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
李韶,字元伯,学涉,有器量。与弟彦、虔、蕤并为高祖赐名焉。韶又为季父冲所知重。延兴中,补中书学生。袭爵姑臧侯,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 度,皆令韶典焉。迁给事黄门侍郎。后例降侯为伯。兼大鸿胪卿,黄门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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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韶
- 元伯
- 北魏
- 姑臧侯
李韶,字元伯,学涉,有器量。与弟彦、虔、蕤并为高祖赐名焉。韶又为季父冲所知重。延兴中,补中书学生。袭爵姑臧侯,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 度,皆令韶典焉。迁
高祖将创迁都之计,诏引侍臣访以古事。韶对:“洛阳九鼎旧所,七百攸基, 地则土中,实均朝贡,惟王建国,莫尚于此。”高祖称善。迁太子右詹事。寻罢左 右,仍为詹事、秦州大中正。出为安东将军、衮州刺史。高祖自邺还洛,韶朝于路, 言及庶人恂事。高祖曰:“卿若不出东宫,或未至此。”
世宗初,徵拜侍中,领七兵尚书。寻除抚军将军、并州刺史。以从弟伯尚同元 禧之逆,在州禁止,徵还京师。虽不知谋,犹坐功亲免除官爵。久之,起兼将作大 匠,敕参定朝仪、律令。
吕苟儿反于秦州,除抚军将军、西道都督、行秦州事,与右卫将军元丽率众讨 之。事平,即真。玺书劳勉,复其先爵。时陇右新经师旅之后,百姓多不安业,韶 善抚纳,甚得夷夏之心。徵还,行定州事。寻转相州刺史,将军如故。
肃宗初,入为殿中尚书,行雍州事。后除中军大将军、吏部尚书,加散骑常侍。 韶在选曹,不能平心守正,通容而已,议者贬之。出为冀州刺史。清简爱民,甚收 名誉,政绩之美,声冠当时。肃宗嘉之,就加散骑常侍。迁车骑大将军,赐剑佩、 貂蝉各一具,骅骝马一匹,并衣服寝具。韶以年及悬车,抗表逊位。优旨不许。转 定州刺史,常侍如故。及赴中山,冀州父老皆送出西境,相聚而泣。二州境既连接, 百姓素闻风德,州内大治。正光五年四月,卒于官,年七十二。诏赠帛七百匹,赠 侍中、持节、
《魏书·本纪·卷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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