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走亲习俗
目录
作为一种古老的汉族民俗文化,洪洞走亲习俗活动区域跨越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尧都区两县(区)内之甘亭、吴村、辛村、龙马、万安五个乡镇,涉及二十余个村庄,穿越汾河东西两岸,影响范围广。
关于“接姑姑迎娘娘”走亲活动,当地有着这样的传说:羊獬村原名周府村,后来有一只母羊生出了一只独角羊,它的名字叫“獬”,是一只神兽,具有分辨善恶的本领,一如《路史》所言:“性知曲直,识有罪,能触不直。”此事被士师村圣人、尧的司法官皋陶知道了,上报尧帝。定都平阳的尧王带着怀孕的妻子亲自前来视察,不料妻子在生獬之地分娩了女英。尧见此地连生神兽、圣婴,便举家搬来居住,改村名为羊獬。而舜耕历山是典籍明载的故事,尽管中国叫历山的地名据统计有二十余处,但当地人坚信舜就是在这个历山上耕种,并被访贤的尧王看中,将娥皇、女英嫁给舜。于是,羊獬和历山就分别是两位女神的娘家和婆家了,由于辈分上的关系,羊獬人称呼她们为“姑姑”,历山以及其他地方人都称她们为“娘娘”。每年农历三月三,时近清明,是扫墓祭祖的日子,羊獬人从历山上接她们回娘家省亲,直到农历四月二十八(尧王生日),历山人来给尧王拜寿,并将两位娘娘接回去,然后就要进入农忙季节了。
每年农历三月初二上午,羊獬村民齐集村内姑姑庙前,在威风锣鼓声中,在姑姑神像前请香,然后绕行到园内尧王寝殿焚香辞行,并为代表吉祥含义的黄丝线、红绸带“开光”。然后诵念“启行令”,全体村民跪拜,几个精壮男子抬起姑姑的驾楼,至尧王殿前辞行后走出园子,形成一个长达几百米的仪仗队,其中一人举“羊獬总社”大旗,其中的几组威风锣鼓队,一路上不停地敲打。队伍行到村口将军庙焚香祭拜后,男性成员上车出发,队伍过汾河,下车祭河神。途经各村均在村口设香案、锣鼓队迎接。队伍穿村而过,村内各家门前多摆放桌椅,上设香炉,摆放的茶水、点心、水果等供过往人员随意拿取。村内如有娘娘庙,队伍一定会到娘娘庙停驾祭拜。中途要吃“腰饭”,由村民自发将羊獬队伍中的人领回家吃饭。听到三声铳响,无论吃饱与否,一律回到娘娘庙集合起驾出发。到历山娘娘庙前与历山浩大的迎接队伍汇合后,在通往娘娘庙的台阶上大斗威风锣鼓,活动掀起高潮。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在一个台阶上斗一曲,常常斗到天黑才罢休。进入历山庙宇群后,社首等人先到舜王殿再到尧王殿,最后到娘娘殿(大殿)上香,一天活动结束。历山负责接待的社首(历山分东、西、中三社)请来自羊獬的“亲戚”回家吃饭、住宿。
三月初三是正日,附近村民都赶到娘娘庙里上香,庙后面路两侧的摊位摆满了各种小吃、日用品,形成了非常热闹的庙会集市。接近中午时分,随着铳声响起,历山主事社首等人在娘娘殿跪拜焚香后,请出两位娘娘的小型神像置于羊獬驾楼中,正式起驾。羊獬队伍启程,历山队伍及民众散去。根据当地婚嫁不走回头路的汉族传统民俗,羊獬队伍至杨家庄“腰饭”后,万安村接娘娘的队伍前来迎接。据说万安是舜的老家,此地娘娘庙规模也很宏大,两支队伍合流后步行几里路、穿过集镇,来到娘娘庙,焚香祭拜后将驾楼停放在庙宇群的献殿内过夜,羊獬队伍中的人又被万安村民各自接回家食宿,直到三月初四傍晚时分回到羊獬。
首先,走亲仪式与走亲传说,是汉族劳动人民共同记忆的重要方式,是地域历史演变的口头记录。传说生来就有一种解释的功能,当人们对历史趋于模糊和忘却的时候,历史就逐渐演变成记忆进入人们的头脑,在代代相传时逐渐形成丰富的汉族民间传说。关于尧舜的传说、村名来历的解释,明显带有这种共同记忆的性质,也是在告诫后人不能忘记历史。
其次,走亲习俗和传说,维系着一个地域的社会秩序。活动期间所到之处人们热情、虔诚,传达的是一种社会伦理、道义,更有种种禁忌。吃“腰饭”、天黑在所到村里住下,实现了认亲的过程与目的,凸显了他们对亲情的重视,这对加强地域联系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在这个空间感越来越强、人际关系越来越紧张的社会,这样的走亲仪式无疑会带给人们很多启发,关于人与人之间、关于生存空间之间。总之,三月三走亲仪式已经成为晋南人们农耕生活之余的重要信仰活动和娱乐活动,它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和亲属观念。人们在农忙之余积极参与、响应,是一种善举,是信仰与愿望表达的途径,是情感发泄的方式,在亲身的付出与体验中寻找精神的寄托,实现亲邻关系的和谐,维系着他们与外来人的朋友关系。
据考证,存世最早的记录只能看到北宋年间在历山上已有舜庙(见《山西通志·祠庙》),因此,“接姑姑迎娘娘”走亲习俗应当起源于宋代前后,但在当地,无论是普通乡民、地方知识精英乃至政府官员,都坚信这是真实的历史,并认为整个“接姑姑迎娘娘”的走亲活动也是从尧舜时代一直流传下来,具有四五千年的历史了。他们为此感到无比骄傲,并以实际行动捍卫着自己的信仰,即便在“文革”严厉禁止此类活动的时期,仍冒着危险、乔妆打扮地秘密接送姑姑,很多人因此被拘留、坐牢,也都在所不辞。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
项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洪洞走亲习俗 |
级别批次 | 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批准文号 | 国发〔2008〕19号 |
批准时间 | 2008年06月7日 |
类别 | 民俗 |
申报单位 | 山西省洪洞县 |
审批序号 | 1003 |
项目编号 | Ⅹ-96 |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
项目 | 内容 |
---|---|
项目名称 | 走亲习俗 |
级别批次 | 山西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批准文号 | 晋政发〔2006〕46号 |
批准时间 |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
类别 | 民俗 |
申报单位 | 临汾市洪洞县 |
审批序号 | 99 |
项目编号 | Ⅹ-12 |
代表性传承人
序号 | 姓名 | 申报地区或单位 |
---|---|---|
118 | 李寅子 | 山西省洪洞县 |
119 | 邵才旺 | 山西省洪洞县 |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