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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济滨

金济滨,男,汉族,1954年8月出生,辽宁辽阳人,大学文化,1971年9月参加工作,197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黑龙江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2017年9月,黑龙江省纪委对金济滨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中文名
金济滨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54年8月

目录

1971.09—1978.03省生物制品二厂工人

1978.03—1982.01哈尔滨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生

1982.01—1983.08省委机关党委宣传部干事

1983.08—1984.11省委直属机关团委副书记

1984.11—1990.09省委直属机关团委书记、青联主席

1990.09—1992.08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统战部部长

1992.08—1993.04黑河市委副书记

1993.04—1993.10黑河市爱珲区委副书记

1993.10—1997.02肇州县委副书记

1997.02—1998.05黑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1998.05—2000.06黑龙江省劳动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省劳动就业局局长

2000.06—2002.06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兼省劳动就业局局长

2002.06—2005.11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正厅级)(其间:2002.06—2004.06援藏任西藏日喀则地委副书记)

2005.11—2015.07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2015.07—黑龙江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7年9月22日据黑龙江省纪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省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扶贫办原主任张希良,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金济滨,省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姜文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希良、金济滨、姜文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和党性观念涣散,纪律意识淡漠,利用扶贫项目立项和扶贫资金审批权以权谋私,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导致扶贫资金被骗取,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必须坚决查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希良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察厅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金济滨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建议撤销其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省政协委员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给予姜文斌开除党籍处分,按照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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