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中文名
-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外文名
- GUANGDONG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
- 成立时间
- 1950年9月
- 组织性质
- 人民团体
目录
广东省文联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团结、动员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社会正能量,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繁荣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走群众路线,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谐文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广东省文联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积极推动文艺创新,团结和引领广大文艺家创作生产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承载中国梦想、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优秀文艺作品。
广东省文联积极促进全省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团结,加强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联系,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交流合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程扬 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
许钦松 兼职主席
丘克军 党组副书记 专职副主席
洪楚平 党组成员 专职副主席
李仙花 党组成员 专职副主席
双南征 党组成员
吴佳联 党组成员、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李劲堃 专职副主席
李明 副巡视员、副秘书长
孙秋峰 党组成员(正处级) 秘书长
副主席
丁凡 乔平李伟坤 杨树 张惠建 陈武 陈佐辉 陈春声 罗列杰 倪慧英 唐永葆 黄有振 崔峥嵘 谢晓泳
省文联七届主席团成员名单
(七届六次主席团会议更替、增补通过后名单)
共70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凡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剧协主席、广东粤剧院院长
马融男珠海市文联主席
王景武男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省金融文联主席
车永强男茂名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方铁壁男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文联主席
尹继红男江门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邓旭旗男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文联主席
双南征男省文联党组成员
丘克军男省文联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主席
朱英中男肇庆市文联主席
刘伟德男河源市政协副主席、市文联主席
刘照丁男韶关市文联主席
安想珍男惠州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许永波男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许钦松男中国美协副主席、省文联兼职主席、广东画院院长
孙明太男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处长、文联副秘书长
孙秋峰男省文联党组成员、秘书长,组联部主任
李明男省文联副秘书长、副巡视员
李彪男阳江市文联主席
李文胜男揭阳市文联主席
李仙花女省文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
李永祥男省舞协主席,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院长
李伟坤男中国摄协副主席、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摄协名誉主席
李丽娜女中国民协副主席、省民协主席,省文联曲艺杂技民间文艺工作部主任
李劲堃男省文联专职副主席、省美协主席、岭南画派纪念馆馆长
李洁军男省摄协主席,羊城晚报报业集团《新快报》副总编辑
李瑞琦男深圳市文联党组书记
李鹏程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广州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杨树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文化厅副厅长
杨凡周男佛山市文联主席
吴佳联女省文联党组成员、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邱锦鸿男汕尾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何广平男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广东公安文联主席
余伟民男湛江市文联主席、党组书记
沈桂吉男省检察官文联副主席、秘书长
宋朝晖男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新闻出版管理处处长
张桂光男省书协主席
张银航男清远市文联主席、党组书记
张惠建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视协主席,广东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陈旭男中山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陈志男南方日报社编委、文体新闻部主任
陈武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省检察官文联主席
陈苏平男云浮市文联主席
陈佐辉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音协副主席,广东民族乐团团长
陈春生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民协名誉主席,中山大学党委书记
陈锐锋男梅州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
范英妍女省作协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
林岗男省评协主席,中山大学中文系主任
罗烈杰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深圳市文联主席
金城男广东省动漫艺术家协会主席
周汉标男东莞市文联主席
周建平男羊城晚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洪楚平男省文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
顾广平男广东电网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广东电网公司文联主席
倪惠英女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剧协名誉主席
唐永葆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音协主席
黄玲女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巡视员
黄育振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南部战区政治部宣传局副局长
曹建平女省杂协主席,广州杂技团艺术总监
崔峥嵘女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音协副主席,广州交响乐团独唱演员
梁少锋男省文联副秘书长、理论研究部主任,省评协专职副主席
梁玉嵘女省曲协主席,广东音乐曲艺团副总经理
程扬男省文联党组书记、专职副主席
程小宏男潮州市文联主席
谢铿男汕头市政协副主席、市文联主席
谢昌晶男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省司法警官文联主席
谢晓泳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舞协名誉主席,南方歌舞团团长
蔡伏青男省文联兼职副主席,省影协主席,珠江电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
廖曙辉男省政协委员、省文联原巡视员
樊广莲女省文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内设10个部室:办公室、组织联络部、人事培训部、党办、纪检监察室、理论研究部、戏剧电影电视工作部、音乐舞蹈工作部、美术书法摄影工作部、曲艺杂技民间文艺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有: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岭南美术出版社、广东省文艺研究所、广东书法院、广东省文联艺术馆。办有《文化参考报》、《粤海风》、《岭南音乐》、《广东文学艺术》等报刊和“广东文艺网”。
广东省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其中省级文艺家协会13个,即广东省作家协会(行政独立单位)、广东省戏剧家协会、广东省电影家协会、广东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广东省舞蹈家协会、广东美术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省摄影家协会、广东省曲艺家协会、广东省杂技家协会、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广东省文艺评论家协会;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文联;广东省行业产业文联7个,即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广东公安文学艺术联合会、广东省司法警官文学艺术联合会、广东电网公司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检察官文学艺术联合会、广东省金融文学艺术联合会、广东省国安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此外,经省政府委托,省文联业务指导25个全省性文艺类社会组织。
第一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广东省委领导的,由全省性的文艺家协会、地级以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省性的行业产业文学艺术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文艺家面向社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是提升广东文化软实力、建设广东文化强省、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团结、动员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社会正能量,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文艺界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繁荣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走群众路线,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谐文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艺规律,继承优良传统,积极推动文艺创新,团结和引领广大文艺家创作生产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承载中国梦想、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优秀文艺作品。
第四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积极促进全省广大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团结,加强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联系,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侨胞中的文学艺术团体和文艺界人士的交流合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第五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通过组织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成果展示、惠民服务、文艺志愿者服务、文艺产业、理论研究、艺术展览、文艺演出、文艺评奖、学术讨论、书刊出版、调查研究、人才培训、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项工作,对各团体会员开展指导、联络、沟通、协调、服务工作。
第六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繁荣发展文化艺术事业。
第七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和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表彰奖励优秀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文艺作品,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
第八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依法开展文艺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
第九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积极反映团体会员、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积极开展民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友好往来,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维护国家利益和文化安全,努力对人类文明的进步作出贡献。
第十一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积极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第十二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全省性的文艺家协会、地级以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
全省性的行业产业文学艺术联合会提出申请并经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团批准,可作为团体会员加入本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驻粤部队中的各全省文艺家协会会员集体参加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活动,视同于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
第十三条 团体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团体会员的义务:遵守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执行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决议,按期交纳会费,负责完成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的各项活动。
团体会员的权利:推选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活动,对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团体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
第十五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六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和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特邀产生。
第十七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议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讨论并决定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重大问题;三、修改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四、选举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
第十八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团召集,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九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由各团体会员按商定名额分别提名,代表大会主席团可根据需要提出有关方面的委员候选人。上述委员因职务变动,其参加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代表(含所担任的主席团职务)应相应更替,经报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团认可后生效。
第二十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二、从委员中推选产生主席团;三、听取和审议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应由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二十一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团行使其权力。主席团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由代表大会主席团酝酿提出,经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推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第二十二条 驻会主席或专职副主席在中共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主席团可委任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正、副秘书长协助驻会主席、专职副主席工作。
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设荣誉职务。荣誉职务由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团推举和聘请。
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会费;三、社会赞助;四、文艺基金;五、企事业收入;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单位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任意改变。
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简称是广东省文联。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址设在广州市。
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英文全称是“GUANGDONG FEDERATION OF LITERARY AND ART CIRCLES”,缩写为“GFLAC”。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通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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