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医放血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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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血疗法适用于热性病症及体质壮实的患者。如瘟病、波动热、扩散伤热、疖肿、丹毒、黄水病、麻风病、疮疡症等等。而有一些病症则不宜用放血疗法,如偏寒性病症,象浮肿、胃火不足的胃寒消化不良、隆病及培根病,对于孕妇、虚弱、产后、小儿、七十岁以上老年人等,均为禁忌之列。
根据病情和病种的不同,大致可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这三种不同时机进行治疗。凡是热性病早期,应在热症才起,热势亢盛的时期,及时放血。有些病则在病程的中期,当寒战才停,身体才感麻重之时,就及时刺血,放出恶血,以免热性扩散,难以控制。而在血病及赤巴病过程中,病血已散布在脉道之中,或因饮食不当而有余热未消,已散布于脉道,虽属晚期,也可放血治疗。
放血时,如流出液色黄而稀,甚或有泡沫、粘液者,均为歹血病血。如果放出的血色鲜红且较稠者,则显然不是病血,不能再放。至于放血多少合适,也要根据病情和病人的一般情况而定,一般病人体质较壮实者,可略多放些。放血后,一旦病血流尽,一现好血,即应该停止,勿放血过多。
分为鼓脉、进刀、察血、掌握出血量等步骤。所谓鼓脉法,就是设法使血流旺盛,这需要在放血前三天先服一些药如三果汤(由诃子。毛诃子、余甘子组成),目的是把病血和好血分开。放血前应温暖躯体,待血流旺畅时,用扁形细绳捆扎放血以上部位。放血进针的穴位都有固定,要避开要害部位及命脉部位。藏医正在为病人治疗
(一)孕妇、产后、12岁以下的儿童、70岁以上的老人禁用此法。
(二)胃火虚衰、呕吐、泄泻患者禁用。
(三)严格掌握放血量,病血放尽出现正常血色,立即停止放血。
(四)血泡沫上出现覆盖有红色血皮者,停止放血。
(五)血色如脓或水样,适当控制出血量。
(六)术后不宜剧烈活动,并禁酒3天。
(七)如果行血管切开放血,术后应注意伤口缝合包扎,防止感染;针刺放血,术后以棉球在创口轻轻按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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