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少云
- 中文名
- 邱少云
- 外文名
- Qiu Shao Yun
- 国 籍
- 中国
- 民 族
- 汉族
- 出生地
- 四川省铜梁县(现重庆市铜梁县)
- 出生日期
- 1926年
- 逝世日期
- 1952年10月12日
- 职 业
- 中国人民志愿军战士
- 信 仰
- 马列、毛泽东思想、共产主义
- 主要成就
- 抗美援朝战争特等功 金星勋章 一级国旗勋章 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 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
目录
1952年10月,为打击盘踞在
战后,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文艺工作团赠给特等功臣邱少云烈士锦旗上写道:“献给中国人民志愿军伟大战士邱少云永垂不朽”。志愿军第15军全体指战员献给邱少云 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祖国人民的光荣”。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抗美援朝分会给邱少云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光荣之家”。四川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给邱少云烈士的家属的锦旗上写道:“伟大人民的战士,英雄不朽的功绩”。
为了表彰邱少云崇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顽强的革命意志,所在部队党委会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并追授“模范青年团员”称号。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于1952年11月6日给他追记特等功,1953年6月1日追授他“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同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予“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金星勋章、一级国旗勋章,并将邱少云的名字刻在金化西面的391高地石壁上:“为整体、为胜利而牺牲的伟大的战士邱少云同志永垂不朽。”
电视纪录片《
2016年9月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邱少云烈士的弟弟邱少华诉孙杰、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二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公告,向原告邱少华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公告须连续刊登五日;二被告连带赔偿原告邱少华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
一审判决作出后,孙杰通过微博表示接受判决,并向邱少华道歉。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接受央广采访,强调企业营销应符合主流价值观。
一审判决后,原告邱少华代理律师胡忠义介绍,邱少云烈士的家属之所以索赔1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为更在乎的是维护英雄的名誉、荣誉。
烈士邱少云生前没有留下一张照片,后来的图片和雕塑都是参照他三弟、四弟的样子设计的。然而,近日一张疑似邱少云证件照在网上曝光。对此,重庆晨报记者与铜梁区邱少云纪念馆取得联系。该馆负责人称,这张疑似邱少云证件照的照片确实存在,但到底是不是邱少云烈士的照片,还不能确定。
照片上的男子留着时髦偏分头
这张疑似邱少云证件照的照片是由贵州桐梓县木瓜镇新坝村椅子组的陈大权老人提供的。照片中的男子年轻帅气,精神抖擞,浓眉大眼,留着如今看来都还很时髦的偏分头,中山装领口露出了白衬衣,左上衣袋还别着两支钢笔。而在照片的背后写着:“赠给亲爱的陈大权同志为留念战友邱少云。”由于时间较为久远,落款的时间只能大致辨认为1952年2月19日。
据媒体报道,陈大权老人于1951年11月赴朝作战。1952年初,他和邱少云同在一个班一个多月。陈大权回忆,虽然他和邱少云分别来自贵州和四川,但两省的县相邻,有着相同的乡音、相通的习俗,又有极其相似的人生经历,家乡情结让他们多了一份特殊情感。
一个多月后,邱少云被调到侦查连,陈老伯被调到机枪连。陈老伯说,分别时,邱少云赠送了一张半身免冠照片给他,还在照片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而陈老伯也送了自己的照片给邱少云。
收到疑似照片已不是第一次
收到疑似邱少云照片,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据铜梁方面介绍,此前也曾收到过湖北建始县郑时聪老人提供的照片,“我们将这张照片通过微信传给邱少云烈士生前的战友郭安民,他说这并不是邱少云。”铜梁方面相关人士称。
有记者在网上搜索了郑时聪老人提供的照片,和此次的照片看起来不太像同一个人。郑时聪老人提供的照片中,男子戴着帽子,穿着似军装的衣服,眼睛是单眼皮(或内双),眉毛有一定的弧度。而此次陈大权老人提供的照片中,男子没戴帽子,反而理着在现在看来都有些时髦的发型,眉毛也是平稳的一字眉,眼睛像是双眼皮。
对于这次从贵州拿到的疑似照片,铜梁区邱少云纪念馆负责人称,目前还不能确定是不是邱少云烈士的证件照,“我们会进一步鉴定,结果出来了就会告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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