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虹
刘长虹,男,196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17年9月,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长虹进行了立案审查,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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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原轻工业部体制改革司企业改革处副处长、办公厅调研室副主任,中国轻工总会办公厅调研室主任兼中国轻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国家轻工业局办公室副主任,原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巡视员。
2011年05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涉嫌违纪
2016年11月5日,据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组消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长虹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依法双开
2017年9月,据驻国资委纪检组消息,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长虹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长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选人用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并涉嫌受贿犯罪。
刘长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研究,并经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长虹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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