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职能
党的领导职能,是指党对阶级、群众、军队、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文化组织等实施领导的职责和功能。主要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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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领导职能,是指党对阶级、群众、军队、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文化组织等实施领导的职责和功能。主要包括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
党的政治领导
党的领导首先是政治上的领导。政治领导就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即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是在政治上、大政方针上指导国家生活。
党的思想领导
就是通过党的理论工作、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性。具体地讲,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向非党群众宣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提高思想觉悟,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
党的组织领导
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干部“四化”方针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调整中央和地方、上级和下级、党员个人和党的组织之间的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向国家政权机关及其他非党组织推荐优秀的党员干部等。
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是一个统一体中三个不同的方面。三者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党的政治领导是核心,没有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就没有归宿,组织领导也就没有方向。思想领导是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的基础,组织领导是政治领导和思想领导的保证。因此,必须在党的领导实践中把这三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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