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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支付

互联网支付是一种网上交易形式,主要表现形式为网银、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作为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就属于那种需要特别“照顾”的。因为从微观层面上说,互联网支付直接涉及到用户的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从宏观层面上,还关系到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例如第三方支付公司拥有巨额的沉淀资金,获得了开展金融业务的潜在能力,能够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影响。从保证国家金融安全的角度看,政府监管肯定是必要的。
中文名
互联网支付
表现形式
网银,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
内    容
互联网支付的兴起
开始时间
2010年

目录

当支付遇到互联网,一场革命自然不可避免。成为现实的是传统的现金支付已经“退居二线”,各种在线支付方式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主要支付方式。银行推出的网银以及民营企业推出的各种各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互联网支付终端也从桌面电脑扩展到移动终端和电视等多种形式的终端上,互联网支付变得无处不在。

发展简史

准备期(~1992) 互联网进入大规模商用之前,电子支付系统已经得到相当充分的发展,并为后来互联网支付系统的开发奠定了基础。这一阶段的终点在1992年,以WWW获得广泛接受、全球IP服务器数量超过100万为标志。

准备期(~1992)

自80年代起,以取代现金与纸票据为目的,多种电子化支付手段已得到发展。最初,人们期望发明一种象现金一样的支付手段,价值可以通过电子网络或某种介质(如智能卡)流动。最重要的先锋工作来自DavidChaum,1982年Chaum完成关于盲签名用于不可追踪支付的论文,之后开始进行匿名电子现金的研究与测试,并于1989年在荷兰创办DigiCash。公钥密码体系也早在1976年由WhitfieldDiffie与MartinHellman等共同开始研究。

储值智能卡也在80年代开始发展,以取代70年代的磁条卡,起初面向单一用途,1983年法国首张预付电话IC卡推出。电子钱包的概念随之出现,1991年英国NatWest银行启动Mondex项目;1992年丹麦推出全球第一个全国性储值卡方案Danmønt。这类电子钱包方案期望在POS支付领域与现金以及信用卡/借记卡进行竞争。

可视图文(Videotex)服务于80年代开始提供,如法国的Minitel、德国的BTX。家庭银行的概念开始出现,并一度被视为可视图文服务的关键应用,计费系统也作为服务的一部分开始得到发展。

当互联网的商业前途开始被发现时,多种电子化支付系统已经出现,包括POS、软/硬件电子现金、预付款机制、计费系统、电子钱包等。未来的挑战是将这些系统移植至互联网环境,即在开放的网络中调试以前在私有网络或封闭群体中运行的系统。

初创期(1993~1995) 信用卡是传统环境最成熟的消费支付工具,无卡交易模式(如邮购、电话购物)早已存在,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型信息交换渠道出现时,信用卡支付便开始通过互联网进行。起初的实现方法非常简单而几乎没有任何防护,只是通过互联网传递卡号码从而实现交易。1994年Netscape开发SSL标准增强了信息交互的安全性,即使后来出现了更多的安全手段,这种由消费者向商家呈递卡号码的交易模式仍然没有根本上的改变。

初创期(1993~1995)

这个阶段创造了多项互联网支付的历史。DigiCash开始发行电子化符号货币Cyberbucks,这种“私有互联网现金”的出现使第一代互联网用户非常兴奋。作为消费者、商家、信用卡网络之间交易中介的互联网支付服务商开始出现,如FirstVirtual、CyberCash等,其角色类似于传统环境的POS服务商。

初创阶段对于银行业来说是难以接受的。欧美出现了众多不由银行发行的电子钱包方案,互联网现金的试验开始为银行敲响了警钟。当惊慌与愤怒消退后,银行开始接受挑战,并主宰了下一个阶段的发展。

回归期(1995~1998) 初创期的领先者来自非银行领域,下一阶段的回归期指银行业夺回支付领域控制权的时期,最重要的一步是卡组织开发并推广SET。SET是一个真正的金融支付标准,它按照现实环境中支付交易的要素构建出一个适用于互联网的完美模型,交易过程中各方之间依赖数字证书相互进行身份验证。SET的开发目的在于防止早期信用卡通过网络简单呈递这一模式中已出现的欺诈行为,期望对整个交易链条进行系统性控制。初期的SET方案依赖客户端功能复杂的本地钱包,也称为“富钱包”方案。第一笔SET交易于1996年12月完成。

回归期(1995~1998)

政府与央行注意到电子货币的试验与扩散,开始考虑电子货币与互联网支付的法律问题。1997年德国的电子货币业务被明确视为银行业务;1998年欧盟委员会开始起草电子货币法律。

一些初创期的先行方案被金融机构所接纳,1995年马克·吐温银行开始接受符号电子货币,但长远来看并不成功。至1998年,FirstVirtual与DigiCash相继停止服务。同时,各国银行业开始尝试将其他传统支付工具(如直接借记、贷记转帐)进行改造以适用于互联网,网上银行业务出现初步增长。

发展期(1999~) 2000年之前,大多数金融与非金融机构的创新行动并没有取得商业上的成功,“电子现金”无论在现实与互联网环境都相继失败,希望通过新技术创造出革命性新型货币的愿望很快落空。互联网支付系统并没有沿着最初的设想发展,而是在多个方向、多个细分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发展期(1999~)

信用卡占据了网上支付的统治地位,从全球范围来看占有70%至90%的份额。SET标准没有取得商业上的成功,革新方案开始出现,卡组织各自开发自身的系统,如3D-SET。1999年第一个SET瘦钱包出现,客户端越来越简化,钱包系统朝着中央服务器的方向发展。2002年,两大卡组织回到合作的道路上来,以3D-Secure为基础统一了信用卡在线认证标准。

2000年以后,电子商务出现飞跃,在线拍卖的盛行带动了P2P支付的增长,以PayPal为代表的虚拟帐户机制获得了空前的机会,定位于以前未被开发的中小型商家与国际支付市场。

目前,互联网支付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基于银行帐户的在线支付方案在多个市场取得初步成功,对信用卡支付形成重要的补充。EMV迁移在全球多数市场的进展扩展至互联网环境,2003年英国Barclaycard开始测试EMV卡在线支付。音乐与视频下载以及数字内容市场的兴起使微支付机制获得新生。结合移动通讯、智能卡、互联网等多种技术的移动支付前景看好,2004年日本DoCoMo“钱包手机”计划开始启动。在现实环境,卡基电子货币并没有很快成为广泛接纳的现金替代品,而是首先在移动、交通、政府等不同领域得到充分应用,目前这类系统正在向零售领域扩展。

法律领域,欧盟电子货币指令于2000年正式颁布,2002年开始生效并逐步在欧盟各国推行。

现状

2010年,央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部分民营第三方支付企业将获得牌照,摆脱“灰色地带”的尴尬。银联发力第三方支付,使第三方支付的竞争局势更为复杂。谁最能给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谁能成为最赚钱的平台,谁将走得更快更远,留给业界颇多悬念。2011年,陷入标准之争的移动支付将变得明朗,不论最终的结果是哪家胜出,抑或是两种标准并存,移动支付都将站在新的起点。站在整个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高度上,由电信运营商主导手机支付标准更具合理性。因为银联不像电信运营商那样在移动互联网产业链上具备强大的影响力,在发展支付衍生的增值业务上缺乏优势。

加强监管

互联网电视支付的出现让人眼前一亮,电视成为新的支付终端。只是现在的互联网电视支付采用专用网络而非开放的互联网,虽然安全性更好,但是未来发展会受到限制。在互联网支付迎来新的发展局面的同时,互联网支付的安全性再次成为人们关心的话题。采用技术手段提升支付系统安全性,加强政府对互联网支付的监管,都成为保障用户利益、维护金融安全的当务之急。

支付创新

经历了2012年的跨越式发展后,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逐步形成了线下、线上多种支付方式并存的融合局面。随着以快钱、乐富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在线下POS收单业务上的深化拓展,一个立体多维、融合增值的线下线上支付形态逐渐形成。这也是第三方支付行业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不仅覆盖投资理财支付服务,同时将业务范畴逐渐扩展至对B2B企业流动资金管理需求的满足。

国内互联网创新型第三方支付企业乐富支付将电子签名应用与POS刷卡系统相融合,实现了绿色环保的无纸化POS收单服务。电子签名的应用不仅可以有效节省时间、资金和纸张,还有助于提升服务效率和提高客户满意度,带来业务流程的简化以及工作效率的提高。通过乐富支付提供的电子签名应用,无需再上传小票,不仅避免了额外的工作量,也最大限度地规避了因小票丢失无法确认交易的真实性以及无法为商户结算造成的损失。乐富支付相关负责人还强调:“乐富支付的电子签名背后都有一系列的数字’防伪’,可避免持卡人的签名被盗用或是篡改。在优化升级企业POS收单管控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和持卡人的信息安全、资金安全等权益不受侵害。”乐富支付电子签名应用与通过与集成商的紧密配合,以确保电子签字符合国家的《电子签名法》要求,从而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

支付风险

现在互联网金融监管将触角伸向第三方支付业务,其主因是基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要特征所决定的。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主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传统金融机构触网,又被称为金融互联网;另一部分是互联网平台与金融融合,接近于纯粹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主要以第三方支付机构平台为代表,从事互联网支付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纵观当前的第三方支付市场,抛开创新不谈,仅在风控与安全保障模式、技术的规范落地方面,乐富支付已明显处于领跑位置。自2011年创立之初,乐富支付在风控体系建设和安全技术的实践上下足功夫。目前,已彻底实现银行级的风控与安全保障力。在风控体系端,通过整合人行、银联、商业银行全平台资源,以国家政策为准绳,全维度链条实施资金监管和交易监测。立足“风险防范、风险监测、风险调查、风险处理”四大核心环节,从入网资格审核,到风险系统实施监控交易数据,调查风险案件,采取风控措施,直至风险案件、报送监管机关及公安部门,已搭建全流程一站式的风险预防保障体系。同时,在安全方面,以“网络安全措施、交易授权安全措施,后续补救”三大核心模块,能够实现宙斯盾级的资金安全保障矩阵。首先网络安全涵盖防火墙、MD5数字签名、PCI安全认证、SSL证书加密、密码安全控件等多层防护加密设置。其次,在交易授权安全措施中,融合安全中心、安全工具条、数字证书、乐富盾、手机动态口令等多级授权识别工具。最后在后续补救上,整合案件跟踪处理、案件反差、黑名单、数据分析、RMCS规则调整等一系列追加处理手段。业内资深人士认为,乐富支付整条安全体系层级完备,应用环境与场景覆盖全面,将逐步成为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安全坐标。

支付格局

按支付方式分类

1.网络银行直接支付:

作为最早被接受的互联网支付方式,由用户向网上银行发出申请,将银行里的金钱直接划到商家名下的账户,直接完成交易,可以说是将传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式的交易模式完全照搬到互联网上。早期的网络银行服务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随着电子商务市场的不断发展,在网络零售业中普通用户更加倾向邀请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参与交易从而起到监督的作用。但是在一些数额较大的B2B交易中,仍然普遍使用此种支付模式,主要原因是随着交易金额的增大,对于第三方机构信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且B2B支付要求有很高的资金收付速度。

2.第三方辅助支付:

此种支付方式除了用户、商户和银行外还会经过第三方的参与,但是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同的是,在此种支付方式中,用户勿需在第三方机构拥有独立的账户,第三方机构所起到的作用也更注重为了使得双方交易更方便快捷而存在的。就拿超级网银为例,超级网银是2009年央行最新研发的标准化跨银行网上金融服务产品。通过构建“一点接入、多点对接”的系统架构,实现企业“一站式”网上跨银行财务管理,是以方便企业金融理财操作为目的的金融服务产品。

3.第三方支付平台:

所谓第三方支付平台,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因此买卖双方均需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拥有唯一识别标识,即账号。第三方支付能够对买卖双方的交易进行足够的安全保障。

互联网支付并不完全等同于第三方支付,互联网支付与第三方支付只是拥有一定的交集,既不是等价关系也非从属关系。互联网支付除了包含第三方支付以外就还包括个人网络银行直接支付方式,而第三方支付的本质是通过第三方参与交易使得交易更加安全、方便,因此除了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完成,如易付宝就已实现了离线支付,允许通过电话进行第三方支付。

按支付工具分类

1.电子信用卡网络支付

信用卡是银行或其他财务机构签发给资信状况良好人士的一种特制卡片,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电子信用卡网络支付模式可以分为无安全措施的电子信用卡支付模式、借助第三方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用卡支付模式、基于SSL协议机制的电子信用卡支付模式和基于SET协议机制的电子信用卡支付模式.电子信用卡网络支付模式覆盖范围宽广,但对网络安全环境的要求较高。

2.数字现金支付

电子现金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能被客户和商家普遍接受的、通过Internet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使用的货币。通过隐蔽签名技术的使用,允许数字现金的匿名,从而最大程度的保护了用户的隐私。无需银行银行中介的直接支付和转让使得这种支付模式十分经济。

3.智能卡支付

智能卡是使用计算机集成电路芯片(即微型CPU和存储器RAM)用来存储用户的个人信息和电子货币信息,具有进行支付与结算等功能的消费卡。智能卡的网络支付方式依据在线或离线可分为两类,前者更多的是将智能卡当做拥有中央处理器的信用卡使用,而后者的典型代表则是我们日常使用的公交IC卡。

4.虚拟货币支付

货币是社会生产发展的自然产品,是一种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主要有三种职能:价值度量、价值储藏和交换媒介。因此从理论上来讲,除去传统的金本位,任何一种商品只要拥有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资格都可以作为支付工具。虚拟货币就是应运而生的。但因为2009年6月文化部、商务部今日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同一企业不能同时经营虚拟货币的发行与交易,并且虚拟货币不得支付购买实物。因此现在我们所说的虚拟货币并不包括网游中的虚拟货币,主要指Q币、U币等。

5.网银支付

网上银行又称网络银行、在线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Internet向客户提供开户、销户、查询、对帐、行内转帐、跨行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等传统服务项目,使客户可以足不出户就能够安全便捷地管理活期和定期存款、支票、信用卡及个人投资等。可以说,网上银行是在Internet上的虚拟银行柜台。

6.电子支票网络支付

电子支票是客户向收款人签发的,无条件的数字化支付指令。它可以通过因特网或无线接入设备来完成传统支票的所有功能。电子支票网络支付继承了纸质支票支付的优点的同时又降低了交易的费用成本,而因为使用公用关键字加密签名或个人身份证号码(PIN)代替手写签名等方法确保了交易的安全性,因此,现在电子支票网络支付得到了B2B电子商务的认可。

7.电子汇票系统支付

电子汇票系统是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登记、存储、转发电子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汇票登记查询和汇票公开报价服务的综合性业务处理平台。该系统支持金融机构一点或多点接入。

按支付终端分类

1.移动支付

用户使用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目前移动支付业务主要是由移动运营商、移动应用服务提供商(MASP)和金融机构共同推出。手机支付分为近场支付和远程支付两种。近场支付是指将手机作为IC卡承载平台以及与POS机通信工具从而进行支付。远程支付仅仅把手机作为支付用的简单信息通道,通过Web、SMS、语音等方式进行支付,又可分为手机话费支付方式、指定绑定银行支付和银联快捷支付三种。除手机外使用平板电脑、上网本等其他移动终端也可以进行移动支付。

2.电脑支付

电脑支付是最先兴起的互联网支付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电脑支付的兴起推动了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虽然近期随着移动支付的兴起,地位受到挑战,但在目前仍然占据着互联网支付中最多的份额。

3.互联网电视支付

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将类似POS机的装置植入到遥控器当中;二是将银行卡的支付功能植入到数字电视机顶盒里面。

手机支付

此次支付宝发布的手机安全支付产品方案,解决当前手机环境下的支付难题。手机用户只要安装带有支付宝接口的应用软件,即可通过支付宝账号完成该应用软件的所有付费操作;对开发者来说,通过与支付宝在线上快速签约,并在软件上添加一个支付宝接口,使用即时到账、大额支付等支付方案,而且开发者可获得整个产业链中90%以上的收益,这远高于国际通行的七成惯例。

“如果说客户端仅仅是支付宝在无线支付领域的横向布局,那本次安全支付产品则使得支付宝进一步纵向切入移动互联网,通过对应用软件的开放式扶持,打通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利益,完成纵横双向的深度布局。”业内分析人士表示。

系统概况

中央银行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具有三大职能:

中央银行的作用

■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

■执行金融监管

■提供支付结算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运行三个跨行支付系统,包括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全国手工联行系统、全国电子联行系统。提供的服务包括:

■支付处理服务:为银行结算大额与零售支付交易;

■提供结算帐户:人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以及其他机构(如邮政储汇局)提供结算帐户服务;

■提供信贷服务:各银行可从人民银行分行拆借资金。

中国支付系统 中国支付系统与演变受到环境、文化、经济条件、基础设施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决定因素来自银行结构与中央银行帐户结构:

中国支付系统

■银行结构:尽管中国银行机构数量不多,但每家国有商业银行都拥有数目众多的分支机构,依据地域范围按照规定的等级进行运作。每个分支机构都可看做独立的实体,从而在一家银行机构内存在不同的标准与业务处理程序。每一个分支机构都作为独立的支付业务处理单位在央行当地分支机构开设独立帐户,因而形成了复杂而分割的支付环境。

■中央银行帐户结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央行具有类似的多层次式结构,包括总行与多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分行、城市/地区级中心支行以及数目众多的县级支行。每级商业银行都在相应的央行分支机构开设帐户。

受到多层次管理和高度分散式中央银行帐户结构的影响,中国支付系统可区分为6个系统:

■全国手工联行系统(央行)

■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央行)

■同城清算所(央行)

■全国电子资金汇兑系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银行卡系统(银行卡中心)

■邮政汇兑系统(邮政储汇局)

1、全国电子联行系统

全国电子联行系统(EIS,TheNationalElectronicInter-bankSystem)由人民银行拥有并运行,采用VSAT卫星通讯技术,为分散式处理系统,全国2000多家人民银行分/支行联入全国总中心,参与者为各商业银行分/支行。支持各种支付类型,但只办理贷记转帐,所有资金转帐指令必须在帐户余额足以支付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支付系统无信用或流动风险。

2、全国手工联行系统

人民银行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有自己的全国手工联行系统(Paper-basednon-localfundstransfersystems)。1996年以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全国电子资金汇兑系统取代手工联行,但人行依然运行自己的手工联行系统,用以处理跨行纸凭证异地支付交易以及人民银行分/支行之间的资金划拨。

商业银行的系统支持贷记与借记支付;人行的系统办理人行各分/支行间的资金划拨、国库款项的上缴下拨及划转,以及商业银行内大额资金转帐。手工系统分为全国、省辖与县辖三级联行,采用电汇或信汇方式直接交换支付工具。

3、同城清算所

全国2000家同城清算所(LCHs,LocalClearingHouses)分布在中心城市和县城/镇,全部同城跨行支付交易和大部分同城行内支付业务经由同城清算所在商业银行之间进行跨行清算后,再交行内系统进行异地处理,参与者包括辖区内绝大多数银行分支机构,支持贷记与借记支付,支票是主要的应用,只允许在同城内使用。

4、电子资金汇兑系统

1996年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建立行内电子资金汇兑系统(Electronicintrabankclearingsystems)以取代原来的手工联行,具有类似的多级树型结构,大多采用净额批处理方式。

上述系统都为跨分行的系统,并非真正意义的跨行系统与行内系统。一个重要特征是,对于异地纸凭证支付,先在同城范围内各商业银行间进行跨行结算,再由商业银行办理异地行内清算,即“先横”(跨行)“后直”(行内)的处理方式。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90年代以来人行主持的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China’sNationalAdvancedPaymentSystem)项目是对原有支付系统的改造,采用了先进的设计与技术以适应未来的需求。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

CNAPS项目包括建设覆盖全国的金融数据通讯网(CNFN)这一基础设施,将众多银行机构联结到全国和地区支付业务清算和结算中心;以及开发一系列支付应用处理系统,如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等,以逐步取代原有分散的各个支付系统。

大额支付系统(HVPS,HighValuePaymentSystem)由央行拥有和运行,是所有支付应用系统的核心,采用RTGS方式,为跨行资金转帐、金融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提供当日资金结算,也为小额支付系统、同城清算所、银行卡网络以及商业银行电子汇兑系统提供日终净额结算。系统于2005年中完成全国推广,1500家金融机构作为直接参与者,覆盖6万多分支机构。原有分散的银行帐户结构需要进行合并与集中化改造以适应全国统一市场的需求。

小额支付系统(BEPS,BulkElectronicPaymentSystem)基于批处理方式,支持各类借记与贷记业务,2005年底系统开始试点,预计2006年中完成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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