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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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全(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曹吉福(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信访联席办
于铁军(副局长):分管来访接待二处
崔 明(副局长):分管来访接待一处
林宝凤(副局长):分管办信信息处
吕大伟(副局长):分管综合处、协助于铁军副局长分管来访接待二处
孙 雪(副局长):分管督查处,协助崔明副局长分管来访接待一处
高淑芳(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协助曹吉福副局长分管局财务工作;协助林宝凤副局长分管办信信息处工作
姚晓春(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协助曹吉福副局长分管党务工作;协助孙雪副局长分管督查处工作
吴敬华:(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徐明柱:(综合处处长、监察室主任)负责综合处及信访监察室全面工作
沈德智:(来访接待一处处长)负责来访接待一处全面工作
王甲云:(来访接待二处处长)负责来访接待二处全面工作
张耀廷:(办信信息处处长)负责办信信息处全面工作
于国胜:(信访联席办副主任 正科)负责联席办全面工作
孟宪静:(督察处处长)负责督查和复查复核全面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决定和部署,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办理人民群众给市以上党委和政府部门及领导同志的书面诉求信件、网上诉求邮件、传真及电话诉求,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及信访接待大厅、上级党委、政府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向我市交办的信访事项。
三、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对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查督办,及时报告案件处理结果。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协调解决群众集体来市、去省、进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督促和协调市领导和上级机关责成信访部门直接处理的信访问题。
五、向来访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方式提出信访诉求,正当行使民主权利;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普遍性问题,配合有关地区和部门调查研究,提出建议,统筹解决。
六、指导全市的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开展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建章立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
七、代表市委、市政府广泛征集、整理筛选人民群众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领导批示的人民建议落实情况。
八、开展信访工作和信访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和信访理论研讨,指导全地区信访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
九、根据《信访条例》赋予的“三项建议权”,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向政府及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解决问题的建议;给予有关人员行政处分的建议”。
十、完善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和不稳定隐患预测预报机制。定期排查影响稳定的信访矛盾纠纷,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工作动态;对涉及政策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十一、代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复查请求;审查关于信访事项的办理意见是否合法(含政策法规)与适当,开展信访调查;做出复查意见并答复申请人复查意见。
十二、代同级人民政府依法接受信访人提出的复核请求;审查被申请复核事项的办理、复查意见是否合法(含政策规定)与适当,开展信访调查,召开听证会;做出信访终结意见等。
十三、根据中央和省的要求,加大驻京劝返工作力度,我市驻京工作组要承担全市进京上访群众包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跟踪疏导劝返工作,完成上级信访部门下达的稳定任务,避免在京发生有影响的事件。
十四、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我市建立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机制,下设专项工作组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局,负责市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对口受理中央和省联席会议下交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群体性事件,承担市信访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承办中央和省联席会议交办的信访事项的督促查办工作,对影响社会稳定的上访群体开展跟踪疏导和教育。
十五、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对“不按职责履行信访事项登记、转送、交办、督办;未按规定期限受理;推诿、敷衍、拖延信访事项办理;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信访浮球不予支持;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有关情况透漏、转给被检举揭发人员”等六种失职、违规行为,依法开展信访监察工作。
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档案、老干部等工作。
行政处:
负责局机关保卫、财务、后勤、行政等事务。
接访处:
接待上访的群众,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对来访案件的接待处理情况进行整理,起草立案交办函;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办信处:
办理群众来信,收集、整理人民群众的建议,综合分析、反映群众信访动态;定期通报来信情况,落实领导对来信的批示情况并跟踪处理和反馈结果;指导全市办信工作等。
督查室:
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审理案件的处理结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信访案件,调查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反馈案件处理结果。
驻京接访办:
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辽宁省到中南海周边、天安门广场等重点地区、要害部门非正常上访群众的现场接待处置工作;负责重复访、非正常访集中分流点上访群众的劝返接回工作等。
复查复核处:
受理上访人依据《信访条例》提出的应由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委托有管辖职责的市直行政机关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对被委托的市直行政机关提出的复查、复核意见进行审查。
信息排查处:
负责执行省联席会议部署的矛盾纠纷逐级排查上报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坚持预防为主,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因素化解在初级阶段,解决在当地;对各地各部门排查上报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从政策层面加大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力度,提出完善、改进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具体操作。
联席办:
落实中央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信访案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并按时限上报;定期召开信访案件协调会,落实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部署,报送有关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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