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重庆万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垫利分公司总经理、重庆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间,与丈夫程从尧在高速公路工程及相关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共同收受贿赂880万元。此外,李洪霞还单独收受好处费34.6万元和价值12.25万元的千足金金条1根。2012年3月14日,重庆市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李洪霞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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