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治超站
国家I类超限超载检测站,是实施公路保护的执法设施。Ⅰ类治超检测站主要分布在全国性路网重点区域和节点,对运输车辆进行超限、超载相关执法检查,经调查取证认定确实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引导至治超站接受违章处理,消除违法状态后,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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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检测站是国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认定、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的特定场所,是公路保护的执法设施。国家I类超限超载检测站,是实施公路保护的执法设施。Ⅰ类治超检测站主要分布在全国性路网重点区域和节点,对运输车辆进行超限、超载相关执法检查,经调查取证认定确实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引导至治超站接受违章处理,消除违法状态后,方可放行。
治超检测站是公路附属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功能和需求,治超检测站(点)分Ⅰ类、Ⅱ类和Ⅲ类三个类别。其中Ⅰ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全国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Ⅱ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区域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Ⅲ类检测点主要用于防绕堵漏。
Ⅰ、Ⅱ类治超检测站采取设施设备固定、组织机构固定的设置方式;Ⅲ类检测点可采取位置预留、移动设备检测、组织依附于Ⅰ、Ⅱ类治超检测站的设置方式。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对治超检测站的建设、管理、运行作了细致的规定。作为交通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有效治理超限超载的重要载体和现代化手段,对全国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治超检测站”)管理,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行为,形成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治超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等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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