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民企是怎样炼成的?
1983年3月7日,经时任北京市政府批准的王莹个体水果摊正式营业。
1978年,福建出现小商品个体市场。
赵慕兰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企业从初期小、散、乱到如今的发展壮大,除了民营企业自身重视技术创新外,政策这一外因的推动不可忽视。1988年,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成立,闻名中外的“中关村电子一条街”是它的发祥地,中关村的发展历史也是中国最早一批科技型民营企业的发展史。
记者近日专访了原中关村管委会委员、中关村管委会研究室主任赵慕兰。赵慕兰回忆,在那个特定的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中央在局部地区尝试让人们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开始自主创业。“所做的事情,推一推就算犯法,依法治罪,治得名正言顺;拉一拉又不算违法,于是试验区办公室及其上级机关总是拉了又拉”。
“三免三减半” 雪中送炭编辑本段
1988年5月,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成立。从建立那天起,试验区办公室就肩负着“试验、创新”的历史重任。
从创立之初,试验区办公室的干部就全部实行聘任制,不包底,不吃大锅饭。1991年8月,试验区办公室进行第二批工作人员招聘,赵慕兰从北京市体改委综合处过去应聘。此前,她跟中关村有过多次接触,并参与了由北京市体改委、海淀区政府、试验区办公室联合制定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的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方案。
“我想,与其在外面帮着制定方案,不如到试验区实施方案。”赵慕兰回忆,当年10月,她到试验区办公室工作。此后,一直到2006年退休,她一直负责中关村政策研究部门的工作。近20年的亲历,让她对中关村民营企业发展的点点滴滴都记忆犹新。
“1988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共有18条政策,俗称 ‘十八条’。”赵慕兰说,在“十八条”中,最使企业受惠的条款就是税收优惠。其中,第五条规定,对试验区的新技术企业,实行一系列减征或免征税收的优惠,包括“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当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赵慕兰说,试验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借鉴了我国南方经济特区和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有的15%的优惠税率(编者注:当时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55%),同时又有自己的特点——对新创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三免三减半”的进一步优惠,具体为“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据赵慕兰介绍,中关村的政策十分有利于科技人员创业。因为科技人员创业的首要条件不是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而是要拿着手中的技术在市场环境中转化为商品。其间,创业者要不断地把获得的收入再投入产品改进,直至新产品可以规模化生产。在这期间,企业实施所得税减免,实在是对企业“雪中送炭”。
也正是在“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支持下,中关村地区成为全国最活跃的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集聚区,新技术企业从1988年的500余家增至2009年的近2万家。在这20余年间,尽管国家税收制度做过重大调整,但试验区的“三免三减半”优惠一直保留到2008年。
靠着巧妙解读,迈过整顿坎编辑本段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条经验是实施了“双轨制”,即允许原有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体制并存。然而,在新旧两种体制的碰撞下,如何处置违规行为,成为管理者面对的一大挑战。
流通环节是1988年底开始的整顿重点。当时全国出现了上千个专业市场,这些市场成为城乡消费品的集散地,也是当时民营企业营销和采购的枢纽,整顿成为一记砸向这些市场的重拳。
198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企业只能“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的规定成为中关村里的企业难以逾越的障碍。原因是中关村内的企业原本就是靠“技工贸一体化”起家,这其中的“贸”既包括企业生产的产品,也包括提供技术服务时所集成的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
时任试验区办公室主任胡昭广自上任以来一直努力使各界人士认同企业“技工贸一体化”的必要性。他一直在呼吁不要限制高科技企业搞贸易、放开高科技的基本建设项目,但是仍有很多人并不能理解胡昭广的苦心。
当时,有观点认为,高科技产业不得兼营商业的规定是正确的。否则,搞不好中关村地区将变成以高科技为名义的商业区,不符合中央建立北京高科技特区的设想。为此,要对已有公司进行清理。对于那些名为高科技、实为“倒买倒卖”的公司,应予以限制或撤销。
一时间,《决定》成了中关村企业绕不过去的硬规则。负责执行清理整顿公司任务的试验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反复琢磨,目的就是要制定出既把企业保护起来,又不违背政策的规则。
最终,试验区工商所对《决定》有关条款进行了如下解读:将“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改成了“销售开发后的产品”。借助“开发”这个概念,只要企业参与了产品开发,哪怕只有一个小零件是自己装上去的,这个产品就算是“开发后的产品”。靠着这样一个巧妙的“解读”,大批的中关村民营企业迈过了清理整顿坎。
依赖改革解决问题编辑本段
1991年,在中关村注册的信通公司因走私被查,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走私案。1991年年底,海关部门在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上又查获了几家公司。中关村电子一条街被“骗子一条街”“倒爷一条街”“走私一条街”等指责淹没。
“当时引发了不小的恐慌。”赵慕兰回忆。试验区办公室连夜走访企业负责人,组织企业法律顾问、律师分析问题,逐渐理清了头绪:是新旧两种体制的摩擦和碰撞,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结合过程中急需协调的问题。
赵慕兰说,当年,计算机整机进口的税率高达200%,而进口散件的税率则为30%,因此进口散件再组装整机出售自然成为电脑经销商们生存与逐利的自然选择。然而即使是进口散件,中关村企业也难以从正常渠道获得。由于试验区高技术企业基本是“三无”企业:一无进口自营权,二无进口许可证,三无外汇,又由于企业对进口零部件的刚性需求,只好采取“国内买断”的办法,即在境内购买别人已进口的零部件或其他机电产品,把外贸转为内贸。这种花钱买“进口权”的行为已在试验区内电子行业新技术企业中相当普遍。特别是当企业进入产业化、规模化后,这种国内买断的购货行为就更普遍。
1992年1月10日,北京市委法纪联席会第39次会议对中关村地区的走私问题做出决定:“试验区的工作带有试验的性质,这是改革的试验。对当前试验区出现的‘国内买断’等问题,要具体分析,划清界限。对国内配套无法解决、需要购置进口关键零部件用于开发高科技产品,采取‘国内买断’的做法,不能作为违规问题对待。”会议同时决定,“在试验区进行检查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企业中先撤出来。”当时,高立公司涉嫌走私的100多台微机开封,让其销售。
“试验区的企业遇到的问题是多样的,每每遇到难关时,企业就会找试验区办公室。”赵慕兰说,当年,联想从美国硅谷的公司采购了一批集成电路芯片,并向海关报告了这批芯片的规格指标。就在这期间,硅谷对这类芯片做了一些改进,联想也紧跟其后改变了自己的产品设计,因此由硅谷发的货都是改进型的。结果出现了到关货物与当初所报货物的规格指标不一样的问题,货物被海关扣留。
“联想找到了试验区办公室。试验区办公室立即派人拜访海关。”赵慕兰告诉记者,试验区办公室向海关详细解释中关村企业是如何紧随技术进步改进自身产品;解释这种紧随先进的创新能力对于中关村本土企业如何来之不易,对于国家来讲又是多么急需。“我们的解释打动了海关,于是海关放行,解决了联想的困难。”
据赵慕兰介绍,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在国内首次正式宣布启用市场体制下“法无明文禁止不为过”的基本法制条例。这次,中关村又走在了全国前列。“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周旺生老师的参与。”在赵慕兰看来,《条例》制定时就遵循两个规律——市场经济规律和高新技术发展规律,可以说是一部真正的市场经济法规。《条例》完全经得起法律专家对其内容和表述的推敲。《条例》一出台就得到法学界高度肯定。
据赵慕兰介绍,《条例》允许风险投资机构采取有限合伙形式,允许境内自然人与外商合资合作,允许企业经营执照上不限定企业经营范围等内容,都是对当时现行法律法规的较大突破。
退休后的赵慕兰来到长城战略咨询担当顾问,依旧为民营企业发展、高新区建设等提供新经济咨询服务。 “回忆起那些激情燃烧的岁月,再看看中关村今日的成就,不由得为大家当年的行为与精神所感动。那是一种铺路石的作为,是甘做创新发展道路上一颗铺路石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