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荣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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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为了使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对人类住区的发展和解决人居领域的各种问题给予充分的重视,并鼓励和表彰世界各国为人类住区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的政府/组织、个人和项目,同时也为了在联合国系统内确立一个人居方面的奖项,联合国人居署(原联合国人居中心)决定从
1989年开始创立“联合国人居奖”,这是全球人居领域最高规格的奖励。
中国从1990年开始申报联合国人居奖,具体工作由人居署北京信息办公室负责。随着中国人居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在人居领域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和肯定。到目前为止,中国已16次荣获联合国人居奖,和一次年度联合国人居奖特别荣誉奖,这16位获奖者及获奖时间分别是:唐山市政府(1990),深圳市住宅局(1992),上海市住房解困项目(1995),建设部侯捷部长(荣获“人居特别荣誉奖”,1996),中山市市长黄子强(1997),成都府南河综合整治项目(1998)、沈阳市市长慕绥新(1998),大连市市长薄熙来(1999),杭州市政府(2001),包头市政府(2002),威海市政府(2003),厦门市政府(2004),烟台市政府(2005),扬州市政府(2006)。南宁市(2007)绍兴市政府(2008)、张家港市政府(2008);荣获年度联合国人居奖特别荣誉奖的是南京市政府(2008)这也是特别荣誉奖有史以来首次颁给一个城市而非个人。中国上述这些机构、个人和项目的获奖,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人居事业的发展,扩大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
联合国人居奖是颁发给城市的,而联合国人居奖特别荣誉奖是颁发给个人的。
世界人居奖授给满足下列标准的工程和方法:
应对世界各国当前住房问题的实用、创新和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可以合理地在其它地方推广
从广义的角度来理解“人居”(habitat),且带来其他好处(如能源、节约用水、创收、社会融合、教育等)
获奖项目由国际评审团评出。两个获奖项目将在一项联合国人居署的活动中得到10,000英镑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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