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洪元
葛洪元(1955年9月-),男,汉族,山东莘县人,大专文化,经济师。1955年9月生,197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中共湖南省纪委副书记、湖南省监察厅厅长、湖南省预防腐败局局长等职务。2014年2月起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 姓名
- 葛洪元
- 性别
- 男
- 民族
- 汉族
- 国籍
- 中国
- 籍贯
- 山东莘县
- 出生日期
- 1955年9月
- 学历
- 大专
- 入党时间
- 1979年3月
目录
湖南省测绘局第一测量队作业员、组长,
湖南省测绘局政治处干事、中队副指导员、副队长,
湖南省测绘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湖南省测绘局第二测绘院院长、第三测绘院院长,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
湖南省纪委副书记,
湖南省监察厅厅长,
湖南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4年2月起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截止2015年6月),
十七大代表,
中共第九届、十届湖南省委委员,
第十届、十一届湖南省
2014年10月22日至23日,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葛洪元率省政协民宗委和无党派界别部分委员赴湘潭、娄底两市,就“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开发”进行调研。
在先前召开的省政协无党派界别委员座谈会上,省政协委员甘跃华提出,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存在缺乏统一规划、条块分割等问题,建议全面推进公园的保护与开发。
为回应界别委员的呼声,省政协民宗委组织了此次调研活动。调研组了解到湘潭、娄底两市按照“保护优先、科学修复、适度开发”的原则,全力推进水府庙湿地保护性开发,出台了《水府庙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2012-2015)》、《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
葛洪元指出,保护和开发好水府庙湿地公园是一件造福子孙后代,惠及千秋万代的大事。在保护与开发中,要争取建立省级协调机制,加强顶层设计;要在找准湿地公园主要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要兼顾库区民生与发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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