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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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红色通缉令”上除了印有犯罪嫌疑人的大头照,还包括两大部分的主要内容:一是身份描述,如姓名、国籍、外貌特征等,有的还标明了
红色通缉令的有效期是5年。期满之后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可以再续5年,直到抓住为止。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红色通缉令就会一直发挥作用。这样,通缉同一犯罪嫌疑人的红色通缉令可能要重复发放好几次。
被称为“第一女巨贪”,出逃海外11年的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终于有望被引渡回大陆。新华社官方客户端9月28日发布消息称,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正通过协作国依法办理相关程序。
其时,大陆官方“猎狐行动”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在此背景下,杨秀珠将被引渡的消息引得大陆舆论喝彩不断。有评论称,这说明“天涯海角、有逃必追”绝非流于口号。而将外逃贪官列入国际刑警组织(ICPO)“红色通缉令”予以全球通缉,成为大陆官方“国际追贪”的重要手段。
以杨秀珠为例,早在2004年就被全球通缉,当年2月,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2005年5月,荷兰警方将其抓获,其依据就是红色通缉令。
国际刑警组织官方资料显示,目前位列红色通缉令中的中国籍人员至少160人,其中相当数量为涉贪、涉经济犯罪人员,何时能将他们缉捕归案令人关注。
由于国际刑警组织公布姓名均为英文(汉语拼音),并非汉,本文梳理仅能通过与之同音汉字名称、籍贯、照片、年龄等信息,推测相关性最强的已知大陆外逃贪官。诸多姓名同音字过多、大陆媒体披露较少的被通缉者,能够确认其为涉及贪腐且外逃的大陆籍人员,但确切身份难以获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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