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综合保税区
- 中文名
- 海口综合保税区
- 成立时间
- 2008年12月22日
- 优惠政策
- 最多
- 功能
- 齐全
目录
海口综合保税区是海口保税区转型发展、区位调整升格获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放层次更高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992年10月,海口保税区获国务院批准设立,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区域已形成了以生物制药、汽车制造、电子信息和机电加工为支柱的四大产业群,对带动海口市的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海南省、海口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为解决园区功能定位与城市发展规划的矛盾、区港分离和发展空间不足的三大问题,经海口市、海南省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海口保税区区位调整至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并转型升格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的设立,将成为海南省打造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又一重要平台。
综合保税区是以虚拟港口为依托,设立在特定区域,参照保税港区管理办法管理,被称为“内陆保税港区”。其功能包括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售后服务、商品展示、出口加工、研发、制造、口岸作业等功能。
海口综合保税区位于海南省西北部的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内,面积1.93平方公里,紧靠国家一类口岸-马村港,距粤海铁路海口南站(货运站编组站、海口铁路物流配送中心)15公里,距海口市中心区30公里,距海口美兰国际机场35公里,距环岛西线高速公路3.5公里,距海口绕城公路10公里。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用地面积56.72平方公里,已开发建设面积20平方公里。开发区基础设施完善,已累计投入20多亿元。区内商贸、银行、文化、教育、娱乐、医疗、酒店等配套设施齐全。是海南省唯一一个“中国50家投资环境诚信安全区”,被评为“中国最具投资价值20强开发区”,也是海南省首个“改善金融服务优化投资环境示范区”。
海口综合保税区周边要素满足区内企业在海洋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及航空运输等方面的功能要求,地理优势非常明显。
海口综合保税区选址在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位处泛珠三角经济带、环北部湾经济圈、东盟自由贸易区前沿,背靠大西南,易于生产要素的聚集;处于太平洋与印度洋间海上经济走廊交通线上,南北连接台湾、香港及东南亚,利于发展加工贸易,区位优势明显。海口综合保税区面积1.93平方公里,北紧靠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马村港,实现区港联动;东依托省会城市-海口市。海口综合保税区的功能、政策优势和老城经济开发区丰富的土地资源、完善的基础设施及产业链互应,是中外投资者发展物流、出口加工产业的最佳选择。
根据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定位,海口综合保税区将发挥依托省会城市及海口市被批准为全国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重点承接城市的优势,重点发展具有海南特色的、轻型的外向型加工业、物流业,为海南旅游业、航空航天产业、热带高效农业、水(海)产品出口加工业服务配套的专业园区,形成以口岸为依托的高度开放的加工贸易和现代物流运营区。
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海口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将以全新的开放意识,按国际惯例操作,全心为入区投资的中外客商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竭诚欢迎中外客商前来考察、洽谈、投资兴业,共商合作,谋求发展之路。
海口综合保税区北靠海口马村港,该港口是交通部确定的全国25个沿海枢纽港之一,为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水深以及地质承载力是海南省北部具备停靠大型轮船的唯一深水码头。已经建成可使用码头6个,最深泊位达10万吨,年吞吐量800万吨。
为了整合海南北部港口资源,海南省政府决定将海南北部的海口港、海口新港、马村港“三港合一”。由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管理经营。根据《海南省港口布局规划》和《海口港总体规划》,海口港马村中心港区将建设成为海口港的综合性中心港区,未来将发展成为以能源、集装箱、杂散货及危险品运输为主、设备先进、功能完善、文明环保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区。按照规划,马村港将投入9.1亿元进行港口扩建,一期工程建设5个2万吨级散杂泊位,年设计吞吐量265万吨,二期工程建设4个5万吨级件杂泊位,年设计吞吐量为250万吨。一期扩建工程已于2007年12月动工。马村港最终将建成50个2-10万吨级泊位,成为年吞吐能力超亿吨的大港。
我国第一条横跨海峡的铁路-粤海铁路是由广东省境内的湛江至海安铁路、琼州海峡跨海轮渡、海南省境内的海口至叉河西环铁路组成,全长345公里。北连接全国铁路网,南贯穿海南西部,将海南北部、西部、南部连成一线。
海口综合保税区距粤海铁路海口火车北站2.8公里,距离火车南站(货运编组站、海口铁路物流配送中心)15公里,铁路运输及其方便。
海口综合保税区距海南的另一条铁路-东环铁路的起始点15公里。海南东环铁路北起海口,南至三亚,贯穿海南省东海岸,穿越6市县,全长308公里,总投资202亿元,项目建成后,将与西环铁路共同构筑环海南岛铁路网,近期可通过粤海铁路与全国铁路网衔接,远期可随着琼州海峡固定跨海通道的打通,并入全国铁路网络。东环铁路将海南东西两线贯通,构筑了环岛铁路网。该项目已于2007年9月动工,2010年建成运行,建成后海口至三亚直达快车仅需90分钟。
海口综合保税区距离全国第八大航空港-海口美兰国际机场35公里。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按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4E级标准修建,目前已经开通国内外航线109条,开通了曼谷、吉隆坡、新加坡、大阪、汉城、釜山、香港、澳门等13个国外城市和94个国内城市航班。
海口综合保税区周边公路四通八达,海南环岛西线高速公路、海口南海大道西延线、海口西海岸景观大道西延线及海口绕城高速公路均在老城经济开发区内交汇。
省会城市-海口市为依托
海口市是中国最大经济特区海南省的省会,是率先在全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率先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率先全面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全面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极具发展活力的中国南方滨海城市。
经过多年的发展,海口市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海口市先后荣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并获“中国人居环境奖”,被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生部确定为全国唯一世界健康城市试点。未来海口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努力建成环北部湾的中心经济城市,华南地区的花园城市,国内外理想的第二居住地,国内外旅游的重要目的地,世界著名的热带风光滨海特色绿色国际性城市。
海口综合保税区东邻省会城市-海口市,其城市的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可以满足投资者的各方面需求,是海口综合保税区强有力的城市依托。
海口综合保税区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拥有仓储物流,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国际中转,售后服务,商品展示,研发、加工、制造,口岸作业等功能。
海口综合保税区将坚持从海口市、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发挥区域经济的辐射能力,以整合的资源、叠加的政策、创新的模式和先进的管理,培育特色产业,发展专业化功能区,逐步建设成为按国际惯例办事、与国际市场接轨、高度开放的经济区域。
海口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保税物流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存储区和口岸作业区,将以保税物流为主,带动物流配送、保税仓储、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出口加工等业务的发展,建成为海南新兴工业发展服务配套、为海南旅游产业服务配套、为海南航空航天产业服务配套、为海南热带高效农业服务配套、为海南水(海)产品出口加工服务配套的外向型产业为主专业园区,逐步形成以口岸为依托的高度开放的加工贸易和现代物流运营区,打造海南乃至环北部湾地区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平台。
(1)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免税;
(2)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免税;
(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区内企业从国外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免税;
2、进口货物入区保税。
3、境内(指境内区外,下同)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4、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5、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6、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区内企业货物、产品运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和增值税。
7、海关对于特殊区域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流转货物,不征税进出口环节的有关税收。
8、融资租赁制度。
1、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2、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方式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3、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4、海口综合保税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往来货物,可按保税区间流转方式进行结转,区间结转企业可以采用“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的方式办理海关手续,收发货可采用企业自行运输或者比照转关运输的方式进行。
5、原产地管理。
6、批次进出、集中申报。
7、集中汇总纳税。
8、先入区,后报关。
9、简化无纸随附单据。
1、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
2、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
3、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
4、区自行运输。
5、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
1、区内企业从境外入区的仓储物流货物以及自用的办公用品、出口加工所需原材料、零部件免予强制性产品认证。
2、从境内进入综保区的货物,又运输境内的(不需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的),不实施检验。
3、经综保区转口的应检物,在综保区暂短仓储,原包装转口出境并且包装密封状况良好,无破损、散漏的,入境时仅实施外包装检疫。
4、转口应检物处境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政府要求入境时我国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或检验处理证书以外,一般不再实施检疫或检疫处理。
5、保税区内企业之间销售、转移进出口应检物,免予实施检验检疫。
6、境外入区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料免予实施有机产品认证和验证。
7、境外入区涉及能源效率标识验证要求的,免予入境验证。
8、研发、检测用的入境材料、检测物品等,免予检验,免予实施强制性产品和邮寄产品认证及验证。
9、境外入区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品,按规定实施验证管理,免予检验。
10、境内入区保税仓储后在区内生产加工的,不实施检验。
进出境货物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进出区(境内区外)货物可用外币或人民币结算。
1、企业可以开设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专用账户,企业经营所得外汇实行意愿结汇,企业外汇收入可以全额留存。
2、与境外之间贸易不需要办理收付汇核销手续。
3、经批准注册资本金中以人民币投资的区内机构,向境外或者区外支付外汇,其外汇账户自有资金不足的,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购汇,累计购汇总额的等值人民币资金不得超过该区内机构注册资本中的人民币投资部分。
4、区内机构经批准货物销往区外,视同区外机构货物进口,区外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区内机构支付外汇。
5、企业外商投资者的利润、股息、红利可以汇出境外。
1、《海南省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省外投资者来海南投资兴办符合《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规定的允许类和鼓励类项目,投资额达到最低标准(现代农业项目1000万元,新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5000万元)的项目投入运营后,均可申报奖励。
2、《海口市招商引资奖励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对投资新型工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海洋产业项目2500万元的投资者,项目所缴纳的建安税、配套费等市级留成部分,50%予以奖励。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缴纳的建安税、配套费等市级留成部分100%予以奖励。
此外,根据入区项目的具体情况,实行“一企一策”,对于带动性强、辐射面宽、投资额大的项目给予更多的本地政策扶持。
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的加工研发制造项目。境内外维修、再制造业务;零部件、配件制造等关联配套产业。 农特产品、海产品、深加工业。发挥海南农特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特色果蔬等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应用先进技术改造升级海产品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集展销、加工、冷藏冷冻仓库和交易等为一体的海产品深加工基地,推动海洋生物及海洋设备制造、海水利用等海洋产业发展。
依托海南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业务。支持和鼓励企业在区内设立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平台,以区内监管仓库等保税仓库中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大宗基本工业原料、农产品和能源产品等为交易对象。按照市场现货价进行交易,打造以橡胶产品为重点的大宗商品仓储交易中心。
积极发挥综保区的政策优势,开展“保税、保质、保真”进口商品直营业务,引进进口商品供货商,丰富综保区以及各直销店的商品供应,推进国际商品直销店建设,为市民、游客提供货真价实的进口商品直销,打造海南国际保税购物平台,建设海南及华南地区乃至环北部湾地区的大型国际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
依托海关总署赋予海口综保区“钻石通关一体化”政策,打造钻石珠宝加工产业园,承接发达国家及地区钻石珠宝加工产业转移,提高区内企业自行开发造型、自主设计的水平,引进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品牌知名度高的企业集团,形成钻石珠宝加工、展示、销售产业链,通过“保税转免税”模式进驻免税店以及电商销售等渠道,扩大销售,发挥产业集聚效应。
依托海口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引进进口汽车销售商以及配套服务商,充分发挥汽车口岸功能,增加进口汽车的品种,满足不同消费水平的群众对进口汽车的需求。推进进口车展示交易、信用证开证等汽车金融服务、进口汽车零配件供应、售后服务等配套业务,努力把海口港汽车口岸建设成环北部湾进口汽车集散基地。
引进银行进驻开展外汇结算、探索离岸金融等业务;大力发展保税融资租赁业务,以飞机融资租赁为突破口,拓展保税融资租赁业务范畴,承接开展高精尖医疗设备、模拟机飞行器、航天装备、海洋装备等的融资租赁,打造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南海大开发的新型金融服务平台。
拓宽服务贸易外延,建设海南省跨境电商综合示范区,将实体店和线上电商销售相结合,主动对接知名跨境电商企业,以跨境电商平台为基础,整合国际供应链和营销渠道,汇聚商流、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服务全省,面向世界。
依托相邻的马村港,发展以大宗商品为主的国际贸易、国际中转等临港产业;加快推进美兰机场临空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航空维修与培训、临空物流、高附加值制造、研发设计、商贸展销、现代服务业等临空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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