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萍
张秀萍,女,汉族, 1965年2月生,山西山阴县人,研究生学历(山西大学科技哲学研究所科技哲学专业),哲学博士学位,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
曾任山西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中共晋中市委副书记等职务。
2014年11月,给予其双开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目录
1989.07 朔州市委组织部干事;
1994.05 朔州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1995.01 朔州市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
1998.04 朔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0.03 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副处级干部;
2001.02 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副秘书长(副处级);
2001.12 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2.08 中共山西省纪委、监委监察综合室主任;
2006.10 中共山西省纪委常委(期间:2001.09—2007.07在山西大学科技哲学研究所科技哲学专业研究生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13.04-2014.08 任中共晋中市委副书记。
主管市委党校。分管农村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分管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关工委。兼任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联席会议主要召集人。联系双拥工作。
涉嫌违规
2014年8月15日,晋中市政府官方网站“领导信息”一栏显示,该市市委领导的名单中,原本应该排在第三位的晋中市委副书记张秀萍已不在其中。
经查,张秀萍在担任山西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晋中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
双开处分
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秀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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