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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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是法国历史上第一个共和国。
1792年9月22日由国民公会宣告成立。经吉伦特派掌权(1792年—1793年)和雅各宾派专政(1793年6月—1794年7月)。“热月政变”后,又相继有热月党人(1794年7月—1797年)、督政府(1797年—1799年11月)和执政府时期(1799年11月—1804年5月)等阶段,各个阶段政治体制差别较大。
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曾先后颁布了《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1799年宪法》等。
1794年热月政变后,其基础日益削弱。1799年雾月十八日政变后名存实亡。在1804年5月拿破仑称帝之后,为“法兰西第一帝国”所代替。
罗伯斯庇尔(护国公、独裁官,1792年—1795年统治)、督政府(1795年—1799年)、执政府(1799年—1804年)。
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建立的最高立法机关。1792年9月20日召开,9月22日宣布成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
国民公会在吉伦特派执政期间,未能彻底废除封建制度和坚决抗击外国武装干涉。在雅各宾派专政期间,作为最高权力机关,颁布一系列法令,废除封建所有制,建立革命民主专政。在热月党统治期间,遵循大资产阶级意旨,取消了雅各宾派的主要革命措施。1795年10月26日解散。
即“公共安全委员会”,用以镇压抗议和暴力势力。
独裁官(Dictator)原是是罗马共和国的政治职务。1792年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建立后,雅各宾派发动政变推翻吉伦特派统治后任命罗伯斯庇尔掌权,罗伯斯庇尔先后被国民公会加以护国公和独裁官的头衔,独裁官这一职务主要保证对国内的保皇势力实施镇压,而护国公则是政治军事头衔。
军政合一的司法机关,既有审判军事案件的权利,又有审判民事案件的权力。由独裁官担任主法官,但司法工作一般由独裁官任命的首席执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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