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说春
“石阡说春”始于唐代,是我县世代流传的一种综合性民俗活动。“说春”有着丰富的文化价值、独特的地域性以及多样性的社会功能,其语言、音乐、说唱等方面的特点,对研究当代少数民族社会教育方式有很高的艺术价值。2011年,“石阡说春”被列入“第三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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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春”是石阡侗族人民世代流传下来的一种综合性民俗活动,主要活跃在“立春”时节前后。从“唐朝差我送春人,特来贵府开财门”这么一句春词可见说春之俗始于唐代。据考证:“春官”是我国二千多年前就有的官名,负责掌管邦国的礼节。据《周礼》记载:“以宗伯为春官,掌邦礼”。唐代也将礼部长官称为“春官”,从此朝中以“春官”为礼部的代称。历唐宋至明清,“司天官”属下有“春官正”“夏官正”等官名,明太祖设春、夏、秋、冬四官,谓之“四辅”。而有关“说春”之俗的文字记载,最早见载于宋朝。
石阡“说春”源远流长,为中国“二十四节气”之首,流传于石阡县花桥镇坡背村,每岁“立春”前十日,春官执木刻春牛,着古衣,到镇远、施秉、天柱、八拱(三穗)、剑河等地的村寨,挨家挨户唱诵吉祥春词,开财门,并派送印制的“二十四节气”春贴,劝及时行农事。
作为侗族的民族传统,“说春”保存了独特民间音乐艺术、民间说唱艺术的原本文化圈子,既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文化成分,又在其他民族中传播,表现出石阡侗族独特的农耕意识。其残留有较多侗语因子,对侗族民族语言及其变衍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同时,“说春”“春词”的演唱采用侗以及土家、苗、仡佬等民族民间曲调来演唱,是研究各民族民间音乐及其交融的主要例证。时至今日,每年“立春”时节前后,石阡约有一百余名“春官”,会手端“春牛”,走村串寨挨户“说春”、送印着当年日期和节气的春贴。
2011年,“石阡说春”,被国务院公示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016年11月30日,中国“二十四节气”正式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石阡说春”作为“农历二十四节气”习俗,入选非遗扩展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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