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歌舞剧院
- 中文名
- 安徽省歌舞剧院
- 外文名
- Anhui Province Song and Dance Theatre
- 建立时间
- 1956年
- 前身名称
- 安徽省歌剧团
目录
近60年来,公司先后创作、上演了近千部(个)歌剧、舞剧,歌曲和舞蹈作品,积累了一批富有浓郁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的剧(节)目。
大型舞剧《徽班》获2010——2011年度国家舞台精品工程称号;2011年度国际舞台表演艺术“丹尼奖”;中宣部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2014年获国家艺术基金海外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
音舞诗《皖风徽韵》获2007——2008年安徽省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二等奖。
民族舞剧《厚土》获安徽省第七届“五个一”工程奖。
舞剧《冬兰》获“江淮之秋”创作、表演一等奖。舞蹈《连心锁》、花鼓灯舞蹈《灯》、《徽女情》、《乡舞乡情》、《
2000年剧院被国家
本剧院共有12个机构设置,具体分类如下:
歌 舞 团(全称:安徽省歌舞剧院歌舞团,对外称安徽歌舞团)
专门从事歌剧、舞剧(含芭蕾舞)、歌舞剧、歌舞类节目的创作、排演;
从事安徽民间歌舞的创作、挖掘、整理、演出。能够学习、借鉴演出各国、各民族歌舞节目的职业化,富有安徽特色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省级艺术表演团体。
交响乐团(全称:安徽省歌舞剧院交响乐团,对外称安徽交响乐团)
专门从事中外古典、近现代各类优秀的交响乐、室内乐作品的演奏;从事为歌剧、舞剧、合唱、歌舞节目伴奏;兼顾为省内戏曲团体剧目伴奏;为电影、电视、广播、音像制品配乐演奏。
双管配制、中型的职业化队伍。
承担在我省传播高雅艺术、普及和发展交响乐事业,推动人民群众特别是院校师生音乐素养提高的历史重任。
承担通过交响乐的演出,增强省内外、国(境)内外的文化交流,塑造我省文化强省形象的重任。
民族管弦乐团(全称:安徽省歌舞剧院民族管弦乐团,对外称安徽民族管弦乐团,简称安徽民族乐团)
专门从事以我省民族、民间音乐演奏,继承、创新演奏中华民族各类优秀作品的配置基本齐全的中型民族管弦乐团。
承担创作、收集、整理、改编加工我省最具特色的民族、民间音乐作品的工作;
承担为民族艺术门类作品伴奏、协奏,为影视、音像制品演奏、录音的工作;
承担聚合我省民族音乐家、演奏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中华民族精粹,凝聚民族精神,促进对外文化交流的工作;
承担群众性音乐事业的推广、普及、辅导,为提高我省人民群众民族音乐文化素质的任务。
花鼓灯艺术团(全称:安徽省歌舞剧院花鼓灯艺术团,对外称安徽省花鼓灯艺术团)
花鼓灯艺术是我省独有的文化资源,是建设文化强省进程中必须认真打造的文化品牌,为适应这一文化品牌建设的需要,单独组建花鼓灯艺术团。
专门从事挖掘、收集、整理、创作,提高,传播(演出)花鼓灯艺术的按市场规律动作的新型职业化艺术表演团体。
承担挖掘、整理、创新花鼓灯音乐、舞蹈的工作;
承担在国内外演出市场不断上演花鼓灯剧(节)目,进行文化交流的工作。
承担探索专业艺术团体自负盈亏,企业化经营和人才培养的新路子的重任;
承担传承花鼓灯艺术,打造安徽文化品牌,创造花鼓灯艺术“三度辉煌”的重任;
参与剧院各类剧(节)目的演出。
艺术创作中心(全称:安徽省歌舞剧院艺术创作中心)
组织、协调院部确定的各项创作任务。
组织、参与相关演出工作。完成教学、训练大纲的制定、督促、检查教学工作的开展和成果。
参与各团、中心竞聘上岗考核细则的制定,协调、参与艺术系列的考核小组的组成、考核等事宜。
收集、整理、提供艺术创作生产、演出的各类资料。
组织各门类的业务观摩、进修。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外借、外聘签约的管理工作。
完成院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舞美艺术中心(全称:安徽省歌舞剧院舞美艺术中心,对外称安徽舞美艺术中心)
从事全院各艺术门类,艺术产品所需的舞台美术(含灯光、音响、服装、化妆、道具、装置、绘景、效果等)等工作。保障全院各类艺术创作、演出任务的完成;
负责舞美各部门的器材设备、资产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确保所属固定资产管好、盘活,创造效益;
负责舞台美术、技术的研究、试验、创新,为艺术生产提供与时俱进的技术保障;
参与演艺业市场的拓展,立足本院,服务全省,争创“两个效益”;
负责管理录音棚的使用,用装备和技术参与音像制品的制作,扩大产业效益。
完成院部交给的其它工作。
演出管理中心(全称:安徽省歌舞剧院演出管理中心)
负责全院名艺术门类、艺术产品的市场调研、推介、营销工作;为艺术生产提供信息,为艺术产品开拓市场。
负责协调各团、中心、部室涉及演出事宜的工作;
负责全院演出场次,演出收入的分解、实施、完成工作;
负责院属小剧场的运营,管理工作;
完成院部交给的其它工作。
负责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对全团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事工资工作进行有效地管理。
负责按干部管理条例在院长的领导下或配合上级人事部门做好干部的考察、考核、聘任工作。
负责全院的岗位管理,做好全员聘用制工作,做好人事代管后的进院人员的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各团、中心、部室的年度考核,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核、转正定级,负责全院的病、事、休假的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管理未聘、待聘人员。
负责日常的人事管理,做好人员进出,聘用、退休、外借等管理工作;
负责职称推荐申报、认定、评审、聘用管理工作;做好工资调整、职务变动、晋升的申报、审批、实施工作。
负责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深造、进修的管理。
负责文书档案、人事档案、机要文件、各类印章的管理。
负责各类文件、通知、规章制度的起草、修定,发送、归档工作。
完成好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加强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调整设置财务资产管理部。
负责全院的财务、资产、统计、审计等管理工作。
负责对小剧场的财务管理;
负责对专用账号(如工会、基建等)的管理;
负责对全院固定资产的管理;
负责全院的统计、审计工作(如货币化分房、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等);
参与产业化运作工作。
负责全院各艺术门类、艺术产品的市场调研、推介、营销工作;
负责剧院开拓市场,服务全省所需开展的对外联络、协调;负责向社会推介剧院的艺术生产、文化交流等信息;
负责对外文化交流事务的管理。
完成院部交给的其它工作。
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服务工作。
做好各项政策的上传下达、解答释疑工作,起到桥梁疏导作用。
完成院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做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院公共事务,在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协调全院各部门事务性工作,负责岗位交叉衔接的协调。
协调服务全院的党务、工会、共青团工作;
负责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对外协调、联络驻地街道、派出所,为剧院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内设保卫科,负责排演场、仓库、办公室、宿舍楼房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负责本院户籍管理工作;
指导物业管理部门,管好大院内的各项公共行政事务;
负责全院艺术生产所需配合的各项事业性工作;
负责行管人员的考核、考勤的岗位管理工作;
负责临时性用工的管理;
完成好院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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