向他问好,因为在格茨看来,他也是私生子,是教士和贫困结合的可怜产物,他和格茨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自己的位子。
萨特正是通过海因里希在教会和穷人之间无法做出选择,而又不得不做出选择的境遇,揭示了人生中总会面临种种无法摆脱的困境。海因里希所面临的困境具有人类的普遍性,虽然两个道德选项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涵,但其实质却总是有着惊人的相似。在人类的生命长河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各种困境,也需要在诸多的十字路口做出选择。有些选择可能不会在人生的进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但是有些选择却能够改变生命的轨迹。海因里希的悲剧也告诉人们:很多情况下,人们不得不做出选择,不能因为无法选择而保持中立的态度,尽管一旦选择,也许就意味着悲剧。
1886年,尼采曾振聋发聩地向全世界宣告:“上帝死了”,而时至《魔鬼与上帝》发表的1951年,萨特不会拾起65年前尼采的牙慧奉献于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的读者观众面前;其次,从萨特的生活经历来看。11岁的他就确立了无神论在他心中的地位,写《魔鬼与上帝》时他已46岁,上帝是否存在的问题对已届不惑之年的他早已不是一种困惑;第三,从萨特伦理思想的主体来考虑。他是一个相对善恶论者,他所谓“人与上帝的关系”即“人与绝对的关系”。剧中上帝与魔鬼皆为虚无,人们赋予它主观色彩,于是上帝与魔鬼就分别作为至善与至恶的化身而代表一种绝对。但人既非上帝又非魔鬼,体现的是与魔鬼所代表的绝对恶、上帝所代表的绝对善的一种相对。格茨驱除了附身的魔鬼,又抛弃了理念中的上帝的心路历程,即是他“抛弃绝对的伦理”,“发现了历史的伦理,人类的伦理和具体的伦理”,走向相对伦理的过程。所以,作者在《魔鬼与上帝》中的思考主要不是关涉宗教,而主要是关涉伦理学领域中的道德实践与道德判断问题。
萨特曾在《魔鬼与上帝》首演时说:“整个剧本探讨了人与上帝的关系,或者可以说,人与绝对的关系。”他以无神论否定了上帝的存在,肯定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如果上帝不存在,一切都是容许的,因此人就变得孤苦伶仃了,因为他不论在自己的内心里或者在自身以外,都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东西”。可见,上帝和人的相关性才是萨特所关注的主题。他认为人就是自己造就的产物,人本身就是自由的,人注定是自由的。
文学伦理学批评认为通常情况下, 人性因子所体现出的理性意志可以控制兽性因子所体现的自由意志,因而可以成为有理性的人。但是自由意志也时刻准备着冲出理性的藩篱,发挥自己的作用。格茨在第一个阶段对绝对恶的追求,可以看作是他身上的自由意志的体现,而促使他自由意志爆发的诱因则是他的私生子身份。格茨是贵族母亲和贫民父亲的孩子,是母亲违背贵族阶级伦理规范的产物。这特殊的私生子身份,让他既受到贵族阶级的蔑视与嘲笑,又无法得到贫民阶级的理解与关爱。正如他向海因里希倾诉的那样:“我看到的世界是一个漂亮的小鸡蛋,里面挤得满满的,每个人在里面都占着一个指定给他的位子,但是我可以肯定地对你说,我们不在里面。”在他生活的世界里,他不得不因自己无能为力的私生子身份无端受到指责。“他是个卑劣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坏得很,他所喜欢的就是做坏事”这就是世人对他的评价。既然得不到世人的关爱,自己又有什么责任和义务去爱世人呢! 因此他要做符合自己恶人身份的事,并认为通过作恶获得的身份是他通过行动挣来的,以此来表达对自己无法选择、无能为力的私生子身份的反抗。在夹缝中艰难寻求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让他在自由意志占主导地位的路上越走越远。他背叛自己的兄弟,以杀害兄弟这样违背人伦的事而自豪。他已经做好了屠城的准备,要让沃尔姆城两万的百姓无辜丧生,仅仅因为所有人都要使沃尔姆城免遭浩劫。
在这千钧一发之刻,海因里希发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找到了他作恶的原因,并故意告诉他,上帝的旨意是使善在人间行不通。虽然可以认为格茨行善的动机并不单纯,或者在一定意义上只是为了打赌可以赢得胜利,并且就最后的客观效果而言,他行善的举动不仅没让人们获得幸福,反而给人们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格茨向善的行为。他把土地献给农民,虽然农民也无法保住,但是在他所管辖的区域内,农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变。他取消租税,希望不再有穷人和富人。农民在无须忍饥挨饿的情况下,还可以学习认字,他们很满足,格茨也感到很幸福。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格茨已经成功了。当卡尔鼓动这里的农民加入到农民战争中而遭到拒绝痛骂格茨是个假先知时,穷人们顿时愤怒起来,因为卡尔侮辱了他们的格茨。由此可见,格茨向善的行为已经让农民们从心底慢慢接受了他。当太阳城的农民不愿加入战争而被其他农民放火烧了整个村子并因此丢掉了性命后,格茨看到了人类的丑恶,他要在自己的肉体上惩罚他们的过失,他使自己的躯体受饥饿、寒冷和鞭打的折磨。为了消除欲念,他饥渴难忍却并不喝水。他想知道人们怎么才能不感到羞耻地相爱? 因为在他看来,淫欲罪是最肮脏下流的。在打赌约定的日子到来之际,海因里希一一列举了他的罪恶,这也让他认识到决定作恶和行善的都是他自己,上帝并不存在。所以他要重新开始一切,海因里希却不依不饶,不再给他机会,格茨在活下去的本能意志的指引下,在和海因里希的搏斗中杀死了他。至此,他向善的行为表面上以彻底失败告终。
萨特认为,人的自由体现在人可以自由选择。人自由地为自己作出一系列选择,正是在选择的过程中,人实现了自己的意义。在没有作出选择之前,人没有任何属性。因此,没有什么是先验的存在、先天的人性。只有选择的行动才能塑造人。格茨先是选择暴力,杀人作恶,以对抗上帝,当他意识到他除了被别人利用和留下恶名外,他什么也不是时,他动摇了。这时教士海因里希激将道:“上帝的意志就是尘世间不能行善。”这恰好让格茨找到了一个挑战上帝的理由:倘若上帝不许世人行善,那他就偏要行善以挑战上帝。他下令把土地无偿分给农民,给予农民爱和帮助,并建立太阳城,他成为农民拥戴的圣人格茨。然而他的初衷是为了行善,结局却是比他35年作恶杀死的人还多——25000具尸体,25000条农民的生命! 其实无论作恶与行善都是出于格茨自己的意愿,发出指令的始终是他自己,他非常清楚地知道他拥有对自己的决定权,否则,他就不会在“掷骰子”时作弊了。格茨的自由就充分体现在他忽左忽右的选择中。海因里希是一个出生于穷人的教士,他最初自以为既爱教会又爱穷人,人民和教会相互对抗,他处于两方力量的冲突之中,既不想损害教会,又不想伤害穷人。在两者利益相冲突时,他一直都处于两难之中:1把钥匙,200个教士还是20000百姓?教会与穷人水火不相容的情势逼迫他抉择,虽几经犹豫最后还是不得不做出有利于教会的选择。“我首先属于教会,但我也是他们(穷人)的兄弟。”在主教的喝问之下海因里希最后倾向了教会,但他仍是矛盾的:“我是你们中的一员。我是穷人,是穷人的儿子”。海因里希在被纳斯蒂指责为叛徒之后又被大主教称为叛徒,他在两个阶级之间穿梭着,最终疯狂。
海因里希面对抛弃了穷人的教会与抛弃了教会的穷人无法做出选择,“对他来说,问题绝对无法解决,因为他已经无可挽回地踏上了歧途。于是,出于憎恨自己,他选择充当恶人,必将面临绝境”。虽然格茨也处于绝对的恶和绝对的善这两者的矛盾之中,但他并非无所适从、不做选择,而是不断地做出尝试,最后否定了上帝的存在。格茨在抛弃绝对的善与绝对的恶之后,参加农民起义,也就是选择了相对的善,靠自己来拯救自己。把这两个对立的人物结合起来,可以体现萨特关于选择自主性的总的看法。人必须对自己的自由选择负责。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一文里说道:当“存在主义者在为一个懦夫画像时,他写得这人是对自己的懦弱行为负责的。他并不是因为有一个懦弱的心,或者懦弱的肺,或者懦弱的大脑,而变得懦弱的;他并不是通过自己的生理机体而变成这样的;他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通过自己的行动成为一个懦夫的”。“一个人成为一个懦夫是根据他做的事情决定的。”“是懦夫把自己变成懦夫,是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而且这种可能性是永远存在的,即懦夫可以振作起来,不再成为懦夫,而英雄也可能不再成为英雄。要紧的是整个承担责任,而不是通过某一特殊事例或者某一特殊行动就作为你整个承担责任。”在萨特看来,自由就体现在选择中。自由“它意味着:选择的自主。”人就是在不断的选择过程中不断地成为自己的。人一旦进行了选择,他也就有了责任,就必须对自己的选择行动承担全部责任。正如自由选择不可替代、无法回避一样,责任也是不可推卸、不可替代的。即使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无论如何你无法逃避选择,逃避责任。
所以萨特认为,格茨选择做善人,仅仅有抽象的向善的意愿是远远不够的,要发自内心、脚踏实地地去做,“不是通过某一特殊势力或者某一特殊行动”,只有去承担他所选择的事业的责任,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善人。他把属于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并宣传爱,请女教师教农民识“爱”字,甚至亲吻麻风病人… …然而,虽然他做了诸多“爱”的表象,但爱并没有产生。因为他的行善并非他的本意,他只是为了行善而行善,为了爱人而爱人,农民除了学会几个新词外毫无变化,这就宣告了格茨向善的失败。究其原因,是格茨只选择了抽象的善,他行善是为了对抗上帝,并非出自本意,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我做了爱的姿态,但爱并没有产生”,“我并没有行动,而只是做了做姿态”。同样,海因里希选择了向恶,但如果下一步他不将打开城门的钥匙送到格茨手上,我们就不能说他在真正作恶。自由,并不是沦为别人工具的自在自由,不是绝对善的抽象自由,也不是仅仅宣传爱的自由思想,而是行动——过程中的行动。“我首先应当承担责任,然后按照我承担的责任行事”,“除掉行动外,没有真实”,做了向善、向恶的选择,这仅仅只是意向与动机,它要通过行动才能实现,通过行动担负起选择的责任。行动是动机的外化,没有行动,动机永远只是一种空想。
格茨无论作恶还是行善都无法感应上帝的意志,绝对的恶和绝对的善都失败了。1年零1天后如约而至的海因里希一一列举格茨的罪状,剥开了他的层层画皮。格茨承认自己的罪状但他对海因里希说:“上帝看不见我。上帝听不见我。上帝不认识我。” “寂静无声就是上帝,虚无空泛就是上帝。人类的孤独就是上帝。”“我一个人决定了恶,又独自发明了善……我是唯一能宽恕自己的人,今天恰恰是我自己在控告自己。我是人。如果上帝存在,人就不存在;如果人存在……”“我把我们都解救出来了,再没有天堂,也没有地狱了,只有人间。”行善的闹剧以杀人而告终,格茨放弃了一味的行善,杀死了企图杀害他的海因里希。格茨从此不再为恶而恶、为善而善了,他知道自己接下来该做什么,他转变观念开始皈依人,投身于农民起义。他摆脱了上帝,摆脱了抽象的善与恶,过渡到具体的介入,即从斗争的实际出发,求善,而不排斥必要的恶。他终于从自在自由变成了自为自由,走上了从实践中探寻真理的道路。
萨特让他的主人公在经历了魔鬼与圣人的伦理大战后, 认识到人本身就是一个斯芬克斯因子的存在,好与坏不可完全分割,兽性因子的存在也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才能让人性因子所体现的理性意志约束和引导自由意志,从而做出符合伦理规范、符合人类利益的选择。格茨在纳斯蒂的劝说下,担任了首领的要职,为了维护部队的纪律,为了不让战士们士气受挫,他斩杀了不服从命令的将领,并决定为这场胜利希望渺茫的战争竭尽全力。格茨的经历让我们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们明白了如何才能保持人性的光辉。海因里希的伦理两难告诉我们人生总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种种无法摆脱的困境,面对极限情境中的选择,我们应该像萨特所一贯倡导的那样,不仅要积极做出选择,更要勇于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魔鬼与上帝》中的格茨在戏剧中经历了三个重要的人生阶段。早期的格茨为了同上帝作对而行绝对的恶,他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中期的格茨为同上帝作对而行绝对的善,因为别人告诉他上帝的意旨是使善在人间行不通,为了同上帝的意志形成对立,格茨宣传博爱思想,分田分地,建立人人平等的理想社会“太阳城”;后期的格茨在善与恶的抉择中认识到上帝是虚无的,人才是真正的存在,觉醒后的格茨摒弃了单纯的善恶观念加入到人的实际斗争中来。《魔鬼与上帝》自始至终贯穿着格茨不懈努力、积极探索的求真精神和自由思想,剧本通过这些意志和观念的冲突表达了剧作家萨特无神论存在主义哲学思想。
观念戏剧具有很强的寓意性、象征性和时空不确定性特点。《魔鬼与上帝》中的格茨如同德国作家歌德诗体悲剧《浮士德》中的浮士德一样,是一个具有浓郁传奇色彩的寓意性和象征性人物,人物形象所具有的内在涵义使他远远超越了原有历史文化所赋予的内容,超越了地域和时空观念,成为剧作家表达思想感情的载体。剧作家萨特通过格茨这个象征性的人物形象,表现了欧洲知识分子在文艺复兴时期对宗教、上帝的质疑和挑战,对理性的乌托邦社会的向往;实践了启蒙主义者积极倡导人人平等、仁慈博爱的启蒙思想,建立了启蒙主义者所梦想的理性王国“太阳城”;剧中喊出了尼采的声音:上帝死了,一切传统的价值观念都要重新评估。最后格茨也像20世纪的许多知识分子一样打破和摒弃了传统观念,投身到实际斗争中去。格茨在《魔鬼与上帝》中虽然是一个传奇式的历史人物,但由于剧作家将自己的哲理思想赋予了人物的行动,使他能超越时空和历史的局限成为历经数世纪不断探索、不断进取的欧洲知识分子的象征。在观念戏剧《魔鬼与上帝》中,人的自由意志是戏剧的主导,自由意志成为人与社会接触和互动的一个重要环节。自由意志推动着整个戏剧向前运动,成为戏剧冲突的动力以及探讨社会问题、表达剧作家思想的途径。萨特在《魔鬼与上帝》中假借人物的自由意志,从理性的层面上探讨了人与上帝的关系,人与绝对的关系,并把这些充满哲理的思想融进戏剧艺术中。
萨特的《魔鬼与上帝》(1951)是一部气势磅礴、场面宏大,融历史传奇与现代哲理为一体,具有史诗风格的观念戏剧。在这部戏剧中,萨特打破了他一贯以“人与境遇”为戏剧冲突主题的模式,把人物的自由意志和自由观念上升为戏剧冲突的核心内容。该剧通过剧中人物的自由意志和自由观念的碰撞,形象地展示了作者从1943年发表《存在与虚无》到1960年发表《辩证理性批判》期间其“自由”哲学思想由绝对发展到相对的变化过程,观念戏剧《魔鬼与上帝》成为萨特这一存在主义哲学思想转折嬗变的艺术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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