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德明
兰德明,回族,1970年3月出生,河南偃师人,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宁夏自治区吴忠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兼任政法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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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09——1994.07,宁夏大学中文系文秘专业学习;
1994.07——1997.06,西吉县委办公室干部;
1997.06——1999.02,固原地区人事劳动局干部;
1999.02——1999.06,固原地区人事劳动局主任科员;
1999.06——2001.04,宁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1.04——2003.11,宁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政策理论研究室副主任;
2003.11——2005.06,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政策理论研究室副主任;
2005.06——2011.04,宁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处长;
2011.04——2013.08,宁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巡视员;
2013.08——2015.08,宁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2015.08——2015.09,吴忠市委常委;
2015.09——2016.02,吴忠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6.02——2016.04,吴忠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兼任政法委副书记;
2016.04——,吴忠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兼任政法委副书记。
2016年11月30日,中国共产党吴忠市第五届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兰德明当选市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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