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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教育局,位于天鹅湖路558号广电中心A区。这个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等工作。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以及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农村教育综合改革、课程改革等工作。合肥市教育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指导和协调市属高等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
中文名称
合肥市教育局
地区
合肥市
类型
政府部门
下设机构
办公室等
地址
天鹅湖路558号广电中心A区

目录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57名

领导职数5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委书记1名;总督学1名;总经济师1名;

处室领导职数22名(含监察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各1名),其中,正职15名,副职7名。

市教育局机关事业编制85名。其中:教育考试院编制数19名,领导职数4名;教学研究室编制数35名,领导职数3名;装备电教中心编制数15名,领导职数3名;教师事务

管理中心编制数6名,领导职数2名;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2名;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2名。

处室职能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教育局
  办公室

主任:朱迎友 副主任: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教育局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查凯:领导市教育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教育外事工作。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王杰才:负责教育改革、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组织人事、教师培训等工作,联系退教协和关工委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组织人事处(教师事务管理中心)。

调研员姜昌根:负责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工作。分管基础教育处、学前办。

副局长安岚:负责政策法规、安全、语言文字工作和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安全处和语言文字工作处。

副局长唐文水:负责职业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行政审批事务等工作。分管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行政审批事务处。

副局长陈雪梅。

调研员稂乐民:负责机关党务、市教育工会等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教育工会。

副局长桑韧刚:负责财务审计、民生工程、教育宣传、共青团、学生事务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处、宣传处、团委、学生事务管理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勇:负责教育教学研究和装备电教工作。分管市教学研究室和装备电教中心。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何军:负责教育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监察室。

党委委员陆昌云:负责教育考试工作,分管教育考试院。

总经济师梁新友: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助负责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工作,协管发展规划处。

总督学吴庆防: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分管督导处(教育督导事务中心)。

发展述要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兴办新学始于清末,但发展缓慢。当时,中学堂只有一所,系由书院递嬗蜕变而来,未脱"忠君尊孔"窠臼。小学堂为数亦极少,私塾占主要地位。

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以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思想为指导的公立学校,帝国主义举办的、以奴化教育为宗旨的教会学校以及热心教育人士举办的私立学校,都逐渐粗具规模。其时政局不稳,经济萧条,近四十年之久,迄未兴办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仅限于师范教育,而且1935年以后只办速成师范、简易师范;职业教育时办时停,终于撤销。女子教育起步既迟,又受种种限制,除教会学校以外,至1945年以后的三四年中,女子在本地才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长时期内女子只能接受职业教育或师范教育。县立及县立以下中小学经费入不敷出,长期惨淡经营,勉力维持,难言发展;幼儿教育不仅兴办太晚,而且只有两所。聋哑学校纯系私人设立,既无经费,又缺教师,以生养校,勉强撑持。到1948年底,县城及附近郊区仅有公私立中等学校10所、小学13所,在校中小学生 6300余人,仅有省立幼稚园及献立中正小学幼稚园各1所,入园幼儿250多名。私塾及私人开设的补习社相当盛行,所占比重较大。

1949年到1956年

1949年到1956年本市教育事业经历了接收、改造和发展的过程。1949年1月,合肥解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有步骤地,谨慎地进行旧有学校教育事业改革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教育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造.接收了原公立学校,把私立学校管了起来,加强了领导;收回了教会学校的主权,割断了与帝国主义的联系,摆脱了教会的控制。经过初步的调整与改造,9所市立小学、2所市立中学、4所私立小学和 1所私立中学都于新学期开始时陆续开学上课。又为工农子女增设了小学,并设立人民助学金,减免学费,照顾家庭经济困难的工农子弟,劳动人民取得了受教育的权利;逐步接管、改造了私立学校多一废除了学校中的训育制度,推行了民主管理;取消了反动的课程设置,清除了各科教材中封建主义的、殖民主义的反动内容,开设了革命的政治课程和其他新课程;组织师生参加反匪、反霸、土改、镇反等政治运动和义务劳动。建立起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新民主主义教育的雏型。1951年,新建了合肥卫生学校,1952年又创办合肥师范学校和合肥医士学校;东南医学院迁来合肥改为安徽医学院;同时,全市普通中学发展到5所。在校学生2329人;小学79所,在校学生13084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2所,入园幼儿135人,成人教育也有发展。全市开始形成了幼儿、小学、中学、中专、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较完整教育体系。当时参加各级各类学校学习的近万人,为全市人口总数的五分之一。1952年在教师中进行了思想改造运动,对教师队伍进行了整顿与调整,一支有志为新社会作出贡献的教师队伍开始形成。

1953年国家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合肥各级各类教育开始做到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到1956年,全市已建立工、农、医、师高等学校4所,在校学生4431人,中等专业学校9所(包括师范学校1所),在校学生4925人。贯彻执行了"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发展了普通教育,拥有公立、民办中学8所,在校学生9510人;小学71所,在校学生26268人。建立了教育部门办公立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616人。兴办农业学校1所,在校学生300余人。学龄儿童人学率达83%;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数占全市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把劳动教育列入普通教育的内容,并在合肥一中、合肥师范学校重点试验综合技术教育。从1955年起在中小学实行劳卫制。1956年成立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具体指导中小学的教育与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教师学习苏联经验,结合自身的实践,总结自己的经验。采取有效措施,狠抓了教师的业务进修,使广大教师获得了思想、业务双丰收。

这个时期,在学习苏联经验的过程中曾出现过要求过高、过急及形式主义的偏向,但对改造旧教育、建设新教育不无积极作用。在改造旧教育的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师生参加政治运动过多,乱抽调教师搞中心工作等情况。但为时不长便及时得到纠正。

1957年至1966年

1957年至1966年国家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合肥教育进入建设社会主义教育的新阶段。贯彻执行了毛泽东同志1957年2月提出的"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发展了各级各类学校。对如何走中国启己的教育道路进行了探索;对学制、课程设置、教材教法等进行了改革试验。这中间,由于缺乏经验,加之"左"的思想影响,曾出现过1958年的"瞎指挥"和"浮夸风"破坏了学校教育的正常秩序。其后不久,又相继出现过片面强调升学率,忽视学生身体健康,过分强调政治教育,学生参加社会活动过多等现象。1962年贯彻执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总结了经验教训,从各方面开拓建设社会主义教育的道路。中央制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学、小学的《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下达后,全市先在部分中小学重点试行,1963年普遍展开。1962年开始实行两种教育制度,先后办起了4所农垦学校。全日制中学与半耕半读学校同步发展,打破了中等教育结构的单一化。这一时期,合肥中小学在以教学为中心统一安排学校政治工作和劳动教育,开展勤工俭学活动,课内外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减轻学生负担,师范学校的专业教育等方面都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初步的经验。各学科的教改试验也不断发展,如在中学进行的语文教改试验、数学教学边讲边练的试验、外语直接教学的试验以及市直属小学进行的集中识字试验等等,都取得一定的成绩。

至1966年全市共有高等学校9所,在校学生9529人,中等专业学校11所(内含中等师范学校1所),在校学生2903人,各种类型的中学54所(内含半工半读学校和农业中学),在校学生21188人;小学154所,在校学生74426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12所,在园幼儿1325人;聋哑学校由民办转为公办,填补了合肥市特殊教育的空白。全市形成了全日制与半工半读制、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正规教育与业余教育、国家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并举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基本上能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一支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符合各级各类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基本形成。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都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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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教育局
  1985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就教育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并形成《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合发[1986]1号文件颁发施行。

1986年全市城乡初等教育基本普及,"四率"(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均达到或超过原教育部制定的暂行标准。

1987年12月《合肥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颁布施行。各区、县政府据此分别制定了本地区的实施规划。

1989年制定的《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要求和验收办法》(简称"达标验收"),由市到区、县直到乡镇,从普及程度、办学条件、师资水平三个方面精心组织实施。

1989年,市区学龄儿童入学率提升到99.8%,其他各项指标均在99%以上,肥东、肥西县普及初等教育通过了省级验收。

1991年,市教委在中市区召开现场会,揭开了市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验收的序幕;

1992年,市区教育部门办的中小学有三分之二达到义务教育办学标准;1992年,市区职高发展到40所,职业类学校总计达55所,职业教育招生数与普通高中的比例上升到1.4:1,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比例上升到86.6%,为今后市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迈出了重要一步。

1992年决定撤销市职工教育办公室,将其人员和业务划归市教委,在教育管理上形成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的新格局。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年,市区"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职业教育获得突破性进展。

1994年,西市区、郊区和东市区"两基"工作先后通过省级验收,市区全面实现了"两基"目标。职业教育在新的水平线上,连续6年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势头;高中阶段入学率就此在95%的比例上高居不下。

1995年6月,市委、市政府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全市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高举"科教兴市"旗帜,进一步贯彻《纲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合肥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1996年12月,肥西县通过省"两基"达标验收。

1997年11月,肥东县通过验收。

1998年末,长丰跻身"两基"达标县行列。至此,全市城乡全面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谱写了合肥教育史上最辉煌的篇章。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并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2000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对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由此,合肥教育事业进入改革发展新里程。

2003年重点改造29中,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就读。

2002年,经批准,以合肥联合大学、合肥教育学院和合肥师范学校合并组建的合肥学院正式成立,书写了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篇章。

2004年职业类招生与普高招生数量比例大体相当。

2005年,投入1300万元,建成肥东县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至此我市农村教育现代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2005年,《合肥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完成。合肥教育正走向新的征程。

办公地址

地 址: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A区12-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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