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
- 姓名
- 沈德咏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籍贯
- 江西修水
- 出生年月
- 1954年3月
- 毕业院校
- 中国政法大学
- 学历
- 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1977年12月
- 入党时间
- 1972年5月
目录
1972.02-1975.02,江西省修水县白岭公社团委副书记
1975.02-1977.12,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
1977.12-1980.09,江西省师范学院外语系干部、团总支书记
1980.09-1983.08,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3.08-1988.09,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干部、调研室副主任
1988.09-1993.0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2.02-1992.06,江西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03-1997.02,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1995.09-1996.01,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6.09正厅级)
1997.02-1998.10,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
1998.10-1998.12,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1998.12-2006.11,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其间:1999.09-1999.1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5.03-2005.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11-2008.03,上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03-2018.06,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
2018.06-,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2]
2018年8月,沈德咏被中国政法大学聘任为特聘讲座教授。[3]
中共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六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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