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孟子·梁惠王下》中对身为 “民之父母”的君主和官员提出了明确要求:“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 古文全句
- 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 出处
- 《孟子·梁惠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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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梁惠王下》中对身为“民之父母”的君主和官员提出了明确要求:“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早在殷商先秦时期,《诗经·大雅》中已有了统治者是“民之父母”的记载,后来又在《荀子·正论》中有了“汤、武者,民之父母也”的说法。尤其是在《孟子·梁惠王下》中还对身为“民之父母”的君主和官员提出了明确要求:“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从那时以来,君主和官吏都在老百姓面前以“为民父母”或“民之父母”的身份(《礼记·大学》《孟子·梁惠王上》)自居。所以,在《礼记·表记》中就有“子民如父母”的记载,在《礼记·中庸》中还有“子,庶民也”的说法。后来,汉代刘向在其所著的《新序·杂事》中,进一步提出了“良君将赏善而除民患, 爱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若地”的说法。应该说这些经典和文献的种种说法,就是后来盛行的“官父”“子民”的“父母官”理论的依据和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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