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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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香安: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负责全面工作。
刘长青: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兼)丹东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
林虎 :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工业生产要素协调与保障、产业集群与工业园区促进与发展、行政审批和中小企业规划发展工作。
任春杰: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的发展促进、信息化与信息安全推进和无线电管理工作,以及委系统和机关的干部人事工作和群里工作。
赵亚平:丹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负责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工业企业科技进步、装备制造业发展促进、工业技术引进与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与促进工作,以及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市集体工业经济发展与促进工作。
徐宏伟:丹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长,负责委系统党务、纪检、监察及老干部工作;负责委机关党务、信访,财务及行政,包括信息、宣传、考评、综合材料、提案等综合管理工作。
(一)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节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有关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五)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组织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联络、协调驻丹中省直企业;宏观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负责全市工业生产要素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为工业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提供煤、水、油、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保障;依法行使全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输问题。
(九)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安全和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除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负责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十三)推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融资担保工作,组织开展融资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中小企业上市、发债、租赁等多渠道融资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承担委主任办公会议和主要综合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电子政务、会务、档案、后勤、办公用品、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及直属单位财务监督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事宜。
综合法规处:
负责组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承担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系统调研工作及工业、信息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市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答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目标考评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核;负责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经济运行处:
负责组织编制、下达规模以上工业年度经济计划;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委内及全市相关资源,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近期调控目标;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与中省直企业的联络、协调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符合产业政策认定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准入、产品准入管理。
投资与规划处:
负责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研究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并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按规定权限,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相关工作,对重点工业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科学技术与装备工业处: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构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指导和管理全市重点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项目的实施;负责市级以上新产品投产鉴定工作;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指导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和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机械装备行业和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和发展,提出相关支持政策建议;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资源与原材料工业处:
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协调工业污染防治、环保产业发展,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利用、清洁生产及工业节能环境保护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节能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组织开展各种节能、清洁生产监察、监测工作和行政执法;负责组织节能监测机构和清洁生产中介机构认定、申报,推广合同能源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工业节能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利用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冶金(钢铁、有色、黄金)行业管理工作,并实施镁、硼资源开发保护政策和行业生产规划与管理;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参与行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行业技术创新进步活动。
消费品工业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轻工、纺织、医药和食品等消费品行业以及石油化工和建材行业的管理工作;拟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参与行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负责全市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工作;受理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和农药批准证书的审核上报;负责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处: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行业管理;拟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指导产品结构调整;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和预测;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项目申报、实施和推进;负责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管理。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指导软件业发展;组织企业进行软件产品、软件企业系统集成及服务的资质认证,协调落实国家有关软件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负责软件行业经济运行的统计分析及预测;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产业集群与工业园区处:
负责指导全地区重点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相关政策;指导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产业布局、定位,扶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协调产业集群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产业集群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相关工作。
生产要素协调处(审批管理办公室):
负责市工业生产要素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为工业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提供煤、水、油、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保障;负责电力行业协会业务管理工作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电力供需、电网运行等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全市发电计划有效实施;组织开展电力需求预测管理工作;参与电、热价格的管理;承担委行政审批窗口工作。
无线电管理处(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地区无线电台(站)管理和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辖区内生产无线电设备厂家的型号管理;负责对非无线电设备无线电波辐射的管理;承担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信息化推进与安全协调处:
负责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全市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协调通信产业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经济合作处:
参与拟定全市工业经济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及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有关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工作;推进国内区域合作与交流;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协调生产与流通链接。
安全生产监督处(交通运输处、军工处):
负责市重点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信息、统计及目标考核;协助指挥市直属工业企业重特大安全生产的应急求援,参与调查处理重大安全问题;参与编制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市有关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和指导市重点工业企业防汛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的制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工业企业现代物流业的开展;协调重点企业、重点物资及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组织协调春运等假日运输工作;负责军工行业经济运行综合统计分析;负责本地区军工企业固定资产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军工基础科研和民口军品配套科研计划项目的申报与实施;组织协调推进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安全生产和产业发展,推进军民结合。
中小企业规划发展处:
负责拟定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对中小微企业各项扶持政策;负责国家和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重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扶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民营经济的综合、统计、指导、服务、协调和经济运行的监测工作;指导并参与起草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文件;提出民营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促进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的协作配套;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各种经贸洽谈会和博览会。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处:
负责构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创业辅导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全市中小企业的融资及国家、省扶持资金申报工作;负责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组织中小企业参与银企对接、融资租赁、劳动密集型增加就业岗位贴息项目工作;指导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体系;组织担保机构争取国家、省风险补偿金及减免营业税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集体经济办公室:
负责全市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镇集体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组织实施集体企业事业单位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的立项,负责对资产评估的结果予以核准;指导各类协会及民间社团组织开展工作。
市发展集装箱产业办公室:
制定和实施全市发展集装箱产业规划;制定全市发展集装箱产品、集装箱产业等政策;指导全市发展集装箱产业工作;协调解决发展集装箱产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和实施全市发展集装箱产业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港口软环境建设。
老干部工作处: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负责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负责管理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档案;领导组织和协调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委直属单位改革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委系统信访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委属事业单位党群、人事、工资管理;委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减负办:
丹东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是丹东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全市有关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常设临时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依据国家、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统一协调、指导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全市的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二、规范和纠正政府各部门、行业涉企检查和收费行为,确保政府各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各项执法检查。
三、负责受理企业因政策不明而产生的问题诉求,解答企业减负各项相关政策的咨询工作,保证国家各项减负政策的落实。
四、负责办理市政府和上级减负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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