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东
李卫东,女,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河南杞县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无党派,天津大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毕业,工学博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宁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 姓名
- 李卫东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河南杞县
- 出生日期
- 1966年10月
- 工作时间
- 1987年8月
- 毕业院校
- 天津大学
目录
李卫东,女,汉族,1966年10月出生,
1983.09-1987.08 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城市规划专业上学;
1987.08-1991.12 宁夏建筑工程设计所工作;
1991.12-1995.06 银川市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室主任;
1995.06-1996.06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工作;
1996.06-1998.06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建筑二所所长(其间:1997.09-2001.03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硕士学位);
1998.06-2000.09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师;
2000.09-2005.10 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建筑师;
2005.10-2006.07 银川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聘任,主持工作);
2006.07-2008.01 银川市规划管理局局长;
2008.01- 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4.07-2009.06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博士学位);
2014.05——宁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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