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法官王小莉:左手落槌有声 帮扶弱者用情
“对于弱者,司法应最大可能展现其能动性。”王小莉,江苏省泰州中院民三庭副庭长。工作十多年来,她情系民心、踏实做人、公正办案,用顽强的毅力克服右手残疾的不便,用积极乐观、自强不息的人生态度和实际行动,充分展示了一名新时代青年法官的精神风貌。
王小莉出生时因一次医疗事故致右手残疾,但厄运似乎从未降临在她身上,她始终从容自信、热爱生活、不向命运屈服。她从小就有一个法官梦,梦想着自己能有一天穿上法袍,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但追梦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2006年她经历了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的体检失败,可她并没有心灰意冷,而是以更大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了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准备之中,并最终以笔试第一、综合第二的成绩通过考试,并在省、市残联的大力关心与支持下,成为了江苏省法院系统第一个正式招录的残疾人公务员。
进入法院后,王小莉工作上从不掉队,始终忘我工作、兢兢业业。她从法院最苦最累的内勤和书记员工作开始,收发案件、统计分析、庭审记录、卷宗装订、工作报告……每一项工作她都完成得一丝不苟,得到了同事和领导们的一致肯定与赞许。
经过五年多的实践与积累,2011年王小莉成为泰州中院民一庭的一名助理审判员,开始正式走上梦寐以求的审判岗位。她手持正义之锤,心怀万般柔情,用自己一如既往的敬业踏实和自己的真心、诚心、热心,妥善地化解了大量涉诉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案件处理效果。
工作十年来,她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近800件,无一起错案和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超审限案件,各项质效指标均名列前茅。多次收到当事人寄来的锦旗和感谢信。
王小莉不仅是敬法的好法官,还是亲民的好法官。“法律是弱者的福音”,王小莉的心里永远牢刻着这样一句话。在多年的审判生涯中,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这些弱势群体的当事人总是牵动着她的心,她总是尽可能地为这些弱势群体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最大限度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心与心、情与情的传递中,让一件件矛盾在和谐的氛围中解决。
在审判之外,王小莉的心中也总是惦记着那些在法律上最需要帮助的人们,她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提供司法救助,积极开展涉妇、老、幼、残等弱势群体的法治宣传活动,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她还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省、市残联和妇联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在市残联微信公众号上开通“小莉维权热线”,为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或困难的残疾人义务提供法律咨询近百余次,帮助他们树立自强不息的信念,引导他们理性、有效维权。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青年法官,王小莉深知专业根基是立身之本,多年来,她从没有停下学习的脚步,在日常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总是忍着身体的不便,潜心钻研、深入研究学习,将所学与实践结合,撰写了各类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和宣传报道,并在各级期刊上发表各类专业文章近四十篇。2013年,她通过最高院组织的层层考试与选拨,代表中国法官参加了最高院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举办的普通法法学硕士培训课程,在香港、美国、韩国、欧洲等地学习交流,并最终以优异成绩毕业,荣获硕士学位和“优秀毕业生”。
王小莉说过:“当一次先进就要做一辈子标杆。”她用自己对生命价值的热爱与追求、对法治梦想的坚定与信仰、对弱势群众的感情和爱心,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书写着不平凡。她不忘初心、以梦为马,以心为剑,砥砺前行、定不负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