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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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锋
- 小名阇梨
- 字宣颖
- 南朝
- 汉
- 南兰陵
- 474年
- 494年
- 江夏王
萧锋(474-494年),字宣颖,南齐宗室,太祖萧道成第十二子,南兰陵人(今江苏常州)。性方整,好学书,有武力。后为
江夏王萧锋,字宣颖,太祖萧道成第十二子。永明五年,为辅国将军,南彭城、平昌二郡太守。转散骑常侍。七年,迁左卫将军,仍转侍中,领石头戍事。九年,出为徐州刺史。郁林即位,加散骑常侍。隆昌元年,入为侍中,领骁骑将军,寻加秘书监。
锋有武力。高宗杀诸王,锋遗书诮责,左右不为通,高宗深惮之。不敢于第收锋,使兼祠官于太庙,夜遣兵庙中收之。锋出登车,兵人欲上车防勒,锋以手击却数人,皆应时倒地,于是敢近者遂逼害之。时年二十。
学凤尾诺
五岁,高帝使学凤尾诺,一学即工。高帝大悦,以玉骐驎赐之,曰:「骐驎赏凤尾矣。」至十岁,便能属文。武帝时,藩邸严急,诸王不得读异书,五经之外,唯得看孝子图而已。锋乃密遣人于市里街巷买图籍,期月之间,殆将备矣。
喜好鼓琴
好琴书,盖亦天性。尝觐武帝,赐以宝装琴,仍于御前鼓之,大见赏。帝谓鄱阳王锵曰:「阇梨琴亦是柳令之流亚,其既事事有意,吾欲试以临人。」锵曰:「昔邹忌鼓琴,威王委以国政。」乃出为南徐州刺史。善与人交,行事王文和、别驾江祏等,皆相友善。后文和被征为益州,置酒告别,文和流泪曰:「下官少来未尝作诗,今日违恋,不觉文生于性。」王俭闻之,曰:「江夏可谓善变素丝也。」
工于书法
工书,为当时蕃王所推。南郡王昭业亦称工,谓武帝曰:「臣书固应胜江夏王。」武帝答:「阇梨第一,法身第二。」法身昭业小名,阇梨锋小名也。
隆昌元年,为侍中,领骁骑将军,寻加秘书监。及明帝知权,蕃邸危惧,江祏尝谓王晏曰:「江夏王有才行,亦善能匿迹,以琴道授羊景之,景之著名,而江夏掩能于世,非唯七弦而已,百氏亦复如之。」锋闻叹曰:「江祏遂复为混沌画眉,欲益反弊耳。寡人声酒是耽,狗马是好,岂复一豪于平生哉。」当时以为话言。常忽忽不乐,着修柏赋以见志,曰:「既殊群而抗立,亦含贞而挺正。岂春日之自芳,在霜下而为盛。冲风不能摧其枝,积雪不能改其性。虽坎坛于当年,庶后凋之可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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