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名称
-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路300号
- 邮编
- 313000
- 电话
- 12368;0572-2522616;0572-2522766
- 成立时间
- 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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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后,浙江省人民法院嘉兴分院撤销,嘉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建立,管辖包括湖州和嘉兴所属共10个县的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直至1983年8月机构改革,湖州、嘉兴分别成为省辖市,两地的中级法院也随之分别设立。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德清、长兴、安吉、吴兴、南浔5个基层法院及19个人民法庭;内设机构21个:办公室、干部人事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监察室、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庭)、执行监督处、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鉴定处、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全市法院在编干警共692人,其中,公务员编制641人,事业编制51人,具有法官资格的404人,占63.02%。全市法院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535人,占77.31%,其中,研究生学历82人,博士研究生1人。35周岁以下青年法官127人,占法官总数的31.44%。
2008年,全市法院收结案数首次突破4万件,2012年首次突破5万件,至2013年收结案双双突破6万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05件,超过全省人均办案数10.4%,是全国平均数的2.4倍。
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深化“五项工程”,按照“审判立院、创新强院、管理治院、文化兴院”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审判执行的“精品工程”,积极实施公开透明的“阳光工程”,深入落实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大力推行改革创新的“强院工程”,合力构建公正廉洁的“守护工程”,为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四区一市”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市中院先后荣获全省集体三等功、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等荣誉称号,全市法院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法官妈妈”贾建平、全国优秀法官“水哥法官”沈阿水、“贴心法官”沈金汝等一批先进典型,全市人民法庭在全省率先实现省级“五好法庭”满堂红的基础上,又有7个法庭被省高院授予“模范五好法庭”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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