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 中文名
- 福州市妇女联合会
- 简称
- 福州市妇联
- 现任主席
- 陈红
- 类别
- 群众组织
目录
负责市妇联的内外协调、政务服务、事务管理工作;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重要文件及文稿;负责机关干部、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管理机构、编制、职称、工资、出国审批等工作;
承办文电处理、秘书实务、信息、档案、纪要、保密、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效能、机关财务、资产、审计、安全保卫及基本建设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妇联系统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各级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承担协助管理县(市)区级妇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宏观指导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妇女思想状况调研,加强妇女宣传思想工作,培育选树先进典型;
组织“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评选表彰宣传工作,加强典型引领;牵头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牵头妇联系统新媒体宣传管理工作,加强新媒体舆论引导、监测、研判;负责组织“中华巾帼志愿者”开展群众性巾帼志愿者活动;指导市三胞妇女联谊会、市离退休女干部联谊会开展工作。
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发妇女人力资源;组织开展“巾帼建功”活动,负责巾帼文明岗的创评工作;组织妇女参加文化科技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发展能力;组织妇女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组织动员妇女参与扶贫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承担机关对口援助帮扶工作。负责妇联与各民主党派妇委会、工商联妇女组织及民族宗教界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联谊工作;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妇女组织、妇女人士及海外女侨胞的联谊工作;负责市妇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与各国妇女儿童组织、知名妇女及国际妇女儿童组织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
(维权中心)
代表市妇联参与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拟定和完善;指导、推动全市各级妇联开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负责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
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应对有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问题的社会舆情;负责处理来信来电来访和各种渠道妇女维权诉求,为受侵权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及婚姻家庭经营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
组织开展全市寻找“最美家庭”、创建“五好家庭”、推荐“文明家庭”等家庭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参与推进社会教育;参与有关保护儿童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拟定拟订与修改;开展女童保护、留守流动儿童等特殊困境儿童的关爱工作,促进儿童发展;指导直属幼儿园工作;指导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开展工作。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承担福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近年来,市妇联以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作为工作出发点,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双合格”等主体活动,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妇联组织、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全国妇联系统信息工作优秀单位、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综治先进集体,第八、九、十、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福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现有编制9人,为福州市妇联下属
福州市离退休女干部联谊会
福州市三胞妇女联谊会
福州市女企业家联谊会
福州市家庭教育研究会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法海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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