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库-中国往事  > 所属分类  >  文化建设   
[0] 评论[0] 编辑

马俊:驻守公正 一位律师的追梦史

在马俊的心目中,律师的执业活动已渗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讲述人:马俊

职业:律师

fileImg

马俊

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40年间,中国律师从寡到众、由弱变强,成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国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党的十九大赋予新时代律师工作新的使命和任务。面对新任务新要求,中国律师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继续深化改革,提升执业能力,规范执业行为,加强队伍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018年12月17日,山西晚报记者见到了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刑事与争议解决部主任马俊。由他牵头组建的刑事与争议解决部,主要工作是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辩护。除了刑事辩论,他还为很多机构做公益讲座。他认为不管是刑事案件被告人还是普通群众,法律服务对他们都十分必要。接着,他讲述了自己的从业经历,从侧面见证了律师这个职业在改革开放中的使命。

目录

精细化划分 提升服务能力编辑本段

大学4年,我对律师这个职业充满了憧憬。由于港片看得多,认为律师应该是叱咤风云、商界精英的模样。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

fileImg

改革开放后,恢复律师制度,天津首批律师接受群众法律咨询,这是当时中国律师的写照。

2008年,大学毕业后一年,我考取了司法资格证。一年的实习期,我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因为一连跑了好几家律师事务所,对方的回答都是,可以来实习,但是没有工资。待遇最好的一家,每个月1200元工资。这个工资标准与当时餐馆刷盘子的服务生一个水准。

后来,我在省城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律师助理。案子不多,多是干些跑腿的活。2010年,我经同学引荐到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工作。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海生对我很好,而且要求严格。每个案子,他都要求我细细研究。经过近两年学习,我的业务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2013年,由我牵头组建的刑事与争议解决部成立。不久,接到了原平一位当事人的委托。这是一起非法采矿与非法储存爆炸物案件。按照委托人的说法,涉案矿区是他刚刚接手的。也就是说,矿区内非法采矿的部分并不是他所为,而是上一任承包者所为。多次会见后,我按照委托人的说法,提供了相关证据。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我的辩论意见。我的委托人,由有期徒刑12年被改判为有期徒刑4年。这个案件,让我感受到了律师的重要性。

精细化分工,也让我所在的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由10多人的小律师事务所,变成了一个有200名专业律师的大律师事务所。而我本人,收入增长了10多倍。

为“大老虎”辩护 律师见证了司法改革编辑本段

内蒙古原政协副主席、公安厅长赵某故意杀人案;太原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柳某受贿案;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齐某受贿案……这些,都是我曾经代理的案件。这些案件中的委托人,都是老百姓口中的“大老虎”。

即使改革开放多年以后,要不要为“坏人”辩护,还一直是社会关注又困扰刑辩律师的焦点问题。标志性事件如2002年田文昌律师为“黑老大”刘涌辩护,引发社会激烈争辩。

以前,社会的不理解让律师在开展刑辩工作时心理压力非常大,很多人认为公检法是一家,是惩治“坏人”的,而律师是替“坏人”说话的。这么多年,从事律师这个职业,有很多感慨。有时在法庭上,我都被如此诘问过:你这是替坏人说话!

此外,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等执业难问题,成为刑辩律师执业“老大难”,阻碍了刑辩工作的开展。改变这一局面,始于2013年修订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以及多次修改的律师法。这两部法律的不断修改,均重点关注了律师执业保障问题,并在法律制度上加以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明确提出,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9月,“两高三部”首次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明确应当尊重律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

在代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会见难”这一问题的解决。现在,只要律师提出会见申请,相关司法机关基本都会同意。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治方式成为新时代的潮流,更多社会大众认识理解刑辩工作,政法机关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环境,刑辩律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

力所能及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编辑本段

2015年,我遇到了职业生涯中最揪心的一幕。那年下半年,我在某电视台做一档节目的法律点评人。当时,有观众通过电视台联系到我。案件的基本情况是,一个10岁的女孩,在闹市区被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人强行拖拽到了偏僻地点进行侵犯。监控中显示,整个过程中,女孩连基本的呼救都没有。而周围的人也根本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侵犯完成,歹徒用玻璃将女孩浑身上下多处划伤,并用废弃的石头,将女孩掩埋在水渠中,企图将女孩杀死。第二天,女孩苏醒后,才得以获救。

为了缓解女孩紧张的情绪,办案民警特意学了魔术,逗女孩开心。我见到女孩时,她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对于案情,我没有敢在女孩面前提起。女孩受伤后的惨状,却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如果我们很早就告诉我们的孩子,在遇到危险时,该如何应对。也许那个女孩可能不会受到这样的伤害。这个例子,我在很多公益讲座中都讲过,希望更多的孩子能够受到相关教育。

fileImg

2016年,马俊获第十六届“山西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

在我的心目中,律师的执业活动已渗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司法之变编辑本段

制度不断完善 实践不断创新编辑本段

司法是捍卫法治的最后一道制度防线,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司法享有“人民的权力”之美誉。

从1978年至今,在这改革开放的40年中,人民司法制度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而发展的,始终秉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践的不断创新来体现司法公正的特性。

新中国成立之后,人民司法制度得到了不断健全和完善。到上世纪90年代,作为中部六省中的重要省份之一,山西也在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深入开展的大背景下,全力加速着。

当时,改革的聚焦点之一是程序公正,而调解这种方式看似不太像“正规程序”。同时,也是为了避免过于依赖调解结案而造成的久调不判情形的一再发生,出于提升司法效率的考虑,调解被人民法院一度“冷落”。但在随后长期的实践中,“重判轻调”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导致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大打折扣。

司法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能否得到制度化的有效保护。随着时间推移,人民调解这种符合国情和群众实际的方式又重新被重视起来。在此期间,最高人民法院也陆续出台文件对调解进行规范,使调解这种原本被认为不那么“程序性”的“民间”方式有了“官方认证”的合法性。

201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开始实施。至此,被誉为“东方经验”的人民调解,在山西实现了“有法可依”。为了更好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山西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等系列活动,形成了一个多形式、全方位、布局合理、结构完整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仅在当年,全省便建立35479个调委会,11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最大限度地扩大了人民调解在全省网络的覆盖。

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秉持“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宗旨,法治山西的建设步伐始终保持着高速发展的脚步。2018年,全省确定了22件省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在全省部署开展了法治乡村建设试点工作;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取消证明事项248项;全省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连续第12年实现“四无”“六无”管理目标,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0.03%,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5万余次,预防纠纷2.3万件,调解纠纷14万余件;构建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成县级服务中心118个、乡级服务站1418个、村级服务点16169个,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00多件,化解矛盾纠纷6.3万余件;开通了“山西法律服务网”,组建驻场法律服务团队,服务群众20504人次;实现“12348”山西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质扩容,月均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500余次。

附件列表


0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一扇关不上的病房门    下一篇 江西归侨少数民族聚居村战“疫”记

标签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
  • 友情链接:
  • 中原企业家
  • 华锐社区
  • 法学学习
  • 故事库
  • 舆情信息
  • 郑州商业观察
  • 美丽中国
  • 药食同源
  • Lovely China
  • 纯欲天花板
  • 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