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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歌圩

壮族歌圩是壮族群众在特定时间、地点举行的节日性聚会歌唱活动形式,壮语称为"圩欢fawh fwen"、"圩逢fawh faengz"、"笼峒loengz dungh"、"窝坡 og boz"等。歌圩在壮族地区有不同的称谓,但均有"坡地上聚会"、"坡场上会歌"或"欢乐的节日"的意思。它是壮族民间传统文化活动的,也是男女青年进行社交的场所。由于这种活动相互酬唱,彼此对歌,所以古人称之为"墩圩"。2006年5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申报的壮族歌圩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类别:民俗;编号:x-61)。

目录

自古以来,壮族素以善唱山歌而闻名于世,壮族聚居的广西被誉为“歌的海洋”、“山歌的故乡”,而充分体现壮族人民能歌善唱这一特点的便是遍布壮乡的歌圩。歌圩是壮族群众在特定的时间、地点里举行的节庆性聚会唱歌活动形式。在壮语中,各地歌圩有不同的称谓,凭祥、崇左、宁明一带叫“窝坡(og出来 poz 坡地 )”、“埠坡(fawh 街日poz坡地)”、“歌坡(go 聚会 poz 坡地)”,意即“出到坡地上相会”,或叫“歌坡”,意即“坡场上会歌”;武鸣、马山、大新一带叫“笼峒(loengz 下去 dungh 原野)”,意为“到平峒欢聚”;天等、德保、田阳一带叫“航端(hangz 街市 ndoenz 山涧平原)”,意即“垌场圩市”;靖西古时叫“窝岩(og 出来ngwemz 山洞)”,意即“出岩洞相会”;百色等地称“窝敢”,意为“洞外歌圩”;宾阳、来宾、横县一带叫“圩逢(fawh 街日faengz 欢乐)”,意为“欢乐的圩日”;邕宁一带叫“还球”,则是对歌、赛歌活动的一种形式。各地还有欢坡(歌坡 fwen boz)、欢垌(歌垌 fwen dungh)等称谓。壮族歌圩具有悠久的历史,各地圩期不完全一样,多在春秋两季举行,以农历三月初三、四月初八和八月十五为最盛。此外还有不定期的歌圩。定期歌圩一般一年举行两三次,规模大者上万人参加,小者也有一两千人。不定期歌圩一般是小型的,三五十人、一二十人都可以参加。

历史起源

壮族歌圩源于氏族部落时代的祭祀性歌舞活动,但进入社会发展后期,这种祭祀性活动逐渐演变成以民众间的交流为主,并且多着重于歌唱活动而淡化“舞”的色彩,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群体性的歌圩活动。按照壮学宗师黄现璠所言:“壮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爱唱山歌的民族,可说壮族山歌是壮族文明的源点和重要传播手段之一。壮话称山歌为‘家’或‘欢’。唱山歌叫‘唱家’。何为‘家’?古代女子无家,女以男为家,故女子的‘嫁’字即由‘女’和‘家’两字组成,表明女子与男子共同生活始有‘家’。如何‘嫁’人寻‘家’,壮族妇女即靠唱‘家’(山歌)来寻找中意男人成家,壮族古来‘倚歌择偶’的风俗即由此而来。同时,古代女子受封建礼教束缚,言行受到诸多限制,没有婚姻自由,无以为‘欢’,从而以唱歌来散发心绪或寻觅知心人结婚成‘家’来谋得‘欢’欣快乐。所以,壮族山歌的传统表现内容除神话、历史、政治、道德、地理、天文、传说故事、社会生活、生产劳动外,绝大多数都是谈情说爱的,用以寻‘欢’作‘家’或成‘家’得‘欢’。逢有婚丧喜庆,亲朋好友来到家中举行‘家中歌会’,壮话叫‘欢江栏’。壮族历来具有定期集会唱歌的风俗,这种风习汉话称为‘歌圩’,壮话叫‘欢龙峒’(意为到田间去唱的山歌),或‘欢窝敢’(意为出岩洞外唱的山歌),或‘欢埠坡’、‘欢埠峒’、‘欢墟合’、‘欢出岩’、‘欢墟蓬’(埠与墟同义,即指圩市;坡指山坡、坡地;窝为出或去之义;埠坡指野地里的墟市)。”据古代文献的记载,歌圩早在宋代就已经流行。南宋周去非的《岭外代答》载,壮人"迭相歌和,含情凄婉,皆临机自撰,不肯蹈袭,其间乃有绝佳者。"这里所说的就是男女青年聚会的歌圩。到了明代歌圩又有了发展,并定期在固定地点举行。

歌圩源于氏族部落时代祭祀性的歌舞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原始仪式性的群体歌舞由"娱神"向"娱人"过渡,从"舞化"朝"歌化"发展,从而形成群体性酬唱的歌圩活动。具有特别的象征性和凝聚力,歌圩对壮族的每个成员、每个家庭都有影响。

壮族歌圩,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有着许多动人的传说,如祷祝丰年、赛歌择婿、歌仙刘三姐传歌等法。其中比较流行的是"赛歌择婿"的故事。传说在以前,有位壮族老歌手的闺女长得十分美丽,又很会唱山歌,老人希望挑选一位歌才出众的青年为婿。各地青年歌手纷纷赶来,赛歌求婚,从此就形成了定期的赛歌集会。

主要活动

凡是壮族较大的聚居区都有歌圩,举办歌圩的时间主要在春秋两季,春季歌圩以三四月间为最盛,农历三月初三举办的次数最多;秋季歌圩集中于农历八九月,尤以中秋节为最佳日期。歌圩的举办地点各处不尽相同,但每一处歌圩一般都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地方举行。

壮族歌圩有大有小,各地不一。歌圩期间,少则一两千人,多则万余人从四面八方赶来参加。歌节活动一般持续三五天。地点有固定的,如圩场、坡地等,也有不固定的,一般选择在离村寨不远的空地、山坡上举行。搭彩棚、摆歌台、抛彩球、择佳偶,别有风情。

壮族主要有以下形式:节日性歌圩,一般在农历正月至五月,秋季的八、九月间的节日里举行;临场性歌圩,在劳动场所、圩市、婚娶之时歌唱;竞赛性歌圩,包括"放球、还球歌圩"、"庙会赛歌"等。有的歌圩则节日性、纪念性、祭祀性兼而有之。农历三月三的歌圩最为隆重。

主要内容

歌圩活动的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歌场交情,即倚歌择配。二是赛歌赏歌,有盘歌、猜歌、对子歌、连故事和别具特色的抢歌、斗歌等。三是文体自娱歌圩,圩期伴有抛绣球、抢花炮、斗蛋、博扇活动等,甚至还有壮剧、师公戏、采茶戏等文艺演出。

歌圩以青年男女交情即倚歌择配和赛歌赏歌为核心内容。歌圩日,小伙子和姑娘们都穿节日盛装,男携礼物,女揣绣球,寻找别村的青年,三五或群,结队前往歌圩场地对唱山歌。有的抬着刘三姐神像绕行歌圩一周,才开始对歌。有的则由姑娘们搭起五彩绣棚,待小伙子到来,边对歌、边审度对方人品、才华。有的是男女对列,姑娘向意中人抛出绣球,对方如果中意,就在绣球上绑上礼物,掷还女方。有些歌圩有碰蛋的习俗:小伙子用手上彩蛋碰姑娘手中彩蛋,姑娘如愿意和他做朋友,就露半边蛋让他碰;不愿,就整个握住。还有的是甲村向乙村送去彩球,相约还球时举行山歌比赛,如乙村输了,彩球不准送还,来年继续比赛,直到唱赢为止。

通常由男青年主动先唱"游览歌",观察物色对手;遇有比较合适的对象,便唱"见面歌"和"邀请歌";得到女方答应,就唱"询问歌";彼此互相了解,便唱"爱慕歌"、"交情歌";分别时则唱"送别歌",歌词随编随唱,比喻贴切,亲切感人。青年男女经过对歌后接触,建立一定感情,相约下次歌圩再会。

歌圩所唱涉及到天文地理、神话传说、岁时农事、社会生活、伦理道德、恋爱婚姻等各个方面,几乎无事不歌。

歌圩上,除对歌外,还兼有戏剧、曲艺、体育等文化娱乐活动,还举行丰富多彩的游戏活动,如精彩的抛绣球,有趣的碰红蛋,热闹的放花炮,以及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壮戏等。

祭奠布洛陀

广西田阳被认为是壮族人文始祖布洛陀的发祥地,敢壮山则是布洛陀文化圣山。根据民间传说,农历二月十九是布洛陀的生日,历史上的壮族群众从这一天开始到农历三月初九都会自发前往敢壮山祭奉,前来拜祭的壮族群众要唱山歌,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广西最古老、规模最大的歌圩,三月三歌圩也包含其中。

传承意义

凡壮族聚居地区均有歌圩的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640多个歌圩点。歌圩是壮族民歌的自然载体,它已成为壮族的传统文化娱乐活动的代表形式,造就了壮族特有的"歌圩文化",对于壮族各类传统民歌的产生、传承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它又是壮族民间文学的宝库,对了解和研究壮族古代社会生活具有重要的价值。歌圩还为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年提供了学习山歌和展示歌才的场所,满足了他们崇尚山歌、诗性思维的心理需求。

随着现代化步伐的加快,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受到严重冲击,歌圩活动也逐渐减少。不少歌圩因为老歌手退出后没有中青年歌手参与和接班而消亡。应迅速采取措施,对这一古老民族风俗进行抢救和保护。

国家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主要种类

分类

歌圩原是一种“春秋场歌”,与壮族地区的生产季节和生活节奏有密切的关系,并与许多节日活动结合起来,成为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里举行的歌唱聚会。但随着其从“春祈秋报”向“歌唱为乐”的发展,以及壮族社会生活的“歌化”,往往在人们聚会的各种场合中,都经常出现群歌对唱的情景,成为临场性的歌圩。此外,还有村寨之间约定举行的赛歌会唱,也是一种专题性的歌圩形式。有的又按歌圩活动的时间地点,分为日歌圩和夜歌圩、野外歌圩和村寨歌圩。从总体来看,各地的歌圩的活动方式是大同小异,若从其举行的时机及特征来说,则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

节日性歌圩

这是在一年一度的节期里举行的歌唱聚会。大多是春季的正月至五月间,秋季的八、九月间,为当地特定的唱歌节日,有的与汉族的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八,以及中元、中秋、重阳等节期相同。而其中,又尤以春季节期的歌圩活动最为繁盛。例如:靖西县的50个歌圩点,除禄峒、吞盘、峒巴、弄达4个点是以七、八月间为会期外,其余都是在春季举行(其中动潘弄歌圩是在正月和七月、八月有3次会期);崇左县的48个歌圩点,也有44个是春季节会;百色市的72个歌圩点,则全部在正月至四月间活动,龙州县43个歌圩点的节期也都集中在春季。其盛况,正如清代龙州壮族诗人黄誉所描述:“双溪云锁涨蛟涎,春雨连朝怅漏天,油伞层层遮斗笠,前村姐妹踏歌还。”

此类歌圩活动的意义及特点,或缘于祈年,或出于某种纪念,基本上是随着当地的岁时农事的节期来开展。在现代的节日性歌圩中,除少数地方外,大都不再举行什么仪式。其活动场地多在郊野坡地,夜间移至村庄,有的则改在集镇街区里举行。届时人趋若鹜,自由对歌,会期一般是一天,个别地方也有二、三天的。这种节日歌圩,规模最大的如武鸣县城歌圩(三月初三)和靖西县城歌圩(二月二十二日),参加人数有时达三四万。其次,2万人左右的歌圩有:田阳六联村春晓岩(三月初七至九日),那坡县城厢(三月二十八日),横县云表乡桑园坡(正月初二至初四),靖西县的县城(二月二十二日)及龙临(三月二十五日)、禄峒(七月十日),平果县山心(四月九日和十日),扶绥县渠旧乡布沙(四月三日、十三日和二十三日),武鸣县县城(三月初三),东兰县长江乡巴英(正月春节),融水县的双和庙(三月初三)和三防镇拦马坪(三月初三),恭城县莲花街(中秋节)等12个;万人左右的节日性歌圩近60个。可见人们对传统性歌圩是十分注重的。

活动形式

在歌圩节期中,扶绥及宁明县一带,还有临近的几个点轮流“复坡”即举行再次会唱的活动形式。当地叫赶歌圩为“窝坡”,意即出到山坡上唱歌玩乐和趁热闹。过去扶绥县有9个传统歌圩点,即那歪、童、派豆、赖恒、婆渠、那导、板含、公安,分布于明江、公安河两岸,往下游延伸有宁明县的琴岳、同棉、婆锐,相连一起为12个歌圩点。每年的“窝坡”,三月初四从那歪开始,一天一个点地往下次第接连举行,至三月十五日到婆锐为第一轮。然后周而复始,从三月十六日起,又按原来的顺序进行“复坡”,至三月二十七日宣告结束。这种“复坡”的意义,与当地的生产季节有关。在春耕大忙即将来临之际,人们尽情游乐,青年加紧开展社交,有更多的机会增进情谊;同时,人们亦藉“复坡”来表达祈求丰稔的强烈愿望。

临场性歌圩

这类歌圩,是人们在一定的聚会时机和场合中的会唱形式。如群体劳动、婚娶喜庆、集市聚会等的酬唱。虽无特定的日期和场地,规模亦比节日性的传统歌圩要小,但逢此临场开唱,在许多地方已成为习俗惯例,可说是一种广义的歌圩。

劳动歌会壮族有在生产劳动中会唱对歌的习俗,“虽耕田,亦必口乐相之”(周去非: 《岭外代答·;;平南乐》 )。同时,由于壮族地区特别是桂西一带,社会历史进程及经济文化发展较迟缓,至清代中叶,仍处于古朴封闭的生活状态。……这种同族、邻里、村社互相帮工劳作,俗称“赔工”(又称“换工”),以互补劳力之不足,亦藉此聚会唱歌助兴。

到了近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左、右江一带的壮族农家,在大忙季节,常有雇请外地的青年劳力来作临时帮工。一户少则6至8人,多则30到50人,富家有达100多人的。因山区的气候多有差异,各地的耕作收割起义有先后之别,故趁一时的闲暇,青年男女也乐于应雇,并趁此开展社交,或施展自己的歌才。而对于报酬,他们并不计较。一般来说,女的插秧,男的挑秧;女的割稻,男的挑谷。他们一面劳动,一面信口而歌。入夜,又在村寨里继续酬唱。女的分别集于主家房中,男的三五成群驻足屋外,隔着窗户发歌对唱。…… 此类劳动歌会,尤以春插秧歌为最盛,各地又有自己独特的形式。如过去的德保县钦迷乡,每个大自然村的春插,都约定在同一天或一天半里全部完毕。届时,还要举行隆重的插秧仪式。……看来,这是氏族部落群体劳动生产祈年仪式的一种遗俗。又与当地的插秧有期限,场面热烈,请来的女歌手也较为集中,因此吸引了许多外乡外县(靖西、天等县)的青年。钦迷的插秧期,也就成为两三万人参加的盛大的歌圩会期。

更为别致的是,过去在大新县宝圩乡一带还有一种专雇请姑娘们来夜间插秧对歌的习俗。……在桂西乡村,人们往往以雇请到勤快善歌的姑娘为荣耀,并以田峒、村寨的歌声之热烈沸扬为吉庆之征兆。故在春插秋收时节的劳动歌会,常有一村接一村,一片转一片而连续不断的现象。

圩场会唱这是在趁圩(赶集)之中,男女相邀对歌的活动形式。“粤西土民……每春月趁圩唱歌,男女各坐一边,其歌皆男女相悦之词。其不合者,亦有歌拒之,如‘你爱我,我不爱你’之类。若两相悦,则歌毕辄携手就酒棚,并坐而饮,彼此互赠物以定情,订期相会”(赵翼: 《箪曝杂记·;;边郡风俗》 )。这种圩日会唱,至今在河池市及德保、靖西、巴马等县还盛行。但不是逢圩必唱,仅在节庆或农闲时节的圩日散场后,或入夜而相约对唱。有的在圩亭中,有的在街头或郊外。参加者不只是年轻人,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好歌的中、老年人,他们往往是发现某地名歌手来赶圩之后,临时结伴邀之赛歌的。其情形也与古时的“春月趁圩唱歌”大不相同,规模也较小。 婚娶会唱壮族不仅“答歌为婚”,而且以唱歌贺婚。……至近代,此俗仍于乡间盛行。在柳城县,“遇有婚嫁,亲友亦尝登门聚歌通宵”。在横县,“当新嫁娘出门时,男家的客郎和女家的送嫁姨,就互唱山歌,随行随唱,一直唱到村边。”“晚上,那边的送嫁姨和这边的客郎,开堂唱山歌,有的唱到夜半,有的唱到天光”。

这种婚嫁歌唱,既是婚仪的组成部分,又是亲友庆贺的一种方式。在成礼当晚,人们便与女方的送嫁姨对唱,遂成喜庆歌会。而在新婚之夜,人们之所以唱歌通宵达旦,又与旧时壮族的“不落夫家”婚俗有密切关系。送嫁娘一夜陪着新娘,次日清晨,又一起返回娘家,男家的陪郎歌手,还要唱歌送行。有关歌圩与壮族婚姻文化的关系,在第五章中有专节论及。

竞赛性歌圩

这类歌圩,是以村寨间或歌手群体间的传统山歌赛会。时间一般是在节庆,或在特定的歌圩场上举行,有准备、有组织地按一定的俗规程序开展活动。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

“放球”、“还球”歌圩它是以一种特制的彩球为媒介,村与村之间的山歌比赛活动。主要流行于广西邕宁县壮族聚居的新江、百济、良庆、吴圩、那陈、南晓等乡村中。……

庙会赛歌这种赛歌活动,是在特定的庙会期间里举行。其特点是有组织,但无需预约,届时,歌手直接登场或临江隔岸即兴对唱,有男女对唱和村寨对唱两种。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广西贺县浮山庙歌圩,会期为农历五月十九日,俗称“点灯会”。……

唱“草歌”这是壮族妇女赛歌的一种形式,主要流行于广西忻城县城厢一带,多在八月十五中秋之夜,于院子里坐在月光下组织对唱。所谓“草歌”,就是甲乙双方以一节节稻草为对歌胜负的标志而得名。

法定节假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每年农历“三月三”将成为广西公众假日,自治区全区放假两天。具体放假时间,将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每年年初确定后公布。

2014年的三月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于三月初三、初四放假两天,全区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3日。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通知指出,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于2015年4月20日至4月21日(即农历三月初二、初三)放假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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