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 邮编
- 310008
- 电话
- 0571——85106667
- 成立时间
- 1949-06-03
目录
杭州中院成立于1949年。现内设26个部门,包括刑事审判一、二、三庭,民事审判一、二、三、四、五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内设实施一、二、三处及综合裁决处)、立案一、二庭、审判监督庭共16个审判执行部门;包括政治部(内设干部人事处、教育培训处)、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处、司法警察支队、监察室、机关党委共10个综合部门。此外,杭州中院依法监督和指导所辖9区5县(市)及铁路运输法院共15个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一、刑事案件
(一)本院根据法律规定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由基层人民法院请示并经同意的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重大、复杂案件;
(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
(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二)不服本院所辖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一审判决、裁定而提起的上诉、抗诉案件。
(三)本辖区内各监狱、看守所所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
二、民商事案件
(一)本院管辖本地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有:
1、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均不在浙江省行政辖区以内的,争议标的金额在1亿元以上不满5亿元的民商事案件;
2、一方当事人住所地在浙江省行政辖区以外的,争议标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满3亿元的民商事案件;
其中涉在本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公司的破产、清算、解散案件、期货交易纠纷案件、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不受上述限制,均由本院一审;
3、争议标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不满2亿元的涉外和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4、杭州市的争议标的金额不满2亿元(其中属西湖区、滨江区、拱墅区、下城区、余杭区、萧山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争议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的涉外和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信用证纠纷案件;
杭州市的争议标的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不满2亿元的,且有当事人为外商独资企业的商事案件;
5、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西湖区、拱墅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的,争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满2亿元的知识产权案件;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不满2亿元的知识产权案件;
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知识产权案件均由本院一审;
6、杭州市的申请撤销、承认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确认涉外仲裁条款效力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案件。
(二)不服本院所辖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民商事一审判决、裁定及不服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的法[2014]4号复函批准指定的案件受理范围作出的民商事一审判决、裁定而提起的上诉案件。
(三)本院有权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第一审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
(四)本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
三、行政案件
(一)本院根据法律规定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二)不服本院所辖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一审判决、裁定而提起的上诉案件。
四、执行案件
(一)经本院一审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被执行财产或被执行人住所地在本院辖区内的由其他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行政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三)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在本院辖区内的生效涉外仲裁裁决和国内仲裁裁决。
(四)被执行财产或被执行人住所地在本院辖区内的且争议标的金额符合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公证债权文书。
(五)其他法院委托执行和本院提级执行的案件。
(六)法律规定应当有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等14个基层法院及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共28个。杭州中院内设27个职能部门,即:办公室、干部人事处、教育培训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辖4个处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司法警察支队。下属1个事业单位,为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录中心。
1、翁钢粮:男,汉族,1959年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大学本科学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
2、沈建光: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浙江绍兴人,大学本科学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
3、许米:女,汉族,1963年9月出生,浙江富阳人,大学本科学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4、林沛:女,汉族,1967年4月出生,贵州赫章人,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5、郎长华:男,1963年2月出生,浙江富阳人,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6、张哲峰:男,1972年10月出生,浙江嘉兴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7、邵景腾:男,1971年3月出生,浙江淳安人,研究生学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8、梁以东:男,1964年9月出生,广东梅县人,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9、张政:女,1962年10月,山东荣城人,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局长级专职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10、易飞:男,1966年6月,江苏南通人,大学本科学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局长级专职审委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11、杨捷:男,1968年4月,江苏泰州人,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裁决和综合管理处处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12、俞振:男,1968年9月出生,浙江杭州人,大学本科学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法官。
13、陈国良:男,1964年12月出生,浙江桐乡人,大学本科学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14、张巧薇:女,1965年3月出生,浙江温岭人,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15、杨逸强,男,1970年6月出生,浙江上虞人,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杭州两级法院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2117名,其中法官1143名;杭州中院在编人员338名(其中法官178名)。一线办案法官杭州地区877名、杭州中院144名。2013年杭州两级法院共收案186788件,办结187799件,同比分别增长3.62%和6.8%,收案数、结案数均居浙江省第一,全市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15.9件,超全省平均数31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7倍。杭州中院2013年共收案25087件、办结25108件,同比分别增长0.82%和1.08%,结案数居全省中院第一,有八家基层法院收结案突破万件,其中萧山法院突破3万件。2014年杭州两级法院共收案202499件、结案196800件,同比分别增长8.41%和4.79%;杭州中院收案23353件、结案22926件(其中减刑假释案件11326件),分别同比上升13.9%和9.7%,生效判决息诉率达95%。各基层法院办理各类案件173874件,同比上升6.87%。全市法院审理案件数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杭州中院获得2013全国法院案例研究先进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获得浙江省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等称号;萧山法院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全国仅有两家法院获此殊荣);西湖区法院陈辽敏法官、江干区法院朱学军法官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陈辽敏法官还当选为十八大代表及“最美杭州人”。全体法官正在为让人民群众“信任法官、信赖法院、信服裁判”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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