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原保险合同
寿险原保险合同是指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保险人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 中文名
- 寿险原保险合同
- 主要特点
- 会计核算依靠保险精算等
- 核算要求
- 日常会计核算强调风险控制等
- 期 限
- 十年以上长期性负债
目录
(一)日常会计核算强调风险控制
由于寿险业务绝大部分属于长期性负债,具有业务范围的社会性、负债资金运用的安全性等特点,故风险控制是日常工作的主要目标,也是贯穿会计核算的指导。会计报表信息披露要求直观、有效、谨慎。
(二)会计与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
会计核算工作,尤其是计提责任准备金等事项,依赖于业务部门的精算,而且寿险业务工作量大、范围广、时间长,签单、收费、登卡到记账、编表等整个核算过程,会计和业务部门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双方的处理手续必须衔接,起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会计资料与业务资料应定期核对,防止错乱,以保证核算的准确性。
(三)实行按险种核算损益办法
寿险业务的保障与储蓄双重性质要求各险种均需要单独核算损益,考核绩效。同时,对于共同费用要正确选择分摊标准,及时计入有关险种的成本,以确定经营成果,为分析和考核提供依据。另外,对于个人代理营销业务,以提取佣金为特点,为了加强管理,应单独核算。此外,对于分红保险、变额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等衍生保险产品,附加储蓄、投资等服务功能,不是保险业务的本质,而是保险合同的衍生产品,它们属于代客理财性质,应设置独立账户,单独核算。
附件列表
故事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故事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青苹果 下一篇 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