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律
《北齐律》是北齐的主要法律。北齐的高氏兄弟在东魏职掌国政时,主持了《麟趾格》的修撰。550年,高洋称帝,以《麟趾格》为“未精”,始命群臣议造齐律,直到武成帝河清三年(564年)完成,史称《北齐律》。其编撰的实际主持者是出身于渤海著名律学世家封氏家族的封述,参议的还有封隆、崔暹、李洋、魏收等数十人。他们全面总结了自李悝《法经》以来历代的立法经验,校正古今,锐意创新,省并篇名,务存清约,编定齐律12篇,949条。《北齐律》在法典体例、篇章结构、律文内容等方面均有创新,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成就最高的一部法律,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开皇律》乃至《唐律疏议》都有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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