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养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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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养医是以药品的高利润拉动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
医院从药品生产企业或医药公司购进药品,直到将药品转卖给患者,医院所花成本仅为采购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药品运输费用和保管费用。医院药品零售价适当高于采购价(即存在差价率)是合理的,但是以高出几倍、十几倍的价格卖给患者,就属于不合理的暴利。
20世纪50年代,在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了维持公立医院生存发展,国家明确
医院进药首先要经过相关分管院长的批准,再经药剂科负责人具体经办,最后由厂方的医药代表负责供货。
在分配回扣利润时,由药房负责统计各科医生开药处方数量,再具体进行分配。如厂方医药代表直接把开药的回扣通过现金的方式发放到医生的手中;而另一种方式是厂方医药代表通过药房负责人将回扣发放到医生手中。一般情况下,临床用的新药和处方药都有给医生的回扣。临床用药方面,部分药品有医药代表在医院进行促销,和医生联系,促使用其公司生产的药品,之后按每位医生开药的数量再给医生一定的回扣。如果是开新药的处方,由于新药销售价格高,厂方利润大,医生的回扣也多。
有途径拿回扣的医生平均每月药品回扣部分超过医生月工资水平,也就是说其收入的大部分来源是药品回扣。
以药养医减轻了政府的负担,但是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因为政府投入不足,医院收入主要靠自己创收,他们创收的门路大致有几条:
1、卖药。卖贵药,多卖药,甚至收取医药公司的提成。
2、过度检查。检查费用很高,本不应该做的检查全做,获得收入。
3、高端器材的使用。比如安装
催生腐败
以药养医导致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出现的种种乱象以及行业不规范行为,伴随以药养医而来的,除了养活公立医院外,还有大面积的腐败现象,“以药养医”变成了“以药腐医”:
2010年12月16日,珠海市检察院对外通报,全市9家公立医院原药剂科主任全部因收受药品供应商和医药代表的回扣被捕。
2010年12月17日,浙江当地医院“回扣门”事件再次被曝光,涉及金华丽水近20家医院的医生。
药价虚高
2011年11月,央视记者在调查时随机选取的20种常用药品中,几乎所有药品从出厂到医院的中间利润都超过了500%。一些用于治疗肺炎、胃炎和止痛的常用药品,从出厂到医院零售的中间利润都超过了400%。一种治疗妇科病的常用药出厂价为7元,中标价56元,7元钱中,药厂挣1块钱左右。此外,从7元到56元差价的49元被分摊给医药代表、医药公司、医院和医生。这样,该药品的中间利润最终超过了800%。
以治疗乳腺癌的药品——赫赛汀为例,在香港药店最低售价大概只有18500港币(约合人民币14800元),而在内地其售价约为25000元人民币。药价虚高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在经济利益驱使下,过度用药和滥用抗生素也损害了患者的身体健康。
医生职业价值贬低
与药价虚高相衬的,是医生劳动的贬值:国家规定三甲医院的方便门诊挂号费只准收1元,即使是专家号,也只是几元钱,还不如坐出租车的费用。央视曾报道北京某医院乱收费挂号费从1元升至2元遭重罚。
一些医生表示,要成为一名医生,最少要念五年的医科大学,而且还要继续往上读研,读博,时间花费的是最多的,学费也是最高的,但换来的却是工资最低的,工作风险最大的,甚至随时冒着生命的危险在工作。现在被病人伤害甚至致死的医生不在少数,医生已经成了一个很恐怖的职业,随时都会被社会批判。但医生的基本工资只有1000多,如果没有提成,工资远远低于其他职业的工资,这就造成了付出与收获的不成正比。在这种规则下,在中国行医,医生的劳动价值不是通过他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体现的,而是通过技术以外的“收入”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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