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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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刑存在于历史上的各个时期,无论是犹太人 、埃及人 、叙利亚人 、波斯人 还是斯巴达人 和罗马人 ,都使用过这种刑罚。
由于鞭刑会对被施者造成严重的皮肤创伤,以及笞刑的不人道及侵犯人权,目前多个国家已经废除笞刑,但仍有少数国家继续施行。在马来西亚,笞刑主要惩治毒犯、强奸犯及非法入境者。曾在网上流传甚广的“大马笞刑”短片中,推使马来西亚的8000名律师要求政府废止笞刑,但政府仍坚称是合法的刑罚。
在新加坡,50岁以下的健康男性(不论是否新加坡人)都可被判鞭笞,而当中的最高刑罚是24鞭,惩治对象不一定是重犯。在监狱中触犯规定,不论男女,都有可能受鞭刑。1993年,一名美国青年麦克·彼特·费尔因为在新加坡境内涂鸦而被判入狱、罚款和鞭刑。费尔为首位被判处笞刑的美国公民,且此事后演变为国际事件,最终在1994年受刑。
中国
鞭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方式,正式开始于西汉文帝、景帝时期,景帝时,规定笞刑只能打臀部。
在隋唐五刑中,笞刑、杖刑是比较轻的,打十至五十下的为笞刑,打六十至一百下的为杖刑,责打部位为背、臀、腿。
宋代则分为臀杖和脊杖,分别打臀部和背部,脊杖较重。元代至清末,笞刑、杖刑均只打臀部。
英国殖民地
在英国前殖民地的刑法中,笞刑是十分常见的,尤其在东南亚,例如文莱、马来西亚、新加坡和一些非洲国家。
在香港殖民地时期初期,笞刑主要是针对中国人,英国人因此而经常滥用,犯人受罚的过程通常吸引大批人围观,有人因为受笞刑所引致的伤而死。1877年,政府废除公开笞刑,但在监狱内仍继续执行。在1950年代政府才加强监管,以防被滥用,规定未满14岁的犯人不得鞭打超过6下,未满16岁不得鞭打超过12下,未满21岁不得鞭打超过18下,直到1990年才正式废除笞刑。
日本
日本古代有仿自中国唐律的笞刑,打屁股,明治维新后推行“文明开化”而废止,但在殖民地台湾和朝鲜曾施行笞刑,都是打屁股,限打16岁以上60岁以下的男性。
·日本殖民地
1904年1月12日,台湾总督府律令第1号发布《罚金及笞刑处分例》并制订《罚金及笞刑处分例施行细则》,法例明定“应科处3个月以下自由刑、或100元以下财产刑之台湾人之犯罪,得处以笞刑;若先前被处财产刑却未能缴清者,得经折算执行笞刑。”1904年5月1日开始施行。系后藤新平设计,时任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下令。台湾的笞刑直到1921年4月28日,时任台湾总督田健治郎发布律令第7号“废止罚金及笞刑处分例”,下令从1921年5月1日起终止罚金易科笞刑处分。每次笞刑行刑前,都要医师会诊,如果判断出受刑人身体不堪负荷,要等到身体状况许可才动刑。
1910年日本并吞朝鲜后,1912年发布《朝鲜笞刑令》和《朝鲜笞刑令施行规则》,在日治朝鲜半岛施行笞刑,1920年4月1日,大正天皇颁布《朝鲜笞刑令废止制令》,明令废止笞刑。
台湾的笞刑直到1921年4月28日,时任台湾总督田健治郎发布律令第7号“废止罚金及笞刑处分例”,下令从1921年5月1日起终止罚金易科笞刑处分。
一些相关的作法如下:
·每次笞刑行刑前,都要医师会诊,如果判断出受刑人身体不堪负荷,要等到身体状况许可才动刑。
·刑具是竹板,打屁股。
·1日拘留或1元罚金易科1下笞刑。
·朝鲜每次打屁股不能超过30下。
·台湾每次打屁股最多不能超过25下,最多可分4次。
·日本各殖民地的笞刑行刑过程不公开。
由于鞭刑会对被施者造成严重的皮肤创伤,以及笞刑的不人道及侵犯人权,目前(截至2013年)多个国家已经废除鞭刑,但仍有少数国家继续施行。以下说明一些现在有鞭刑的国家其鞭刑使用的概况。
马来西亚
在马来西亚 ,笞刑主要惩治毒犯、强奸犯及非法入境者。曾在网上流传甚广的“大马笞刑”短片中,推使马来西亚的8000名律师要求政府废止笞刑,但政府仍坚称是合法的刑罚。
新加坡
在新加坡,50岁以下的健康男性(不论是否新加坡 人)都可被判鞭笞,而当中的最高刑罚是24鞭,惩治对象不一定是重犯。在监狱中触犯规定,不论男女,都有可能受鞭刑。
1993年,一名美国青年麦克·彼特·费尔因为在新加坡境内涂鸦而被判入狱、罚款和鞭刑。费尔为首位被判处笞刑的美国公民,且此事后演变为国际事件,最终在1994年受刑。
2007年2月28日,一名新加坡男子Dickson Tan Yong Wen因协助非法贷款 者骚扰债务人,被判9个月监禁和鞭打5下。3月29日,监狱管理方面出了差错,Tan一共被鞭打了8下。随后,Tan向政府索三百万新元的赔偿,但被拒绝了。他最终还是得到了一些赔偿款,但官方并没有透露数目。
2007年9月2日,一名新加坡服役军人张铭(Dave Teo Ming)在值勤时携带一把SAR-21突击步枪离开军营,声称要射杀已经变心的女朋友。20小时后,张铭在乌节路一带被警方逮捕。被捕时,他身上携带步枪,8颗子弹和一把短刀。2008年7月,张铭的非法拥有武器罪名成立,被判9年2个月监禁和鞭打18下。
2010年6月,新加坡再度传出外国人被判处鞭笞的事件。一名来自瑞士的IT顾问奥利弗·弗里克(Oliver Fricker)在新加坡当地做出涂鸦和破坏等行为,被新加坡初级法院判处监禁五个月和鞭笞3下。这件事也演变为国际间所瞩目的事件。
2010年起,陆续有台湾人因跨海到新加坡暴力讨债,遭判鞭刑。根据2011年1月13日新加坡《联合早报》报导,一名30岁台湾籍陈姓男子,因生意失败,2010年7月被朋友介绍到新加坡从事暴力讨债,并招聚3名台湾人一同作讨债小弟,结果被新加坡警方逮捕,他因涉及16宗讨债案,被判46月有期徒刑及鞭刑6下;同案的两名姓吴及姓苏的台湾男子,早于2010年10月亦分别被求处21及24个月有期徒刑,以及鞭刑15下。
2011年12月,一名沙特男子因强奸自己的女儿被沙特麦加法院判处2080下鞭刑和13年监禁。
2012年8月在新加坡电梯里性骚扰三名女性的中国工人梁冬(音译)于2013年5月13日被判处4年半监禁外加9鞭的鞭刑。
意大利
在意大利,各教皇国都将签别作为司法刑罚。并一直沿袭到19世纪中叶。
马丽妞·比奥娘的案例。1851年,她在喊鲁舜全身赤裸地蒙受这一刑罚,罪名是劝告公众不要吸烟,以限制罗马教廷通过征收烟草销售所得税获得的收入。
始刑在宗教战争中曾扮演过重要的角色。在无数的例子中,让我们看看在贝济埃 发生的那~次。圣多明尼克下令屠杀后,因为年轻或美貌被蝎醉酒的士兵 姑息的女子遭到了另一类恐怖的刑罚。莫里斯·拉夏特尔 写道:“姑娘们一丝不挂地被带到皮埃尔·德·加斯特尔洛的墓前,僧侣们用灌了错的鞭子抽打她们,当身上所有地方都鲜血淋漓时,尚存生息的人被十字军联湖然后残杀。而尸首也还要遭到极端猥亵的糟踏。”
俄国
最可怖的算是俄国人使用的鞭子。只需四十至五十鞭它便可以致人于死。它用皮条做成,尾端套上金属球。这种鞭刑直到1845年才被俄国官方废除,代之以普通的鞭子,并沿存到1863年。在此期间,前者已经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性命。沙俄贵族们只要他们的农夫稍有过失,便会使用这种成为体系的刑罚。
别名称作恐怖者的伊凡五世真不是徒具虚名。他使自己亲生儿子皇太子伊凡死于鞭答之下,而他本人亲手抽了前几鞭。
在有的地方,鞭子只抽大腿,但在几乎世界其他所有的地方,犯人都是全身受刑,最后变成一块人形的烂布。
亚历山德娜·戴维 一尼尔向我们讲述了在20世纪中期,她是如何治疗一个遭受鞭刑的盗贼的:“伤口很吓人,大腿下面的骨头清晰可见。由于化脓得很厉害,伤口包扎处泥垢很多,一群蚁虫聚集在上面。”
伊斯兰教国家
在两次大战期间,很多伊斯兰教国家仍然很通行鞭刑处死。这些国家似乎十分钟情于这种刑罚,它始终被归入由伊斯兰教法典演化而来的刑事法典中。这些国家有阿联酋、沙特、伊朗、北也门和巴基斯坦。
1984年,一名印度男子和一名斯里兰卡女子在阿布扎比法庭被判以石击毙,但由于他们外国人的身份,后被改判鞭刑。
1989年在沙特,四名涉嫌参与圣城麦加炸弹谋杀案的男子被判处一人遭鞭答1500下,另三人每人遭鞭答1000下,他们实际上也就是被判了死刑。
1986年在北也门,一位男子由于浮乱罪而被当众鞭答1000下致死。
巴基斯坦
在巴基斯坦,性方面的罪行(被称为鞭罪)要处以100下鞭答。要是受刑者受刑之后尚余生息,他将根据刑法法典被众人乱石击毙。
20世纪以来,施行鞭刑最多的国家也许当属莫桑比克。1983年至1990年间,有两百多人由于黑市交易、偷盗和好淫被法庭处以该刑。判罚一般是在背部、肩部和大腿处鞭答九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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