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春归 元和十一年三月三十日作
《送春归 元和十一年三月三十日作》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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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春归元和十一年三月三十日作。
[唐]白居易
送春归,三月尽日日暮时。
去年杏园花飞御沟绿,何处送春曲江曲。
今年杜鹃花落子规啼,送春何处西江西。
帝城送春犹怏怏,天涯送春能不加惆怅?
莫惆怅,送春人。
冗员无替五年罢,应须准拟再送浔阳春。
五年炎凉凡十变,又知此身健不健?
好去今年江上春,明年未死还相见。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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