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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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协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实现某种战略目的,通过公司协议或联合组织等方式而结成的一种网络式联合体。供应链协同的外在动因显而易见,是为了应对竞争加剧和环境动态性强化的局面;其内在动因包括:谋求中间组织效应,追求价值链优势,构造竞争优势群和保持核心文化的竞争力。供应链协同是供应链管理中的重要概念,目的在于有效地利用和管理供应链资源。
首先,供应链协同发现顾客价值。供应链协同要以顾客为中心,成员企业与顾客的合作有利于他们更清晰地发现顾客的价值诉求,而顾客诉求是供应链下一步运作的方向,这就确保了正确的供应链协作目标。
其次,供应链协同创造顾客价值。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有限,只有供应链协同才能实现优势互补,通过各节点企业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增加顾客感知利得,降低顾客感知利失,创造最大顾客价值。
再次,供应链协同交付顾客价值。这需要供应链成员在交付价值中,与顾客进行良好的沟通,以帮助他们无损地感知供应链协同所创造的顾客价值,这是单个企业无法实现的,需要供应链协同实现。
最后,供应链协同延续顾客价值。顾客对价值的感知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在产品和服务被购买后通常有一段“蜜月期”,这段时间内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评价都比较高,但随着某些损耗,如产品故障的发生会使顾客所感知的价值衰减,并进而破坏供应链的顾客价值优势,而事件原因的发现乃至问题的解决也离不开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密切配合。
企业内部协同是为了企业内的各个职能部门,各个业务流程能够服从于企业的总目标,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不同周期的计划和运营体系的协同。如采购、库存、生产、销售及财务间的协同;战略,战术,执行层次的协同;长期、中期及短期规划间的协同等。顺畅的工作流,信息流,合理的组织结构设计,动态的流程优化思考是实现企业内部协同的有力保障。
供应链企业间协同是指供应链上的成员在共享需求、库存、产能和销售等信息的基础上,根据供应链的供需情况实时地调整计划和执行交付或获取某种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企业间的协同较企业内部的协同复杂的多,因为:
企业内部有一个共同的明确的总目标。而企业间因为法人主体的不同,从而很难形成统一的明确的共同的目标;
企业中存在最高的决策个体,但是在供应链中的企业之间的决策影响是相互的,虽然有强势和弱势,但是不存在绝对的最高决策个体;
企业内部的信息交流对安全性和保密性的要求没有企业间的信息交流要求高;
企业内部协同的组织实现是跨职能部的,而企业间协同的组织实现则是跨组织的;
企业内部因为法人主体的一致,从而对资源的调配,应对紧急事件的统一支援和指挥较企业间协同容易实现。
因此,构建企业间的协同,需要:
必须在供应链层次共同构建一个共赢的供应链目标;
建立企业间亲密的伙伴关系,达成相当高的信任度;
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相互开放业务信息,增强运营体系得透明度;
从供应链的层次,围绕满足终端客户需求为核心实现企业间流程重组;
集成企业间的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实时信息交互和共享,最终实现同步制定供应链计划和同步跟踪全供应链的计划执行状态和同步预警,应急反应和资源调度。
最终实现企业间的协同体现为:预测协同;库存和销售信息协同;采购计划协同;订单的执行协同;生产制造协同;运输交货协同;产品设计协同。
供应链协同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因而保障信息交流畅通的信息技术成为支持供应链协同和监控所有供应链环节的重要支柱。
机制设计理论由美国经济学家
供应链管理富有挑战性的工作是选择最合适的协同机制。进行供应链协同机制设计,可选择以下几个方面的策略。
1.进行供应链博弈分析
机制设计理论可以看作是博弈论和社会选择理论的综合运用,一方面要考虑信息效率问题,即所设计的机制是否只需较少的信息成本;另一方面要考虑激励相容问题,即在所设计的机制是否实现每个参与者的目标,并与设计者所要实现的目标一致。通过博弈分析和参与者的对策,能够较好地进行信息显示和传递, 也能够较好地实现激励相容。在博弈分析和对策过程中,信息空间的维数越来越小,激励相容越来越大,局中人做出选择越来越容易。博弈论在供应链协同竞争中的研究地位日益突出,通过对供应链上下游节点企业之间博弈行为的分析研究,在战略、战术、操作层面建立供应链各节点企业协同的博弈模型,为供应链各节点企业的协同决策提供支持。因此,在供应链参与者之间应建立信息沟通、协商谈判机制,让参与者进行有效对策。
2.建立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
建立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是许多公司的重要策略,但是,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标准、方式、程序、规模上,许多公司还没有很好解决。合作伙伴关系不是短期的交易关系,而是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因此,在选择合作伙伴的过程中,一定要建立选择与评价机制,将具有竞争优势的、信誉度高的企业选择进来,并通过签订协议,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要防止资质较低、缺乏诚信的企业进入,以避免损失。
3.完善供应链委托—代理关系
在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不是简单的交易关系,而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从供应商到消费者构成了一个委托—代理关系链,甚至是一个复杂的委托— 代理关系网络。在这个链条或网络中,一个委托—代理关系环节出了问题,会影响到整个供应链体系,会发生“链式”反应或“网络式”反应。因此,在博弈分析和对策前提下,一定要按法律规范要求签订委托—代理关系合同,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双方必须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
4.运用信息网络技术
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供应链各节点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业务协同提供先进的技术平台。企业内部通过信息处理实现各项业务之间的协同,企业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实现供应链业务流程的协同。目前,协同商务已成为供应链运作的焦点。在供应链管理过程中,应通过电子商务将供应链的所有供应商、合作伙伴、客户、分销商联系在一起,并选择商务价值链上最佳合作伙伴,实现协同工作,获得协同效应。并通过电子商务系统集成整个供应链网络的信息和知识,实行供应链知识管理,使供应链各节点企业获取、创造、分享和使用知识,以创造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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