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旭东
何旭东,男,回族,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64年8月出生,宁夏贺兰人,1985年3月入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目录
1982.07--1985.07贺兰县造纸厂技术员;
1985.07--1988.12贺兰县造纸厂技术设备科副科长、制浆车间主任;
1988.12--1996.12贺兰县造纸厂党委委员、聘任副厂长;
1996.12--1998.05贺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宁夏美洁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8.05--2002.01贺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2.01--2002.11贺兰县委常委、副县长;
2002.11--2003.04贺兰县委副书记;
2003.04--2004.02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正处级)、贺兰县委副书记;
2004.02--2005.01永宁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5.01--2006.08永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6.08--2007.01青铜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2007.01--2007.10青铜峡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7.10--2015.06吴忠市副市长;
2015.06--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15年6月18日,吴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何旭东辞去吴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吴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下一篇 吉林白山原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