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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案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警方认定18岁的呼格吉勒图是凶手,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于5天后执行。2005年,轰动一时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案件便是当年这起“4·9”杀人案。2015年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宣判后,被告人赵志红在上诉期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5年4月14日上午9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2015年4月30日9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维持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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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9日,内蒙古

2015年1月5日,该案由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故意杀人、强奸罪部分法院采用了不公开审理,因此,一些细节尚不得而知。

呼格吉勒图呼格吉勒图

根据法院安排,5日进行的庭审分为两部分,上午公开审理赵志红涉嫌的盗窃、抢劫犯罪部分。下午才开始不公开审理“4·9”强奸、杀人案。

赵志红被押解至法院时,戴着黑色头套,只露出两只眼睛,从看守所押来法院时走的是专用通道,下车后即被迅速带入法院。

法院方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赵志红指定了两名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张瑞军介绍,对于普遍关心的赵志红之前承认自己是凶手一事,赵志红在会见时再次提及此事,他依然承认自己就是“4·9” 女尸案的凶手。

当天的庭审中,赵志红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项罪名,一共涉及22起案件。

据媒体公开报道,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士透露,对于检方关于“4·9”女尸案的指控,赵志红坚持称自己就是真凶,且语气很肯定。案件的审理持续了3天,在庭审中,审判长问赵志红要不要为自己辩护,赵志红说:“我不想为自己做什么辩护,因为我犯的罪太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在“4·09” 女尸案的审理中,不管能否认定赵志红有罪,都不会对他最终的定罪量刑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无非就是我们要还呼格吉勒图一个清白而已。”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也出现在了当天的庭审现场。他们对媒体说,不管赵志红是多么的十恶不赦,他在最后关头能够承担责任认罪,让我们看到了他的良心发现,今天我们就是来看一眼。

赵志红案引发关注之后,媒体也多次去赵志红家中采访其父母。据报道,赵志红的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说,赵志红到看守所后给家里写过一封信,但家里并没有回信,因为不想回。赵志红的父母已经放弃了他,没有给他聘请律师,也没有到庭审现场来旁听,甚至,在他被羁押的9年里,他们也没有去看过一回。

当被询问到如果有机会,能见一下赵志红,赵父坚定而明确地表示,“我不见他,说了不见,就肯定不见他”。“我们都恨他。那么多孩子,好端端的,给害了,我们向她们(受害人)道歉。”赵母还说,“母子缘分已尽,不想再有联系,不想再见他了。”

据悉,2014年12月15日,当获知呼格吉勒图被改判无罪后,赵志红的母亲还是通过电话,向呼格吉勒图的母亲表达了歉意,代替赵志红说了声“对不起”。

2015年2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宣判后,被告人赵志红在上诉期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

2015年4月14日上午9:00,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初步预计,二审审理可能持续2天。

有关开庭公告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14日9时在该院一号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相关的抢劫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对赵志红涉及的3起抢劫、盗窃犯罪事实部分进行公开审理。

最终判决

2015年4月30日9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驳回赵志红的上诉,维持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26日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赵志红简介

公开报道显示,赵志红,男,1972年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被外界称为“微笑杀手”、“杀人狂魔”。据悉,从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两地作案20余起,多名女性惨遭强奸杀害,受害者中年龄最幼者仅12岁。

赵志红(后排中)全家合影赵志红(后排中)全家合影

赵志红身高1米62,体重不足百斤,初中毕业,在家人面前一贯轻声慢语。他在与女朋友合营的民办双语幼儿园落网,女友至今仍不愿相信,他就是令世人切齿痛恨的“幽灵色魔”。

他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与乌兰察布市两地往复流窜、大肆作案,10年间盗窃两起,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0余起。

他供述,第一次强奸杀人是在1996年,在一个远离马路、颇为幽深、置身一片平房家属区的老式公共厕所的女厕内。那年,他24岁,刚结婚还不到一年。

此后的十年间,他在魔鬼与人的频道间转换自如。身边的人评价他“友好,乐于助人,善解人意”的背后,是涉嫌强奸杀害10余名女性,其中最年幼者仅12岁。见过他的媒体人描述,“微笑”的确自始至终,眉毛、眼睛、嘴唇连带唇上的小胡子,总是一副副弯弯的月牙。“微笑”背后,显现出他在扭曲的“自尊心”驱使下,故作从容与脱俗。“人前人后的我是两个我,在每一个和我相好的女人面前,我从来都是‘好男人’。”

赵志红曾自我总结,“但当我想要强奸杀人的时候,我就是个十足的魔鬼,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就像是冥冥中有种力量在推动着我”。

初中毕业后,他曾从电视上看到江苏华西村的发展史,对比家乡的落后面貌,“曾经一度想把当地承包下来,像华西村一样,给家乡来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想法就被现实磨灭了,“打工挣点钱,就马上去找女人”。外出打工后,又由于自己的农村人身份,屡受歧视。

自卑、自大,幻想破灭而开始冷淡家庭、“看破自我”进而仇视社会、残害弱者,“在强奸、屠戮弱者(女性)的罪恶过程中,体验变态的成就感——一次次在与弱者的两人对决中,‘吃定对方’,从而成为自己精神世界的王。”“有没有用自己赚来的钱孝顺过爸妈?”曾有记者问他。“在我记忆中,一次也没有。”赵志红没有丝毫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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