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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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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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98 |
剂型 | 散剂 |
规格 | 每瓶装4克,保险子1粒 |
储存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有效期 | 36个月。 |
说明书修订日期 | 2011年11月3日 |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云南白药
【成份】
三七、麝香、草乌等
【性状】
本品为灰黄色至浅棕黄色的粉末;具特异性香气,味略感清凉,并有麻舌感。保险子为红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水丸,剖面显棕色或棕褐色;气微,味微苦。
【功能主治】 化瘀止血,活血止痛,解毒消肿。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吐血,咳血,便血,痔血,崩漏下血,疮疡肿毒及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骨折,支气管扩张及肺结核咳血,溃疡病出血,以及皮扶感染性疾病。
【规格】
每瓶装4克,保险子1粒
【用法用量】
1.刀、枪、跌打诸伤,无论轻重,出血者用温开水送服;瘀血肿痛与未流血者用酒送服;妇科各症,用酒送服;但月经过多、红崩,用温水送服。
2.毒疮初起,服0.25克,另取药粉,用酒调匀,敷患处,只需内服。
3.其他内出血各症均可内服。
4.口服。一次0.25~0.5克,一日4次(二至五岁按1/4剂量服用;五至十二岁按1/2剂量服用)。
5.凡遇较重的跌打损伤可先服保险子1粒,轻伤及其他病症不必服。
【不良反应】 偶有过敏反应。
【禁忌】孕妇忌用;过敏体质者忌用。
【注意事项】1.服药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食物。 2.外用前务必清洁创面。 3.包装所附药勺为分剂量的用具。使用时先盛满药粉,沿瓶壁压紧,用瓶口刮平,每平勺约0.25g。
【特殊人群用药】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孕妇忌用。
【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药理作用】
1.止血:明显促进大鼠及家兔的血小板聚集,增强血小板的活化百分率及血小板表面糖蛋白的表达。能缩短大鼠及家兔的血液凝血时间。伤口出血时间及凝血酶原时间,对家兔动脉血管条有明显的收缩作用。
2.活血化瘀:抑制大鼠静脉血栓形成,缓解高分子右旋糖酐造成大鼠微循环障碍,降低大鼠全血粘度,改善血液的血流状态。加快小鼠耳廓微循环血流速度。有一定的对抗大鼠毛细血管急性直栓形成的作用,不会出现血管内异常凝血。
3.抗炎:对佐剂,角叉菜胶、异性蛋白。化学致炎剂及棉球肉芽肿等致炎因子造成的动物炎症模型均有明星的对抗作用。
4.愈伤:可明显促进小鼠碱性成纤维细胞因子(bFGF)和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的生成,以及可显著促进大鼠手术区bFGF的表达和肉芽组织的增生。bFGF与VEGF可促进成纤维细胞与血管内皮细胞生成,因此可以加速血管的生长及结缔组织增生,达到 促进伤口愈合的作用。
【贮藏】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有效期】36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0798
【说明书修订日期】2011年11月03日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规定,对药品说明书进行了修改,正式宣布其配方中含有草乌成分。而此前云南白药以涉密为由拒绝公开其药物具体成分。云南白药董秘表示:自家产品所含草乌为炮制后乌头属类药材,通过炮制、生产工艺等,毒性成分可基本消除,属于安全范围内。
草乌又名“断肠草”,其含有的生物碱对肾脏有一定毒性,超量使用会引起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可危及生命。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化验所去年2月发现,云南白药样本中含有未标示的毒性物质乌头类生物碱,此后中国香港特区卫生署、中国澳门特区卫生局发出停用回收通知。
此次云南白药在修改后的新版说明书上标注:“本品含草乌(制),其余成分略。”2013年11月,国家食药总局发布通知规定,产品中含有毒性药材的中药饮片企业,必须在说明书中写明毒性成分并添加警示语。据规定,包括砒霜、水银、生川乌、生草乌、雄黄在内的28种毒性中药品种需要特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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