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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民(山西被开官员)

王民,男,汉族,1955年4月生,山西省蒲县人,1971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中共阳泉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等职务。 2014年9月12日,王民被相关部门带走。 2014年9月25日,中纪委监察部通报,山西省阳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11月,给予其双开处分。

目录

1971.03——1973.04,临汾汽车运输公司办公室干事;

1973.04——1976.09,临汾汽车运输公司二队团支部书记;

1976.09——1978.10,临汾汽车运输公司政治处干事;

1978.10——1982.04,临汾汽车运输公司团委副书记;

1982.04——1984.10,临汾汽车运输公司二队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

1984.10——1986.01,山西省汽车运输公司纪委专职委员;

1986.01——1988.11,山西省汽车运输公司纪委副书记;

1988.11——1993.02,山西省监察厅办公室副主任(1988.101991.10在省委党校政治理论专业函授大专班学习);

1993.02——1995.09,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行政室副主任(1992.081994.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5.09——1999.05,中共

带走调查

2014912日,据山西省阳泉市纪检系统人士透露,山西省阳泉市委常委、市纪检委书记王民,被相关部门带走。王民是此轮反腐山西省被带走的第五名有纪检系统工作经历的副局级以上官员。

严重违纪

2014-09-25 15:24中纪委监察部通报,山西省阳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双开处分

经查,王民在担任阳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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