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京民
孙京民,男,汉族,1968年4月生,山西曲沃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山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荣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现任山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目录
1987年7月,国营平阳机械厂工作;
1989年1月,侯马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4年3月,侯马市凤城乡副乡长;
1997年11月,共青团侯马市委书记;
2001年8月,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
2007年4月,临汾市尧都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08年4月,大宁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8年5月,大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10月,霍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年4月,洪洞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3年1月,浮山县委书记。
2016年1月,山西省纪委副厅级党风室主任。
山西省临汾市二届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16年11月,任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17年01月18日下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5次会议,任命孙京民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8年1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京民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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