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赞平
叶赞平,1967年2月出生,汉族,美国新泽西肯恩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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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松阳县广播电视局编辑、记者,司法局副局长,象溪镇镇长,松阳县县长助理、副县长,丽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民革丽水市委会主委。
2006年1月任政协丽水市委副主席。
2011年8月叶赞平同志被确定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位考察对象。
2011年11月25日,山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济南闭会,会议任命叶赞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17年12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
2018年1月29日,在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天津市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现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
2012年2月16日增补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山东省委员会委员。
2015年4月,免去叶赞平山东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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